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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市绕城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标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市绕城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标段 (终审稿) 四川天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绕城路)监理一标监理部 二零一六年三月.拉萨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市绕城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标段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四川天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绕城路)监理一标监理部二零一六年三月.拉萨 目 录一、总则3二、路基及防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0三、桥涵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4四、特殊条件与夜间施工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9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一、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绕城路)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市绕城路)位于拉萨市的南面,拉萨河中游,属于拉萨市近期规划中绕城道路的组成部分,是一条拉萨城南东西向的城市主干路。本项目作为拉萨市城市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其建成通车将对缓解拉萨市出入交通压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加快柳梧新区的城市建设,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城市空间布局产生深远的影响。项目路线呈东向西走向,起自纳金大桥南桥头引道与G318交叉口(林拉公路终点),起点桩号为K4618+848.621,向西沿拉萨河南岸布设,经蔡公堂乡香嘎村、次角林村、顿珠金融产业园区,下穿柳梧大桥与青藏铁路,止于柳东大桥桥头引道,终点桩号为K4639+163.210,路线全长约20.389KM(包含长短链)。本标段为第一期第一标段,起终点桩号为K4618+848.621K4625+000,全长6.237Km(包含长链86.36M,断链桩号K4623+486.36=K4623+400)。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市政管线(雨水、污水及综合管沟)工程。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1、为了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四川天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绕城路)监理一标监理部,建立了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理组织领导结构:组 长:安超副组长:白学宏组 员:韩宝亮 肖志国 王新峰 2、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和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附表)三、安全监理工作原则、目标、范围、及内容1.安全监理工作原则在施工监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和督促承包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作业。2.安全监理的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创施工文明工地。监理人员将通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督和督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该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3.监理工作范围(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在实施监理过程,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3)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是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5)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4安全监理的内容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2. 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9.分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10.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1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12.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13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四.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1.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现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及时书面通知予以确认)。2.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 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 3.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监理部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4.签发“工程暂停令”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 5. 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五.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程序 由于公路(市政)项目工程量大,技术难度高,地质情况复杂,施工分部段落相对较多,施工期较长而工程进展相对较快,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不可遇见的突发事件发生,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有强有力的处理措施来应付突发事件。 1. 从总监理工程师到一般监理人员在思想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于突发事件的苗头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如果突发事件不可避免,任何一个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的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慌张。 2.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系统。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组成突发事件处理内部系统;由监理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组成突发事件处理外部系统;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和业主代表成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3. 对于突发事件根据性质分级处理。对于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内部系统处理;对于重大性突发事件,由外部系统指挥内部系统处理;对于特大性突发事件,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指挥外部系统处理和内部系统共同处理。 4 .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办事。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如下:发现苗头或已发生突发事件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监理工程师判断事件性质报告领导小组,建议启动外部系统,听从 指挥,协助处理启动内部系统查明原因,分析问题, 制定相应措施报告总监和建设单位,建议启动外部系统,听从指挥,协助处理对突发事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详实记录第二章 路基及防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路基土方工程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3、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2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坑、槽、沟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截水沟; 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当开挖深度超过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深基、深井、深沟内的开挖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经常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下施工。遇有文物或者不可辨认的物品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严禁随意敲打、玩弄或丢弃。 4、高填深挖路基工程1)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制订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4)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立警示和交通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维护、指挥交通。施工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5)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6)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人工配合机械进行辅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注意观察,严禁在机械正在作业的范围内进行辅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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