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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will pierce the surface or youth, will be on the beauty of the ditch dug a shallow groove ; Jane will eat rare!A born beauty, anything to escape his sickle sweep.- Shakespeare当代大学生就业问题调查与分析信息服务学院 市场营销 柏爱岭 60931P292009年相关就业情况与就业政策报道:2009年仅应届高校毕业生就有611万人,还有数百万存量失业毕业生,700万大学生面临找工作。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温总理多次在正式场合提到了大学生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次又一次摆在突出位置甚至是首要位置,并要求国务院部署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2009年3月5日,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指出,“就业不仅关系个人生计而且关系到尊严”,再一次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高等学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的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要加大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充足的顶岗实习学习经历,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要积极探索建立对顶岗实习合作企业兼职教师给予补贴和对学生工伤保险给予补贴等制度;要与行业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并逐步扩大规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从以上报道可以看出,政府与社会都十分重视大学生就业问题,但教育与就业问题也伴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呈现新的变化与发展,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大众化教育与大众化就业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完成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化,大众化教育必然带来大众化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已经打破由国家包分配的观念和机制,建立起“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2005年高校毕业生总人数已由计划经济年代的十几万人上升到338万人;2006年毕业生总数接近380万。按照国家教育部近几年公布的大学毕业生当年初次就业率为70%左右计算,可想而知大学生就业竞争的压力有多大。因此,高校毕业生必须提高求职意识和职场竞争能力,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新型就业观念,即先求生存,后谋发展。眼下,“就业难”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就业难”又是相对的。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公布,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上升的发展阶段,每年可增加就业岗位壹仟万个,特别是高技能型实用人才十分缺乏。在这个职业大市场中,大学毕业生无疑是最优秀的群体。我们有理由相信:每一位毕业生只要转变就业观念,凭借自己的学识和素质,一定能尽快地求得一份相对满意的工作。二、就业观念转变,强化自身素质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大学生就业是国家计划分配,即传统意义上的“包分配”。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就业体制的改革,大学毕业生不能再等待国家包分配,而要充分利用整个社会营造的就业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把个人融入其中。也就是说,面对就业形势和就业市场,大学毕业生不能“等、靠、要”,更不要指望天上会掉馅饼。要以积极态度,树立市场经济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意识和综合竞争能力。主张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十分看重走出校门的必要磨炼;从人才的发展和成才规律来看,任何事业有成的人无一不是从基层、从工作第一线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而好高骛远,眼高手低、华而不实只能是一事无成。作为高校在校生或即将走出校门的毕业生,要认清就业的大众化和市场化,要强化自身的素质,要明明白白知道用人单位选用什么样的人才。用人单位的用人原则通常是:挑选最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人选。具体的讲:有学识有才干有素质,敬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其次对文明礼貌、气质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也很讲究。这就要求毕业生既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要有实践技能,更要有很高的个人素质。三、就业渠道的拓展如何能顺利求职,首先是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招聘用人的信息;信息的来源就是就业的渠道。就目前来说,获取就业信息的来源和渠道有下列几种形式:1、利用实习机会,积极争取被实习单位录用;或在实习区域内寻找就业机会。2、利用家庭和社会关系寻找就业机会。3、通过政府人才市场,劳动职介中心的用人信息寻找就业机会(包括公务员招考和人才招聘会)。4、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就业招聘会及相关高校内部招聘会寻找就业机会。5、通过国家各级各类的人才招聘网及地方和教育网站的用人信息寻找就业机会。6、通过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招聘信息寻找就业机会。7、直接通过高校内设的就业机构或其他有效途径寻找就业机会。四、就业形势复杂,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经济蓝皮书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随着高校逐年扩招,大学毕业生数量越来越多,而公共部门对大学生的新增需求越来越少,大学生求职成功的机会相对而言可能越来越小,大学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基本上一次性由过去的90%跌落到65%左右。”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召开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称“全国一半以上省份的高职就业率已经超过本科就业率。”北京教育学院日前发布表明“09年各学历的就业率明显下降,其中硕士学历的下降率最高,为18.7%,毕业时已确定单位的比例仅有34.6%。此外,今年专、本、硕、博各学历月薪起薪分别为:1695元、2221元、3540元、3627元”。看到这些薪水水平时,我们可能会想,要是毕业时自己能拿到这样的薪水就好了。但这应该是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且很可能只是已签约的较优秀的毕业生的平均水平。在西部等落后地区是很难达到这个水平的。据析,“目前招聘数量比例较高前十各专业为:计算机、市场营销、机械、管理工程、建筑、文秘、通信工程、财会、企业管理、金融,六成以上的大学生把月收入定位在10002000元,部分甚至愿意“零工资”就业。来自农村的毕业生就业率比来自城市的毕业生的就业率低10.09%,女性毕业生的就业率比男性毕业生的就业率低6.4%”。以上的数据不一定完全可靠,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大学生就业的紧迫性,同时也显露出了就业不平等、不均衡等现象。虽然政府在不断出谋划策,增加就业机会,但面对不断增加的就业人群,在加上近期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就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存在着很多矛盾,具体社会、个人也存在很多问题。虽然笔者还未就业,并未真正步入社会,根据自己的阅历及就目前就业形势的认识,认为当前学生就业矛盾及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些问题原因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社会对大学生的需求增长速度跟不上大学毕业生的增长速度;(二)大学专业设置及教育模式与社会所需人才要求脱节;(三)大学生期望的薪酬与用人单位提高的工资差距较大;(四)就业渠道不畅,出现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用人单位招不到合适人才;(五)毕业生重大城市而轻中小城市及农村,愿意选择在发达地区、高薪部门就业,而不愿意到欠发达地区和基层部门工作。五、大学生就业政策及措施 社会政策是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全,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福利的一系列政策。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国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此引导大学生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今年1月,国务院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要深化教育改革,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改善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切实解决学科专业结构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高等教育进一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具体政策措施表现在一下及方面:(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国家提出,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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