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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供销社关于培育新型供销龙头企业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凤庆县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云发20111号)文件精神,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供销龙头企业集团,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培育新型供销龙头企业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县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供指201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社拟定了凤庆县培育新型供销龙头企业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现报请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此请示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 “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请示 凤庆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室2011年5月18日 校对:杨永伟(共印5份) 凤庆县培育新型供销龙头企业构建农村现代流 通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云发20111号,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供销龙头企业集团,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我县开展培育新型供销龙头企业,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一个龙头企业、两个服务体系”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的目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发展生产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和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加工流通能力的新型供销龙头企业,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强力推进我县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以建制村为基础,以搞活流通为重点,在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的基础上,按照实施“四进村”的要求,实现“五个有”的任务,加快乡村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个龙头企业、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供销社主导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稳步发展的原则,坚持市场运作,多元化发展,多层次推进的原则。二、主要目标一培育一个集农资商品配送、烟花爆竹配送、日用消费品配送和以茶叶核桃为主的农副产品经营服务、食用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对全局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和支撑作用的新型供销龙头企业。通过各级的扶持,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的要求和“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围绕特色支柱产业和品牌农产品,依托我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二基本构建起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具体是:1、全县183个行政村办90以上建有综合服务社,其中:标准化建设达到10,2、80以上的乡镇建有农村中心超市、农村集贸市场、农产品信息采集点。3、全县建立两个县级配送中心:凤庆县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凤庆县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三基本构建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1、60以上的乡镇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站,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85,其中:符合规范化管理的达到25,符合示范社建设标准的达到10,2、在县级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四基本完成供销企业集团组建的相关工作,五教育培训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市社下达的培训任务,为“一个龙头企业、两个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支持。 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为全面推进我县“一个龙头企业、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供销社主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供销部门组建工作班子,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政府部门引导,供销社领办,各乡镇村委会参与,业主自主经营,工作迅速打开局面。二坚持科学定位,办好试点,规范管理,对接业务,做到公益服务与经营服务相结合,发展与提升相结合,龙头企业的经营业务与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网络连接相结合,努力把村级综合服务社打造成集村务、商务、服务三务合一的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三着力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四大网络(农资、日用品、农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要按照凤庆县2011-2015“乡村流通工程”规划,继续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点,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开展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加快建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四整合优势资源培育龙头企业。供销社要极积争取项目,整合现有资产资源,完成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提升改造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立连接城乡、商品配送服务的现代物流网络,依托我县茶叶、核桃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为农服务平台,调整产业结构,开拓市场,助农增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农业产化经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坚持以“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要素,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作。积极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聚集。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力度,支持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五创新机制、优化股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开放办社,发展多元化供销合作社企业及多种形式的乡村流通网络终端,探索新型行业建设管理经验。鼓励和吸引城镇具有一定实力的工商企业或者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合并、租赁等形式,加入供销合作社序列,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发展大型农业产业化及新型供销龙头企业集团,参与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六拓展业务、扩大购销、改善服务、强化管理,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供销合作社企业经营运行及为农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实力和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特色,适应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新路子。继续发挥好农资经营主导作用,千方百计搞好以化肥为主的农资供应,农资供应工作既是供销系统的支柱产业,也是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搞好农资供应工作,继续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点、全面构建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和经营水平,一是要在农资全面放开、市场化经营的新形势下,注重发挥供销社系统的群体优势、利用好供销社的网络资源和基础设施,更加积极的发展县域内农资集团连锁经营,以农资公司为依托,基层社为基础,在系统内发展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经营网点的经营模式,形成集团经营合力,在搞好区域农资供应的同时,拓展县外农资市场,做强做大农资供应业务。二是要针对农资经营放开,市场竞争激烈的新情况,认真研究并利用好农资经营市场准入相关政策,充分运用供销社的品牌和经营优势,发展农资专业合作和协会,主动吸纳农村经营户加盟,采取统一管理办证,统一标识,统一进货、分散经营的方式,增强联合合作,进一步搞活农资经营,巩固提高市场占有率。三是继续发展以县公司为依托,基层社为乡镇配送站、村组设立终端连锁销售点的大集团经营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四是进一步搞好农资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自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农资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七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中共云南省委(2008)14号和中共临沧市委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供销社改革,建立适应现代流通发展的管理体制,切实做好供销社“二次创业”的组织推进工作;推进社有企业发展,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社有企业运行机制,使社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龙头企业;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按照产权多元化、发展形式多元化的路子改造基层供销社,把基层供销社办成农民生产生活的经营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骨干力量。突出重点,扎实抓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建设,着力构建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日用品流通、农副产品购销经营、乡村流通信息四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选准切入点,探索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农副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八各乡镇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指导服务站,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组织服务和指导工作。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各乡镇指导服务站的业务衔接工作。三、扶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县“一个龙头企业、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新型供销龙头企业,建立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根据各地实际,依据农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使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百花齐放、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二)财政扶持。从2011年起,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农业产业化和两个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奖励和认定以及“两社一会”的发展等,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重点奖励补助。 (三)税收和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通过创新担保方式、健全授信制度等措施,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企业信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银信部门的支持,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国家、省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机遇,争取项目扶持资金,重点投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 四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创品牌、创名优产品。对获得国优(名牌)、省名牌、市名优产品(农业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奖励。 四、工作步骤2011年度“一个龙头企业、两个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5-6月为宣传动员、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拟定工作方案阶段。由县供销社向县委政府汇报试点工作打算,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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