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我 国 已 核 准 ! 件注 册 地 理 标 志 商 标! 月 ! 日 ! 一 位 参 观 者 在 全 国 地 理 标 志工 作 研 讨 会 现 场 观 看 展 览 当 日 ! 在 重 庆 召 开的 全 国 地 理 标 志 工 作 研 讨 会 说 !从 !#$ 年 我 国开 始 将 地 理 标 志 纳 入 商 标 法 律 体 系 予 以 保 护 以来 !至 %& 年 ( 月 底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共 核 准 注册 了 )!& 件 地 理 标 志 商 标 涪 陵 榨 菜 #新 疆 库 尔勒 香 梨 # 信 阳 毛 尖 等 农 产 品 都 通 过 地 理 标 志 方式 实 施 了 保 护 新 华 社 发港 澳 入 境 携 物 通 关 有 规 定千 元 以 下 物 品 每 种 限 一 件为 消 除 广 大 旅 客 港 澳 !个 人 游 携 带 物 品 通关 的 疑 虑 #深 圳 罗 湖 海 关 日 前 重 申 #海 关 执 行 的国 家 税 收 政 策 没 有 任 何 改 变 #但 !个 人 游 旅 客携 带 物 品 进 出 境 时 要 遵 守 相 关 的 规 定 $根 据 国 家 海 关 总 署 %中 国 籍 旅 客 带 进 物 品限 量 表 &的 规 定 衣 料 (衣 着 (鞋 (帽 (工 艺 美 术 品和 价 值 人 民 币 !& 元 以 下 $含 !& 元 %的 其 他生 活 用 品 携 带 进 境 在 自 用 合 理 数 量 范 围 内 免税 # 其 中 价 值 人 民 币 *+& 元 以 上 (!& 元 以 下的 物 品 每 种 限 一 件 $对 于 价 值 人 民 币 !& 元 以上 (& 元 以 下 $含 (& 元 %的 耐 用 消 费 品 $如手 表 #手 机 #手 提 电 脑 #数 码 像 机 #数 码 摄 像 机 #音 响 等 %#每 公 历 年 度 内 可 任 选 其 中 一 件 缴 税 后入 境 $超 过 自 用 合 理 数 量 #海 关 将 视 不 同 情 况 责令 补 交 税 款 或 作 退 运 物 品 (没 收 物 品 (罚 款 等 形式 的 处 理 $ 据 上 海 青 年 报建 设 用 地 分 级 预 审 ! 月 起 我 国 实 行! ! ! ! 国 土 资 源 部 新 修 订 的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管 理 办 法 &将 从 !, 月 - 日 起 施 行 #中 国 将 实 行建 设 项 目 用 地 分 级 预 审 $我 国 ,&! 年 就 颁 布 实 施 了 %建 设 项 目 用 地预 审 管 理 办 法 几 年 来 #我 国 预 审 工 作 从 无 到有 #在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中 的 基 础 地 位 逐 步 确 立 #过去 建 设 项 目 !先 用 地 (后 审 批 的 被 动 局 面 初 步得 到 了 扭 转 $此 次 新 修 改 的 办 法 一 是 针 对 国 家 建 设 项 目管 理 方 式 的 改 变 # 要 求 对 建 设 用 地 预 审 进 行 相应 调 整 )二 是 针 对 工 作 实 践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对 原办 法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完 善 $新 修 订 的 办 法 从 几 个 方 面 明 确 了 预 审 的 地 位和 作 用 $ 第 一 #预 审 意 见 是 建 设 项 目 批 准 (核 准 的必 备 文 $ 也 就 是 说 #预 审 意 见 是 必 需 的 #不 是 可 有可 无 的 #没 有 它 就 批 不 了 地 #上 不 了 项 目 $ 第 二 #预 审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 建 设 用 地 单 位 应 当 认 真落 实 # 并 在 依 法 申 请 使 用 土 地 时 出 具 落 实 预 审 意见 的 书 面 材 料 $ 预 审 意 见 不 是 耳 边 风 # 刮 过 去 就算 了 $ 第 三 #未 经 预 审 或 者 预 审 未 通 过 的 #不 得 批准 农 用 地 转 用 (土 地 征 收 #不 得 办 理 供 地 手 续 $新 出 台 的 办 法 #明 确 了 任 何 建 设 项 目 批 准 (核准 必 须 经 过 预 审 #且 预 审 是 必 备 环 节 )其 次 是 实 行分 级 预 审 的 制 度 ) 再 就 是 强 调 预 审 前 置 关 口 的 重要 地 位 #规 定 未 经 预 审 或 者 预 审 未 通 过 的 #不 得 批准 农 用 地 转 用 (土 地 征 收 #不 得 办 理 供 地 手 续 $办 法 规 定 #预 审 意 见 是 建 设 项 目 批 准 (核 准的 必 备 文 件 #预 审 意 见 提 出 的 用 地 标 准 和 总 规 模等 方 面 的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应 当 充 分考 虑 $ 建 设 用 地 单 位 应 当 认 真 落 实 预 审 意 见 #并在 依 法 申 请 使 用 土 地 时 出 具 落 实 预 审 意 见 的 书面 材 料 $据 工 人 日 报商 务 部 负 责 人 说中 国 入 世 承 诺履 行 良 好!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三 年 来 #中 国 政 府 坚 持扩 大 开 放 的 方 针 # 认 真 履 行 了 加 入 世 贸 组 织 承诺 # 为 各 国 来 华 投 资 者 创 造 了 更 加 公 平 规 范 的市 场 环 境 #货 物 贸 易 (服 务 贸 易 也 更 加 开 放 $ ! 日 #商 务 部 产 业 损 害 调 查 局 局 长 王 琴 华 在 北京 作 出 了 上 述 表 示 $王 琴 华 表 示 # 中 国 认 真 履 行 加 入 世 贸 组 织承 诺 主 要 表 现 在 三 个 方 面 $ 首 先 #关 税 进 一 步 减让 $据 统 计 #中 国 加 入 世 贸 组 织 以 来 #关 税 总 水 平已 经 由 #$ 年 的 !%&降 至 #$( 年 的 !$明 年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到 !$&!$ 工 业 品 平 均 关 税)$% 年 将 下 降 至 *&+#一 些 重 要 的 工 业 品 比 如汽 车 整 车 # 加 入 世 贸 组 织 前 关 税 为 ,$至!$#加 入 世 贸 组 织 后 第 一 年 降 至 (+&,#)$年 - 月 ! 日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到 )%$ 中 国 加 入 了世 贸 组 织 信 息 技 术 协 定 # 在 信 息 技 术 协 定 项 下信 息 技 术 产 品 关 税 在 )$% 年 全 部 降 为 零 $其 次 #市 场 空 间 进 一 步 扩 大 $ 近 几 年 来 #中国 进 口 额 增 长 迅 速 #)$+ 年 进 口 已 达 到 (!),亿 美 元 #同 比 增 长 +*&*#列 世 界 第 三 位 $ 今 年前 三 季 度 进 口 额 就 已 经 达 到 (!)+ 亿 美 元 #比 去年 增 长 +,&)$外 商 投 资 中 #目 前 全 球 信 息 技 术!$ 强 企 业 中 #*$已 经 在 华 有 投 资 $ 银 行 (证券 (分 销 (法 律 (旅 游 (教 育 等 服 务 领 域 进 一 步 开放 $ 已 有 近 )$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 多 家 外 资 银行 在 华 设 立 了 近 )$ 家 营 业 性 机 构 #其 中 有 ,$多 家 获 准 从 事 人 民 币 业 务 # 外 资 银 行 的 贷 款 余额 已 超 过 )$ 多 亿 美 元 $第 三 #完 善 法 律 体 系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 三 年来 # 中 国 政 府 各 个 部 门 共 清 理 各 种 法 规 和 部 门规 章 )+$ 多 件 #其 中 通 过 人 大 (国 务 院 和 各 部门 修 订 +)$ 多 件 #废 止 ,+$ 多 件 #涉 及 到 货 物 贸易 (服 务 贸 易 (知 识 产 权 和 投 资 等 各 个 方 面 $ 全国 各 个 地 方 政 府 清 理 了 !* 万 多 件 地 方 性 法 规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和 其 他 政 策 措 施 # 并 根 据 世 贸 组织 的 规 则 和 中 国 加 入 世 贸 组 织 承 诺 分 别 进 行 了修 改 和 废 止 $!这 在 一 般 的 国 家 #包 括 世 贸 组 织 成 员 #都很 难 在 + 年 内 做 到 这 种 程 度 $ 王 琴 华 表 示 #中国 立 法 机 构 还 对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法 ( 中 外 合作 经 营 企 业 法 ( 外 资 企 业 法 以 及 三 个 法 律 的 实施 细 则 进 行 了 修 订 $ 据 新 华 社中 国 财 经!责 任 编 辑 徐 行 薛 永 军!版 式 设 计 许 江 琛!年 月 #日 #星 期 三新 公 司 法 草 案 确 定!万 元 可 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 ! 公 司 法 修 改 专 家 组 成 员 江 平 日 前 透 露 #目前 #公 司 法 修 改 草 案 基 本 确 定 #!按 计 划 #明 年 上半 年 很 有 可 能 就 要 通 过 $ 据 介 绍 # 目 前 要 提 交 的 草 案 在 一 些 业 界 最为 关 注 的 问 题 上 #有 一 些 重 要 的 修 改 $改 动 一 !一 人 公 司 限 制 增 多对 于 一 人 公 司 #目 前 的 草 案 规 定 更 为 详 细 $草 案 规 定 # 一 人 公 司 必 须 要 在 公 司 名 称 中 体 现公 司 性 质 #并 且 为 了 防 止 关 联 交 易 #一 个 自 然 人最 多 只 能 设 立 一 个 一 人 公 司 $ 由 于 一 人 公 司 中只 有 一 个 股 东 #股 东 权 利 很 容 易 过 大 #为 避 免 造成 对 公 司 和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损 害 # 一 人 公 司 做 出的 重 大 决 议 要 向 工 商 局 申 请 备 案 $改 动 二 !股 权 也 可 出 资对 于 最 低 资 本 额 .即 注 册 资 本 /的 规 定 终 于在 !讨 价 还 价 中 落 定 $ 江 平 说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的 最 低 注 册 资 本 额 将 从 现 在 的 五 十 万 元 ( 三 十万 元 (十 万 元 统 统 降 低 到 五 万 元 $ 并 且 #目 前 的公 司 法 草 案 中 还 规 定 #在 设 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时 #注 册 资 本 不 需 要 一 次 性 缴 纳 # 可 以 两 年 内 分 期缴 清 #第 一 次 缴 纳 %+即 可 $!现 在 的 草 案 中 取 消 了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的 比 例限 制 $ 公 司 法 修 改 专 家 组 成 员 赵 旭 东 教 授 介 绍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资 中 技 术 出 资 和 资 金 出 资 的 比 例被 取 消 了 #并 且 #股 权 也 被 允 许 可 以 作 为 出 资 #这已 经 写 进 目 前 的 草 案 $改 动 三 !股 东 资 格 不 能 自 然 继 承原 草 案 中 第 0* 条 规 定 股 东 死 亡 后 #其 合 法 继承 人 可 以 继 承 股 东 资 格 # 公 司 章 程 另 有 规 定 的 除外 $ 而 新 的 草 案 中 对 这 一 规 定 进 行 了 修 改 # 规 定不 能 自 然 继 承 股 东 资 格 #除 非 公 司 章 程 另 有 规 定 $改 动 四 !经 理 权 限 章 程 定从 现 在 的 公 司 法 草 案 看 到 #更 多 的 任 意 性 规 范代 替 了 强 制 性 规 范 $ 据 江 平 介 绍 #!所 谓 任 意 性 规范 #就 是 允 许 在 章 程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