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7页
第2页 / 共17页
第3页 / 共17页
第4页 / 共17页
第5页 / 共17页
第6页 / 共17页
第7页 / 共17页
第8页 / 共17页
第9页 / 共17页
第10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说明1.0.1 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数量不变。1.0.2 本地板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300mm以内。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1.0.3 凡需使用各种砂浆的定额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水泥浆。1.0.4 楼地面块料面层均不包括找平层,计算时就按设计要求套用定额子目。1.0.5 踢脚线底层抹灰,按墙面底层抹灰子目执行。1.0.6 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子目注明外,不得换算。定额子目含不同砂浆时,分别列出厚度,如12+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为12mm和8mm。1.0.7 楼梯及台阶面层定额未包括防滑条。1.0.8 楼梯、台阶的大理石、花岗石刷养护液、保护液时,定额子目乘以下列系数:楼梯1.36,如阶1.48。1.0.9 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5。1.0.10 弧形、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10计算。1.0.11 零星装饰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以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1.0.12 木地板如需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1.0.1 找平层的工程量按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0.2 整体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2.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3.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踢步边沿加300mm。4.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踢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5.阳台、雨篷的面层抹灰,并入相应的楼地面抹灰项目计算。雨篷顶面带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反檐只适用于高出板面600mm以内的装饰檐板,高度超过600mm的檐板作栏板计。6.防滑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1.0.3 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楼地面石材、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2.橡胶面层、塑料面层、地毯面层、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3.拼花、波打线(嵌边),按相应的楼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4.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5.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6.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8.梯级拦水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9.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0.楼梯踢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设计图示数量以长度或套计算。1.0.4 其它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长度未注明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2.水磨石嵌铜条、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3.单独酸洗的蜡,按楼地面、楼梯、台阶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说明2.0.1 定额中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2.0.2 各种扶灰及块料面层定额,除个别子目外,均包括扫水泥浆。2.0.3 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它不作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5+10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2.0.4 墙面设计钉钢网者,抹灰子目中的人工乘以系数1.30。2.0.5 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2.0.6 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2.0.7 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2.0.8 走廊、阳台的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块料时,套用墙面子目。2.0.9 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的相应子目。2.0.10 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分别套用墙面或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2.0.11 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2.0.12 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和块料面层。2.0.13 单块石板面积大于0.64m2,人工乘以系数1.15。2.0.14 木装饰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装饰饰面层子目,除定额注明外均不包括含木龙骨、基层。2.0.15 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2.0.16 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用量乘以系数0.55。2.0.17 隔墙如有门窗者,扣除门空面积,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2.0.18 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不得换算。2.0.19 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子目执行。2.0.20 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它墙体,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2.0.21 木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2.1 抹灰: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面计算。2.1.1 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1)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2)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3)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另加100mm计算。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2.1.2 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2.1.3 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2.1.4 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2.1.5 栏板、栏杆(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计算。2.1.6 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1.7 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计算。2.2 块料面层: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外饰面计算。2.2.1 墙面、墙裙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2.2 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2.3 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2.4 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2.5 挂贴、干挂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2.6 零星装饰块料镶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2.7 成品石材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帽、柱墩,按外围饰面尺寸以延长米计算。2.2.8 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2.3 木装饰及其它2.3.1 龙骨、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2.3.2 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2.3.3 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2.3.4 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1.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2.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说明3.0.1 天棚的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子目注明可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0+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3.0.2 计算雨蓬底面抹灰时,雨篷外边线套用相应装饰或零星子目。3.0.3 天棚抹灰装饰线,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分别套用三道线内或五道线内相应子目。3.0.4 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3.0.5 天棚木龙骨规格,大龙骨为50mm70mm,凹枋龙骨为25mm40mm,其他龙骨、吊筋为50mm50mm,设计不同时龙骨、吊筋可以换算,其他不变。3.0.6 金属龙骨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3.0.7 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一级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且高差在200mm以上者为二、三级天棚。3.0.8 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为射钉者,每100m2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3.0.9 天棚的防火处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3.0.10 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在定额内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3.0.11 天棚面层以不造型考虑,如采用单曲面层或双曲面层,则在相应的子目中人工乘以系数1.30,主材乘以系数1.10。工程量计算规则3.0.1 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3.0.2 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14。3.0.3 雨篷底层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3.0.4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3.0.5 天棚中折线、跌线、单曲面、双曲面、灯槽线及其他艺术形式的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3.0.6 天棚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3.0.7 天棚中折线、跌线、单曲面、双曲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天棚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3.0.8 装配式天棚,如有与装配式天棚规格相同的灯盘、风口等饰面面层时,应扣除其相应面积。3.0.9 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说明4.0.1 本章除满州窗按手工操作外,其它均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考虑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4.0.2 本章木材木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