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第十八章 债的履行 练习一、单项选择题 1、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丙应向( ) 。A、甲追究违约责任 B、乙追究违约责任C、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D、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2、张某与王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张某为卖方,住在甲市,王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法, ( )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B、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D、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首选的措施是: ( ) A、当事人就此补充协议 B、按照合同目的确定 C、按照国家标准确定 D、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4、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时,由哪一方承担?( ) A、由接受履行方承担 B、由履行义务方承担 C、由双方平均分摊 D、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5、在交付不动产的买卖中,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应当在何处履行?( ) A、买方所在地 B、卖方所在地 C、不动产所在地 D、以上都可以 6、甲向同村的乙买木材,当初没有说明价格,后来到了交货和付款时木材价格上涨,甲和乙对价格有异议相持不下,这时,价格应当按照( ) 。 A、订 立 合 同 时 履 行 地 的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B、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C、履行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D、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7、合同的履行方式不明确,后来当事人双方也没有协商确定,应当如何履行?( ) A、按照有利于债务人的方式 B、按照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 C、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方式 D、按照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方式 8、如果合同双方对债务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好,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B、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C、既然没有约定时间,就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立即履行不得迟延 D、合同任一方可以自行决定履行时间然后通知对方给予适当准备时间 9、张某和李某约定,张某向李某买 500 斤大米,由张某的儿子小张付款,后来小张拒绝向李某付款,谁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A、张某 B、小张 C、张某和小张各承担一半 D、张某和小张承担连带责任 10、消费者在商场购买物品以后依法享有包换、包退和包修的权利,对包换、包退和包修的选择权一般应由谁行使?( ) A、消费者 B、商场 C、消费者或者商场 D、消费者和商场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B、法律有规定的,应依照法律规定C、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权人行使D、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务人行使2、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根据债的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可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B、丙可只向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C、甲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乙的追偿权D、丙不能只向甲提起诉讼,因为甲与乙是连带债务人3、债的履行中,如果债的履行地点不明确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分别下列不同情况,确定履行地点,即( ) 。 A、给付货币的,在给付一方所在地履行B、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C、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D、其他标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4、关于履行的原则可以包括( )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情事变更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5、甲公司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其债务人丁公司在未接到该分立通知的情况下可依法( ) 。 A、中止履行债务 B、可将标的物提存 C、可免除其债务 D、可不履行其债务 三、名词解释 1、债的履行 2、代物清偿 四、简答题 1、如何理解债的履行。 2、简述代物清偿的要件。 五、论述题 1、试述选择之债的履行。 六、案例分析题 1、甲和乙订立了买卖香蕉的合同,约定甲向乙批发香蕉 1000 公斤,每公斤 1 元,共计一千元货款。在本年度五月份交货付款。由甲将香蕉运至乙的冷藏库,运费由乙负担。到了四月,由于天气比往年都热,香蕉提前成熟。甲自家的冷藏库容纳不了全部香蕉,于是通知乙请求准备冷藏库,他要提前将香蕉交付。乙回复说他的冷藏库暂时没有空地方,不愿意现在就接收香蕉。过几天后甲看到香蕉部分腐烂,就租车将香蕉运至乙处。乙让甲查看乙的冷藏库,确实没有地方,双方都无法采取更好的措施,只有把香蕉放在外面。后香蕉大约损失了 200 公斤。甲要求乙负担部分损失,乙认为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所以拒绝。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何时? (2)乙是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A 3、A 4、B 5、C 6、A 7、C 8、C 9、A 1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 3、BC 4、ABCD 5、AB 三、名词解释 1、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 2、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债消灭的现象。 四、简答题 1、债的履行包括三层含义:(1)完全、正确履行。所谓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履行全部债务,而不能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所谓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履行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2)债的履行是债务人的义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的履行实际上是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果债务人不实施债所确定的特定行为,则为债的不履行;如果债务人虽有履行债务的行为,但该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则为债的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的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是违约行为。 (3)债权人负有协助履行的义务。债的履行虽为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但债权人负有协助履行的义务。 合同法第 60 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不能履行的,债务人可免除履行的义务。一般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2、 (1)必须有原债务存在;(2)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两种给付在价值上可以有差额,但须双方当事人约定;(3)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4)必须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代物清偿具有消灭债的关系的效力。 五、论述题 选择之债只有将其特定为简单之债,才能履行。选择之债特定的方法,有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选择权的行使和不能履行等。1、选择之债通过合同而特定。选择之债是由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而形成,当然可由当事人双方另订合同将它转变为简单之债。这种使选择之债特定的合同,其主体局限于选择之债的双方当事人。2、选择之债通过选择而特定。选择之债通过当事人行使选择权而特定,选择权为形成权。选择权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在既无约定又无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权宜归债务人享有。因为在给付内容不确定时,其利益应归债务人,并且履行债务必须首先确定给付物。选择权的行使,使选择之债特定,应确定地变更债的关系,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选择权不允许附条件或附期限。选择权的行使,应在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行使,无约定的,选择权人可以随时行使。3、选择之债因不能履行而特定。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之分,选择之债数种给付全部自始不能的,选择之债无效,谈不上选择之债的履行问题;其中一种给付自始不能的,选择之债存在于其余的给付上,若仅剩一种给付,该债为简单之债。选择之债的数种给付中的一种嗣后不能,且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时,选择之债存在于其余的给付之上。债务人有选择权的,有权就剩余的给付加以选择,无权选择嗣后不能的给付,因为这样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有选择权的,有权就剩余的给付加以选择,也有权选择嗣后不能的给付。若因可归于债权人的原因致嗣后不能(此时发生债的不能履行) ,发生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依法负侵权责任。若该不能系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产生时,债权人有权选择该不能履行的给付,从而追究债务人的债务不履行责任。债权人有选择权,且因可归责于他的原因致选择之债的一种给付嗣后不能的,选择之债存在于其余给付之上,债权人只能就此选择。债务人有选择权,且因可归责于他的原因致选择之债的一种给付嗣后不能的,选择之债存在于其余的给付之上。若数种给付全部不能时,债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六、案例分析题 1、 (1)履行期限是本年度五月份 (2)乙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甲是提前履行,而乙没有地方储存是没有过错的,如果债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对债权人没有损害的,债权人应当接受。但是在本案接受方有拒绝受领的合理理由。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