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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开启“大采购”2.0时代税务总局出台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2.0版,新增采购前期和后期工作规范的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把“大采购”理念全面融入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中,着力推动税务系统政府采购管理链条的前延后伸。“税收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各项重大改革的快速推进,要求采购工作须进一步提升质效。”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负责人介绍,税务总局因此对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2.0版(以下简称规范2.0版)。与主要侧重采购实施环节的规范试行版相比,升级完善后的规范2.0版更加突出“大采购”理念,增加了采购前期和后期工作规范的内容。在规范试行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采购预算、需求、计划等前期工作内容,以及合同、履约、档案等后期工作内容,更加注重源头管理和结果评价,推动政府采购管理链条的前延后伸,促进采购工作质效的进一步提升。“此次工作规范的修订原则是,既于法有据,又便于操作;既内容充实,又重点突出;既体现特色,又博采众长。”该负责人介绍,规范2.0版包含政府采购前期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实施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后期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文书工作规范四个部分。政府采购前期和后期工作规范为新增内容。其中,“政府采购前期工作规范”是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项目进入采购程序前必须明确或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需求、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组织形式等内容。而“政府采购后期工作规范”是确定采购结果并发布公告之后的实施和后续工作。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内容。政府采购实施环节的工作规范,是对规范试行版主体内容的修改完善,主要按照六种法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分类,规定了每种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并对其中可能发生询问、质疑和投诉的应对工作进行了明确。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以及询问、质疑和投诉等内容。政府采购文书工作规范是对规范试行版各类文书范本的补充、更新和整合,主要对政府采购工作涉及到的各类公告、采购文件、评审表格和报告、采购合同,以及其他表证单书进行了规范,共形成8大类36种文书范本,相关工作表格90余个。此外,规范2.0版还突出了“防风险”要求,增加了风险提示模块,强化了对政府采购操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在每个工作环节都增加了“风险提示”模块,共列明各类风险点130余条,充分体现了强化内控的理念,有效防范政府采购工作和廉政风险。同时,规范2.0版依据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至2017年7月,参考了最新出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在规定上与政府采购政策口径保持一致,将促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国税系统的落实,推动政府采购的法治化。“不把规范要求停留在纸面上,是税务总局实行政府采购规范以来一直坚持的原则。”该负责人表示。据了解,税务总局已举办采购规范培训班,并即将把规范2.0版编印成书发放到采购干部手中,各省国税局也分别通过组织培训、开展大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采购规范落实,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得到有效改进,进一步树立了依法采购、程序规范的良好形象。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对于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调控国民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政府采购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等基本特征密切相关。政府采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定方式和程序开展阳光采购,充分体现了民主法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实现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政府采购落实支持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发展民族产业等政策精神,有助于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制定和施行国税系统统一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是全面规范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质效,防范采购风险的重要举措。采购规范2.0版的施行,对于推进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和税收现代化,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各项要求,以落实采购规范为抓手,全面规范我局政府采购行为,堵塞采购工作漏洞,防范采购风险。税务总局要求全国国税系统和总局各单位充分认识采购规范2.0版的重要意义。制定和施行国税系统统一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是全面规范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质效,防范采购风险的重要举措。采购规范2.0版的施行,对于推进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和税收现代化,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税务总局要求各级国税局要把宣传、培训采购规范2.0版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向干部职工宣传制定采购规范2.0版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要对照采购规范2.0版和试行版的差异,拟定学习培训方案,对本单位、本系统全体采购干部开展轮训,使各级采购干部熟练掌握采购规范2.0版的各项内容和要求。税务总局同时要求各级国税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落实采购规范2.0版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统筹协调,强力推进,确保采购规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加大培训力度,强化人员配备。认真研读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2.0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国税干部开展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采购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组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采购工作人员,充实政府采购人员配备,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采购队伍。加大整改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对往年的政府采购事项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查找和防范风险点,全面清理县局自行制定的相关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政府采购配套制度和流程指引,进一步理顺职责,优化流程,规范文本,推动采购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加大内控力度,强化监督制约。强化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加强采购部门岗责体系建设,细分和明确岗位职责,坚持采购部门、采购工作组、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机制,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政府采购内部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大公开力度,强化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公开力度,结合实际,不断扩大公开范围,除需保密物品的采购外,对采购信息在办结后及时将涉及采购询价、采购合同、资金拨付等进行公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规范要求不符的行为,切实增强落实采购规范的执行力。本报讯 北京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以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2.0版为抓手,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建设,严格依法依规依预算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从三个方面着力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一是以执行力推动效能政采。严控采购预算,与局内各部门同步编制采购预算,做到无计划不采购、无预算不采购。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结合实际需求,实现厉行节约目标。严格规范采购程序,有效把控采购范围,强化采购档案管理,同时建立电子台账,试行电子化管理,使政府采购档案得以有效利用。二是以扎实基础保障规范政采。在落实采购规范2.0版过程中,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强化内容、细化流程、密切衔接、统筹配合。组织区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认真研读工作规范,提高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把控能力,为依法规范采购打牢基础。三是以监管机制督促阳光政采。为防范政府采购中存在各类风险,该区局建立起长效监督制约机制,联合法规部门梳理风险点,提升抵御风险能力。联合监察室进行预算、立项、计划、审议、采购、执行等全过程监督,确保在阳光下采购。同时加强岗责体系建设,坚持采购部门、采购工作组、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政府采购内部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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