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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招标编号:HJCG-2019-03)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一、项目编号: HJCG-2019-03二、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序号名称范围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购需求1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规划范围为余姚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范围,下辖6个街道、14个镇、1个乡,含265个行政村。 16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国家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sx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x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四、采购文件的发售:1、文件发售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止;2、文件发售网址:采购文件请至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xzjzfcg.gov.cn)公告附件处下载,投标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网上报名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 年6月14日止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6号门电梯直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6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6号门电梯直达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九、其他重要事项: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x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投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xzjzfcg.gov.cn)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3、供应商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4、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5、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十、业务咨询:招标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科联系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218号联系电话:0574-62704256邮编:315400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余姚市中塑国际商务中心3幢2101室联系人:秦联系电话:13486663023、传真:0574-62630993监管单位:余姚市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姚科电话:0574-6283179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联系方式招标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黄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28号合力大厦南5楼联系人及电话:秦 13486663023 传真:0574-626309932项目名称及 编 号项目名称: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招标编号:HJCG-2019-0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范围与 内 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招标要求(含规划编制服务费、编制过程中的规划编制评审专家费、组织会议费、成果评审费)5合格的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国家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6采购最高限价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16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7付款方式1、第一期:付合同价的3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2、第二期:付合同价的30%,送审稿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3、第三期:付合同价的40%,报批稿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一份(包括所有书面投标文件内容),盘或光盘皆可。包封要求见“第二章第13条: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14时00分提交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4楼(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12开 标开标时间:2019年6月28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4楼(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13履约地点及时间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时间:招标文件需求中规定的时间14合同履约保 证 金合同价的5%15履约地点及 时 间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时间:招标文件需求中规定的时间16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17质量要求成果文件须符合设计任务书有关要求,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纸质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规划设计单位应提供纸质文本20套,所有成果提供电子光盘两套;图纸至少包括:行政区划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图。18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根据招标产品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含)人以上单数。19招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招标范围1.1本次招标人见前附表第1项。 1.2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前附表第2项。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详见前附表第5项。2.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4、投标人代表4.1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内容4.1招标文件的组成。 4.1.1第一章 招标公告。4.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4.1.4第四章 规划任务书。4.1.5第五章 合同。4.1.6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1.7第七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采购人澄清,或要求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逾期提出或未盖公章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5.2对于受理的质疑或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澄清(或勘误),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招标代理机构所做的澄清(或勘误)不引起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招标文件的修正或更正。5.3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澄清(或勘误)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6.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则在发布过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以此来通知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因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应酌情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和资信技术部分组成:7.1价格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7.1.1价格部分封面;7.1.2价格部分目录;7.1.3投标函;(附件一)7.1.4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1)7.1.5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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