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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白河至和龙段工程物资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TJWZ2006-3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二六年十月八日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工程物资招标采购邀请书招标编号:STJWZ2006-3致: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白河至和龙段工程经铁道部批准建设。站前土建工程各标段承包人已经确定,中铁九、十二、十九局联合体3家单位分别为3个标段的承包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7号令、铁道部建设司建建200553号文规定,上述承包人与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对上述站前工程中的主要物资共同组织招标,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招标协调、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工作,各承包人与对应的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一、工程概况: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白河至和龙段工程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境内。线路起于白河站止于和龙站,全长103.269Km。二、招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第8号令)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四、潜在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为: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具有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两年(2004年度和2005年度)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过三项及以上的供应经验,其中有一次在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同类物资供应的良好业绩。4、已经通过认证机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及经销商投标。6、投标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省、部级生产许可证。7、本次物资材料招标面向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必须以自身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8、投标人不得与标段承包人或者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五、招标范围及物资分包清单:1、物资分包情况:(1)、砼轨枕(新型)1包 约22万根(全线)(2)、大胶垫(型)1包 约12.5万个(中铁九局)2包 约12万个(中铁十二局)3包 约12万个(中铁十九局)(3)、尼龙挡板座(2-4)1包 约73万个(全线)(4)、轨距挡板(6-10)1包 约25万个(中铁九局)2包 约24万个(中铁十二局)3包 约24万个(中铁十九局)(5)、弹条(型)1包 约25万个(中铁九局)2包 约24万个(中铁十二局)3包 约24万个(中铁十九局)(6)、螺纹道钉带螺母、大平垫1包 约25万个(中铁九局)2包 约24万个(中铁十二局)3包 约24万个(中铁十九局)以上所有招标物资的数量均为暂定量,实际数量根据施工生产需要用量为准。2、交货地点:白河车站。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1、发邀请函时间:2006年10月21日。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6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地点:沈阳铁路局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白河至和龙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民惠街17号)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文件售价:砼枕、尼龙挡板座每包件叁仟元整,其它材料每包件壹仟元(售后不退)3、开标时间:2006年10月31日8:30(投标文件必须于2006年10月31日8:008:30之内当面递交,在此前后交来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地点: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七、招标人信息:沈阳铁路局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白河至和龙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民惠街17号联 系 人:武东升联系电话:0433-4228262 13596588961传 真:0433-4228262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2、投标范围;3、合格投标人;4、物资及服务;5、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8、招标文件的修正。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版式及文字;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报价;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物资合格性的认证文件;13、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14、投标有效期;15、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与检查;16、一包一投。四、递标17、投标文件的密封;18、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20、保密;21、投标文件的确认;22、评标准备与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25、投标文件的拒绝权。六、授予合同26、履约能力确认与推荐中标候选人;27、定标与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29、签订合同;30、限制投标第二部分 评标办法第三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第四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第五部分 技术规范书第六部分 样本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 则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7号令、铁道部建设司建建200553号文规定,中铁九、十二、十九局联合体3家单位承包人与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对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白河至和龙段工程站前工程中的主要物资共同组织招标,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招标协调、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工作,各承包人与对应的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1.采购资金的来源:1.1招标人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本次物资招标采购合同费用。2.投标范围:2.l投标邀请书中各包所列物资项目是投标人的投标范围。2.2所有投标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编制并按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3.合格投标人: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3.2投标人具有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两年(2004年度和2005年度)良好的财务状况。3.3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过三项及以上的供应经验,其中有一次在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同类物资供应的良好业绩。3.4已经通过认证机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省、部级生产许可证。3.7本次物资材料招标面向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必须以自身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3.8投标人不得与标段承包人或者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4.物资及服务:4.1合同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4.2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5.投标费用:5.l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组成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一般条款(4)合同专用条款(5)技术规范书(6)样本格式6.2投标人要认真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图表、术语、规范,以及招标文件是否缺页或印刷错误,并及时向招标人澄清,否则后果自负;如发现招标技术规范书中表述的商务条款与招标商务文件有矛盾或不一致时以招标商务文件为准。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和需要答疑的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人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前 5天(过期招标人将不受理)以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人。7.2收到投标人上述要求后,招标人在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前5日内,将以传真方式给予答复(答复包括对咨询的解释)。8.招标文件的修改8.l招标人在递标截止日期7天前,任何时间,无论何故,可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问题时,无条件修改招标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8.2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的通知、修改、补充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投标文件编制9.投标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1) 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2) 版式用A4纸,文字用中文简体,正文用宋体四号字。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参见附录10):(1) 投标书(附录1);(2) 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附表一);(3) 物资描述简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附表二);(4) 材料报价成本分析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第一条);(5) 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物资合格性的认证文件(内容和顺序按投标人须知第12.1款规定编制);(6)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内容和顺序按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编制);(7) 投标技术条款和附录(内容和顺序接技术规范书的规定编制)。11.投标报价11.1本次招标物资的投标报价为送达到工地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和物资描述简表(不得增减表中任何内容或更改格式),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或空白。11.2投标报价表:(1) 物资出厂单价:投标物资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的发运车站(港口)装上车(船)发运前的价格含包装费、服务(技术和销售)费、代理费、出厂时的搬运、装车(船)费用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2) 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发运车站(港口),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到各标段工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此项费用须如实填写。(3) 物资产地(制造工厂地址)和发运车站(港口)名称及运输方式应在投标文件运输方案中注明。11.3 投标货币:人民币。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物资合格性的认证文件。12.1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其中(1)(5)为原件、(6)(12)为清晰真实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 制造工厂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如投标人属代理公司)。(3) 制造工厂的资格声明。(4) 投标人声明。(5) 制造工厂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 制造工厂的企业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7) 制造工厂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根据不同行业规定,在技术应答中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 (8) 制造工厂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根据不同行业规定,在技术应答中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 (9) 制造工厂获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技术应答中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10) 制造工厂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在技术应答中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 (11) 制造工厂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近期(二年内)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在技术应答中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13.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1)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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