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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 武汉紫荆医院科教部,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Page 3,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从已发生的事故看,校内易发生危险的有10个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播音室的主控室、图书馆的书库、财务室、食堂、宿舍、传达室等地。,Page 4,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1、 拥堵挤压。主要集中在楼道、通道、台阶、厕所、校门等处。校园内的栏杆、围墙、水泥地面等也可能成为“隐性杀手”。,Page 5,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2002年9月23日,内蒙古丰镇二中发生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故,因楼梯栏杆倒塌且无灯,导致在黑暗中挤死21名学生、挤伤47名学生。,Page 6,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2005年10月25日晚8时许,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Page 7,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2、运动伤害:跑、跳、投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因运动器械管理不善造成的伤害。,Page 8,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体育活动中,学生踢足球踢坏眼睛,练习跳箱摔断胳臂,甚至突发疾病被夺 去生命的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Page 9,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3、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打斗伤害 。,Page 10,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4、食物中毒:中毒事故涉及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夏季为多发季节。发生在校内的占813,其中发生在学校食堂的占615。中毒原因多为扁豆(四季豆、无筋豆)未炒熟、空心菜等易发虫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外购食品变质、购买无证摊贩有毒米粉等,还有食堂条件差、不按有关要求操作等原因,也有个别投毒事件。,Page 11,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4、食物中毒:,Page 12,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5、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Page 13,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6、校园交通事故: 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小学9岁的女孩许悦,被一辆由校内开出的大货车无情地挤死在了校门的门柱上;,Page 14,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6、校园交通事故:,某市组织一群学生参加体育加试,由于汽车严重超载,导致车祸,掉下深山的孩子多数无法生还;,Page 15,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7、社会滋扰产生的事故等等。 抢劫、绑架、杀人、毒品、勒索等社会性侵害或校园内暴力威胁着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Page 16,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8、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山体塌方、台风、海啸、冰雹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Page 17,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9、学生自杀、自残的: 2005年1月5日,山东省某工业学校进行期末考试。一女生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老师即按规定在其试卷上写下“作弊”二字。该女生见状哭着跑出教室,跑回宿舍后在一张纸上写下“再见了,同学们, 我无脸见人了”,然后,爬到四楼楼顶跳楼身亡。,Page 18,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10、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Page 19,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11、校园性侵害。 “校园性侵害”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Page 20,二、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1、学生缺乏安全防卫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自我保护能力差。孩子们的安全意识不强,而背后的现实则是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对青少年安全问题的忽视,对安全教育的相对忽略。,Page 21,二、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2、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深入落实,管理上还有明显漏洞。存在着漏管现象,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以至不能及时排除隐患,不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不健全,有脱节现象。,Page 22,二、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3、安全检查形式化、走过场,缺乏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严谨作风。,Page 23,二、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4、安全防范上还存在漏洞。有的学校安全防范设施不齐备,个别学校还不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的一些基本条件,技防不足、人防不严。,Page 24,二、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5、对间接的、隐性的安全隐患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Page 25,二、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6、中小学的安全状况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联,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状况、学校所在区域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尤其是社会风气、校园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的质量等,都直接影响着中小学的安全保障水平。另外,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大幅上升,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所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等外部因素,都可能成为引发学校不安定的因素,学校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日益显现。,Page 26,三、 校园意外伤害的现状及其特点:,1、发生率越来越高,且多集中于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时发生;中小学生发生率远远高于大中专院校学生;城镇学生发生率高于农村学生。,Page 27,三、 校园意外伤害的现状及其特点:,2、责任难以分清。,Page 28,三、 校园意外伤害的现状及其特点:,3、学校属于被动地位。,Page 29,三、 校园意外伤害的现状及其特点:,4、素质教育受到不利影响。,Page 30,四、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定位问题,A、学校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其理由是: 学校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学生到了学校,就是学校的责任。学校不管,谁管?只要在校、只要在上学期间发生的事故都应该是学校的责任。这种说法目前占据了主导地位。 学生是未成年人被委托的监护人。家长交了钱(特别是全寄宿学校),就是委托学校对孩子进行全方面吃喝拉撒管理,学校当然应该负有责任。 学校是家长的代理监护人.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十周岁的孩子,缺乏辨认依据,缺乏判断能力,需要有人监护,在家,在学校不能出现真空,到了学校监护的责任自然就转化为学校。 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学生被送到学校,家长和学校之间就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Page 31,四、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定位问题,B、学校不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其理由是: 这种说法缺乏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6条指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缺乏监护能力,则应按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朋友亲属由父母的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员会的顺序,在这当中,根本没有学校。 对“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学生被送到学校,家长和学校之间就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的说法也不成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应签署合同方能有效,到现在为止,没有哪家学校和家长签定了合同。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最基本的职责是教育而不是监护。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人生安全职责, 这种“保护”职责是一种“派生”职责,而家长的保护管理是 “全部”。保护不等同于监护。,Page 32,四、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定位问题,B、学校不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其理由是: 监护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家长只把监护的义务给学校,而不把权利给学校,违反法律“公平”的原则。 监护的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照顾生活、管理保护其财产、对被监护人管理和教育,、代理民事诉讼,而学校保护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尊重其人格健康,不侵犯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利。 家庭履行监护是1:1或N:1的形式,而学校只能是1:N的形式,客观上无法等同。 综上所述,很显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学校不承担监护的责任,这一条,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决定着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的处理。,Page 33,五、 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民法中规定,判断责任有四个原则,也就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民法第160条规定:“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经济赔偿。”也就是说,判断单位有无责任,就看单位有无过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单位有过错,就负责,无过错,就不负责。 当然,如果学校和家长都无过错,还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Page 34,五、 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民法”规定,认定过错必须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具体就是: 必须有损害事实 必须有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加害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与事实损害有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态度是故意的还是 无意的。,Page 35,五、 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的责任是“安全教育是否到位、管理是否适当、措施是否落实”。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判断学校有无过错,主要就是从以上三个是否来看。,Page 36,六、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的范围,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 1、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安全标准。 2、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4、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它物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Page 37,六、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的范围,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 6、学校对特殊体质的要特殊照顾,未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 7、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伤害扩大的。 8、教职员工侮辱、 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9、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10、 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形。,Page 38,六、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的范围,学校不承担责任的: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学生擅自离校发生的, 、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期间发生,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学生自杀、自伤,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Page 39,六、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的范围,学校不承担责任的: 、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学校并无管理不当。 、 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 、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不可抗力造成的 、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形。,Page 40,六、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的范围,总之,学校责任不在于时间和空间,而在于事实和学校责任的大小;不在于事情的重和轻,而在于学校承担过错的大小。(主要、次要、附带等等),Page 41,七、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采取的对策,当场处理应该采取的措施: 1、现场即使抢救,及时送医院。要注意,送的医院一定要送当地的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不要怕麻烦,否则,一些隐性病(如大脑、五脏内部)查不出来,将来诉诸法律学校要吃亏。 2、及时将真实的情况通知家长,当然,这需要一点艺术性。 有待于学校老师、领导细细揣摩。,Page 42,七、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采取的对策,当场处理应该采取的措施 3、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如果是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以内,如果是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 4、学校及时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一般情况下,一把手领导可以不出面,这样可以有回旋的余地。学校可以安排一位副职校级领导来处理,当然,重大事项必须向一把手请示。 5、学校及时调查事故的原因、经过,调查取证,为事故的处理提供依据。这一点注意不要忽视,很重要。,Page 43,七、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采取的对策,善后处理应该采取的措施: 6、分清事实,尽量协商和解,和解应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7、处理要抓紧时间,以免事态扩大。在这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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