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4页
第2页 / 共54页
第3页 / 共54页
第4页 / 共54页
第5页 / 共54页
第6页 / 共54页
第7页 / 共54页
第8页 / 共54页
第9页 / 共54页
第10页 / 共54页
亲,该文档总共5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海淀区文化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办1、业务事项名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业务事项类型:行政许可3、所需提交材料: 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同意书(以下简称筹建同意书)(1)申请书;(2)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筹建申请表;(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拟任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任职证明);(6)公司章程;(7)资金信用证明(银行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8)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意向书; (9)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周围200米范围内方位图; (10)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北京市海淀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领取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原件、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4)互联网上网服务接入协议复印件; (5)互联网接入报务提供者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拓扑结构图;(7)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清单;(8)平面图(显示摆放机器位置、安全出口位置);(9)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或资历证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证明。4、业务(政策)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外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5、受理范围:申请在海淀区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企业6、申请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并以专营的形式单独办理营业执照;(2)注册资本(金)或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算机应当安装身份认证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且应当以专线形式接入互联网;计算机终端数量不少于80台,单机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米;(6)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经市公安机关培训的信息网络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7)下列地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两侧临街建筑物内;中央党、政、军等主要机关周边200米内;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居民楼(院)内及居民住宅楼内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和地上四层以上(含四层)的建筑物内。(8)在星级宾馆、饭店以及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场、写字楼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受第(7)条第、项的限制;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北京市文化局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9)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相关规定。7、业务办理程序:(1) 领取筹建同意书受理公示申请不予受理当场更正一次性告知补正出具受理文书审查出具不予受理文书不受理即时告知不需要行政许可遇有法定情形,决定中止行政许可程序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告知相应权利发放筹建同意书(2)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当场更正一次性告知补正出具受理文书审查出具不予受理文书,告知受理部门不受理即时告知不需要行政许可遇有法定情形,决定中止行政许可程序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告知相应权利颁发许可证件,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当场更正一次性告知补正出具受理文书审查出具不予受理文书不受理即时告知不需要行政许可遇有法定情形,决定中止行政许可程序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告知相应权利发放许可证件,公开许可决定8、办理时限: (1)筹建同意书的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所用时间)(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10、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105、106窗口11、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12、咨询电话: 13、监督单位及电话:法制督察科 14、注意事项:所有填写项目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所有材料为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由拟任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经营地址1、业务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经营地址2、业务事项类型:行政许可3、所需提交材料: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同意书(以下简称变更同意书)(1)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申请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4)新址平面图 (标明安全出口位置);(5)新址周边200米方位图;(6)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7)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北京市海淀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领取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原件、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4)互联网上网服务接入协议复印件; (5)互联网接入报务提供者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拓扑结构图;(7)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清单;(8)平面图(显示摆放机器位置、安全出口位置);4、业务(政策)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5、受理范围:已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6、申请条件:(1)下列地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两侧临街建筑物内;中央党、政、军等主要机关周边200米内;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居民楼(院)内及居民住宅楼内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和地上四层以上(含四层)的建筑物内。(2)在星级宾馆、饭店以及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场、写字楼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受第、项的限制;(3)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相关规定。7、业务办理程序:(1)领取变更同意书受理公示申请不予受理当场更正一次性告知补正出具受理文书审查出具不予受理文书不受理即时告知不需要行政许可遇有法定情形,决定中止行政许可程序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告知相应权利发放变更同意书(2)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当场更正一次性告知补正出具受理文书审查出具不予受理文书不受理即时告知不需要行政许可遇有法定情形,决定中止行政许可程序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告知相应权利发放许可证件,公开许可决定8、办理时限: (1)筹建同意书的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所用时间)(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10、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105、106窗口11、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12、咨询电话: 13、监督单位及电话:法制督察科 14、注意事项:因制作公示材料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所有填写项目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所有材料为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由拟任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经营面积、机器台数1、业务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经营面积、机器台数2、业务事项类型:行政许可3、所需提交材料: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同意书(以下简称变更同意书)(1)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申请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4)新址平面图 (标明安全出口位置);(5)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北京市海淀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领取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原件、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4)互联网上网服务接入协议复印件; (5)互联网接入报务提供者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拓扑结构图;(7)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清单;(8)平面图(显示摆放机器位置、安全出口位置);4、业务(政策)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5、受理范围:已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6、申请条件:(1)下列地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两侧临街建筑物内;中央党、政、军等主要机关周边200米内;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居民楼(院)内及居民住宅楼内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和地上四层以上(含四层)的建筑物内。(2)在星级宾馆、饭店以及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场、写字楼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受第、项的限制;(3)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相关规定。7、业务办理程序:(1)领取变更同意书受理公示申请不予受理当场更正一次性告知补正出具受理文书审查出具不予受理文书不受理即时告知不需要行政许可遇有法定情形,决定中止行政许可程序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出具书面决定,告知相应权利发放变更同意书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