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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项目2017年路网工程监理项目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三月说 明 1、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项目2017年路网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以下简称范本)和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2、项目专用本系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业主的具体要求,对范本中某些条款做了一定的补充、完善和修改,与范本不同之处均反映在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其补充内容、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专用条款以及各类表格中,投标人应结合范本仔细阅读。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范本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范本为准。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项目专用本和范本的要求编制,应该完整地反映项目专用本及范本的要求和内容,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此投标文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文件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获取电子版本或者投标人自行购买。目 录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第五篇 监理规范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第七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第一卷第一篇 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项目2017年路网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项目已由宿区发改备【2015】1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项目,包括路基、路面、交通设施、绿化等内容。总投资约2亿元。监理范围详情见下表: 序号道路名称里程(米)拟实施宽度(米)1徐淮路改造工程(固丰-云帆大道)4700302圣象路1800153临港路(云帆大道-槐树路)1740284通港路1440185金港路1390186国电北路880157国电南路1180158槐树路2300309恒润路2500302.2计划工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施工工期暂定:徐淮路改造工程(固丰-云帆大道)12个月;圣象路3个月;其它路9个月/条。如施工内容有变化,则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延长工期和增加相关监理人员的要求。2.3机构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驻地监理服务机构。2.4服务内容:所监的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驻地监理服务。该路段的路基、路面、交通设施、绿化等内容,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核价及竣工决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审计、保修服务及附属配套工程均属于本监理范围。2.5质量要求:合格。2.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2.7标段划分:1个标段。2.8招标人设定监理服务费投标控制费率上限为工程审计价款的1.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3.2投标人企业资质: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监理组成员资格要求:监理岗位资格要求数量备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人社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专业);拟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1人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专业)2人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专业)1人交安设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专业)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安全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1人试验监理工程师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材料专业)1人监理员具备监理员培训证2人试验员具备试验员培训证2人3.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5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3.6信誉要求: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近两年内未由于本单位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3.7其他条件:3.7.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7.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7.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3.7.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3.7.5投标申请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本项目企业及所投入人员的所有证明资料均以信息系统中的已通过备案的资料为准,如信息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更新信息系统中的资料或建立信用档案。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1)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下方左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2)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相关教程。(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或联系招标代理确认。(5)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省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与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510-216。(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的8:30至2017年3月29日的17:30。请完成报名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天园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由投标人自备),工本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自行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复印费用自理),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8: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9:00。文件递交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市便民方舟】十一楼开标三厅。5.2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必须确认银行进账,开标后统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评标开始前送至评标室,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账的,报评标委员会后作无效标处理。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代收、代管和代退。6.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并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员办理窗口进行审核备案。以未经审核备案的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6.4投标人必须采用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188000049808+6位顺序号+1位校验码(其中6位顺序号和1位校验码为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缴纳”栏目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财务室,根据到账记录开具相应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6.6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6.7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方式退还:6.7.1投标保证金经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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