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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施组、方案、专项方案、交底、指导书、应急预案一、施工组织设计1、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经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签批后,报企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建设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有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程序。2、编制程序(1)掌握设计意图和确认现场条件(2)计算工程量和计划施工进度(3)确定施工方案(4)计算各种资源的需要量和确定供应计划(5)平衡劳动力、材料物资和施工机械的需要量并修正进度计划(6)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7)确定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保证措施(8)确定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组织保证措施(9)确定施工环境保护体系和组织保证措施(10)其他有关方面措施3、编制内容(1)工程概况与特点市政公用工程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多专业工程交错、综合施工,旧工程拆迁、新工程同时建设,与城市交通、市民生活相互干扰,工期短或有行政指令,施工用地紧张、用地狭小,施工流动性大等。(2)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标明拟建工程平面位置、生产区、生活区、预制厂、材料厂位置;周围交通环境、环保要求,需要保护或注意的情况。(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部署包括施工阶段的区划安排、施工流程(顺序)、进度计划,工力(种)、材料、机械设备、运输计划。(4)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5)施工质量保证计划(6)施工安全保证计划(7)文明施工、环保节能降耗保证计划以及辅助、配套的施工措施。二、施工方案1、编制审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组织编制,经项目部负责人讨论优化,在项目负责人(经理)批准后,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在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2、编制内容(1)施工方法的确定。(2)施工机具的选择。(3)施工顺序的确定。(4)季节性措施、四新技术措施(5)结合市政公用工程特点和由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工程需要所应采取的相应方法与技术措施。(6)现场平面布置。3、施工方法选择的依据:(1)工程特点。(2)工期要求。(3)施工组织条件。(4)标书、合同书的要求。(5)设计图纸。4、施工机械选择的依据:(1)尽量选用施工单位现有机械。(2)应符合施工现场的条件。(3)种类和型号应尽可能少。(4)机械的运行成本是否经济。(5)施工机械的合理组合。(6)全局出发统筹考虑。5、具体方案(1)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1)结构形式。2)材料与配比。3)施工工艺及流程。4)模板及其支架设(支架设计、验算)、5)钢筋加工安装。6)混凝土施工。7)预应力施工。(2)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水池 吊装方案1)工程概况,包括施工环境、工程特点、规模、构件种类数量、最大构件自重、吊距以及设计要求、质量标准。2)主要技术措施包括吊装前环境、材料机具与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吊装程序和方法、构件稳固措施,不同气候施工措施等。3)吊装进度计划。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括管理人员职责,检测监控手段,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措施以及吊装作业记录表格等安全措施。5)环保、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3)开挖沟槽施工方案1)沟槽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建)筑物保护要求等。(4)给排水管道试验方案1)后背及堵板的设计。2)进水管路、排气孔及排水孔的设计。3)加压设备、压力计的选择及安装的设计。4)排水疏导措施。5)升压分级的划分及观测制度的规定。6)试验管段的稳定措施和安全措施。(5)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方案1)材料要求和配合比设计;2)支架模板及支撑搭设与拆除的稳定性、安全性措施;3)混凝土的搅拌、运输和浇筑方案,分层分块浇捣措施;4)温度控制,包括混凝土的测温和降温等措施;5)养护措施。(6)监控方案1)监控目的;2)监测项目;3)监控报警值;4)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5)监测点的布置;6)监测周期;7)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7)桥梁拆除实施性施工方案1)拥有合理的实施方案;2)明确的控制目标和内容;3)必要的监控手段;4)交通组织计划;5)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6)各部门的协调方案;7)严密的施工组织计划(包含组织机构)。三、专项方案1、编制审批(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4)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5)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6)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7)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2、编制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3、专家论证(1)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他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应出席论证会人员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时,须察看施工现场,并听取施工、监理等人员对施工方案、现场施工等情况的介绍。(4)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四、交底(一)技术交底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方全体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2、施工管理人员在每分项工程(工序)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交底。4、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5、交底内容:(1)工具及材料准备。(2)施工技术要点。(3)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4)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二)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按分工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保存记录。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项目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五、作业指导书1、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2、不太成熟的工艺或缺少经验的工序应安排试验,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进行首件(段)验收。3、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应经项目部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六、应急预案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具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3、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并定期进行演练。4、项目部按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5、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6、接到紧急信息,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救援、抢险。7、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竣工验收与备案一、基本规定1、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3、单位工程的验收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签字人员应为各方项目负责人。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环境保护等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5、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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