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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扩声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第一节 会场扩声的一般规定及要求 25.1.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宜设置会场扩声系统: 一、会场使用人数300人(座)。 二、会场体积1000立方米,观众席最远点(由舞台口算起)超过15 米时。 三、 一般会场、 礼堂等人有多种用途,如作音乐、 歌舞剧演出用时,体 积虽小于1000 立方米而建声及噪声控制又做得较好时亦可设置电声 系统。 25.1.2 会场扩声学指标宜满足以下要求: 一、会场各供声点均应有足够的声压级。 二、 供声面声场分布均匀,会场内供声面各主要倍频带声压级差不超 额过 10 分贝。 三、 单词清晰度在满场情况下,应大于75%,声学比应5分贝(满场 一般比空场好)。 四、电声系统非线性失真应10%。 五、传声增益应稳定且不低于-14 分贝(各主要倍频带)。 六、在保证语言清晰的条件下,应尽量保持声源原有音色。 注:上述各项指标,主要以语言清晰度为主。 因此,各项指标均以倍 频带声压级测定,倍频带中心频率为250、500、1000、2000 赫。 25.1.3 会场扩声对会场混响时间及其其频率特性的要求如下: 一、大型会场及体育馆,5001000赫的满场混响时间不超过 2秒。 二、一般会场按图25-1 要求来控制混响时间或按公式 25-1 计算: 式中 V-厅堂体积(立方米)。 注:图中中部阴影区表示不同体积会场的合适混响时间,虚线表示 最大允许偏离值。 三、一般会场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要求见表25-1。 会场混响时间频地性 表25-1 注:2000赫和 4000 赫的混响时间最好能与1000 赫相当或高一些。 四、对有音乐、歌舞等要求的会场应考虑声场扩散问题。 五、在传声器灵敏度最强处,宜设置吸声面。 六、室内空场噪声级应控制在45分贝(A)以下,要求较高的剧场、音 乐厅应控制在35 分贝(A)左右。 25.1.4 会场扩声系统对最大重放声压级的要求如下: 一、 会场内由于混响声的存在,一般在离场声器轴线5米以经响声声 压级高于直达声级。 二、各类会场(馆)重放声压级要求及观众噪声平均值见表 25-2。 各类会场(馆)重放声压级要求值 表25-2 注:最大重放声压级为所需频率带内各倍频带的声压级平均值。 25.1.5 扩声系统对传输特性的要求规定如下: 一、超过2000 座的会场(堂) 1008000赫15 分贝 1254000赫8 分贝 二、小于2000 座的会场(堂) 1006300赫不作规定 2504000赫15 分贝 三、在超过2000 座的会场内,宜设高低音滤波器及频率补偿设备, 一般会场扩声宜设置移频器。 25.1.6 会场扩声系统的设备配置(指扬声器及声柱等装置)。 一、一般扬声器组配置方式见表25-3。 场声器配置 表25-3 二、 大型会场(馆)、 特别是重要的省(市)级会场,可考虑全分散工场声 器系统,配以集中、半分散式声柱系统作音乐、歌舞、戏剧演出用。 三、主要以音乐演出用途的大型会场(堂)可考虑设置立体声音乐扩声 系统。 25.1.7 传声器(话筒)宜按下述原则选用: 一、 一般动圈话筒作语言扩声用,电容话筒作音乐歌舞用,特殊动圈 话筒作多种演出用。 二、中小型会场(堂)一般配动圈话筒,如经常有演出或特殊需要也可 配少量电容话筒。 三、配置话筒数量:中小型会场配用25 只,大型会场的话筒配置 (包括电容话筒)可视需要而定。 四、话筒一般按需要和使用性质,宜用心型或超心型指向性话筒。 第二节 扩声系统的声学计算 25.2.1 扬声器辐射区域的划分宜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会场(馆)中直达声的供声面积作为扩声计算的基础。 二、计算声柱扩声时其辐射角宜按:水平辐射角90度;垂直辐射 角30度。 三、采用喇叭扬声器的辐射角宜按: (5fo30fo)50 度(fo 为扬声器的临界频率)确定。 四、 供声面积一般按矩形面积进行估算,体育馆可按梯形面积进行估 算。 五、根据扬声器及扬声器组合辐射特性,按公式25-2、25-3 估算供声 面各点的直达声声压级,再加上5 分贝为混响声压级,在供声面的 大部分区域内混响声压级应满足表25-2 的要求。 25.2.2 扬声器或扬声器组合电功率,平均轴向灵敏度可按以下原则 确定: 一、 单个扬声器和所声器组合的电功率,可根据供声面积,扬声器材 组合的悬吊高度和轴向所对应位置,轴向重放声压级等条件确定。 二、最大直达声重放声压级可按公式25-2 计算: 式中 LPO-受声点(轴向点)声压级(分贝); LPIMIVA-扬声器或扬声器组俣平均轴向灵敏度(分贝/米伏安)由厂方 供给; r0-辐射距离,即受声点至扬声器组轴心的距离(米); W-场声器组合的额定电功率(瓦)。 1.确定辐射距离R0 时一般考虑声柱挂高45 米,剌叭所声器挂高5 8 米(特殊情况例外)。 2.r0 在观众席的投影一般选为会场长度的2/3 或3/4 处。 3.在大型会场或体育馆中,采用半分散式扬声器或扬声器组合时, rO 在观众席的投影选在辐射区长度的2/3 处。 25.2.3 偏离轴线供声点声场的直达声声压级可按公式25-3 计算。 式中 r-离轴线 角供声点辐射距离(米); D()-场声器组合的指向性系数,20LGD()值由生产扬声器厂家供 给。 25.2.4 供声面析度要求可按公式25-4 验算: 式中 N-扬声器组合选用的个数; T-供声房间 1000 赫的混响时间(秒); V-供声房间的体积(立方米); R-扬声器组合到供声点的距离(米)。 一、该计算式中所取频率为1000 赫。 二、当验算中发现厅内有1/3 点不能满足(25-4)式的要求时,应调整 n、V、T、r、D()等值。 25.2.5 传声增益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尽量使扬声器组合方向性最差的部分与传 声器的方向性最弱部 分相对。 二、在照顾视听一致的情况下,尽量使扬声器远离传声器。 三、在语言扩声中采用高通滤波器掉250 赫以下的频率。 四、采用移频器装置。 五、在体育馆或大型会场中采用移频器及频率补偿器。 第三节 扩声系统的分类和设备选择 25.3.1 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各种会场扩声系统可分为大、中、小三类: 一、会场座位一般在2500 座以上者可属大型会场扩声系统。 二、会场座位约在12002500 座属中型会场扩声系统。 三、会场座位约在1200 座以下属小型会场扩声系统。 25.3.2 大型会场扩声一般宜采用固定的扩声设备,可根据不同需要 进行选择。 25.3.3 大型会场扩声,根据建筑工程性质和使用要求,一分为语言 扩声系统和音乐扩声系统。 一、地于体育馆、体育场和以举行大型集会为主的会场等民用建筑工 程的扩声系统,应以保证语言清晰度为主,适当兼顾音乐节目演出。 宜在前级放大器通道中选择装有移频器、 高通滤波器等装置的前级增 音机控制台。 二、 对大型歌舞剧院、 音乐厅、 会议和音乐演出兼顾的大会堂等民用建 筑工程,应以保证音乐节目演出为主。 在前级放大器通道中,宜选择 装有高低音提升网络、 高低音滤波器、 频率补偿均衡器、 混响器、 延时 器、分频器等装置的调音台,能播放立体声扩声系统。 三、 语言扩声系统和音乐扩声系统,一般不宜分别设置,在扩声工程 设计中应注意系统的兼顾,可有所侧重。 25.3.4 大型会场扩声系统传声器,宜选用低阻抗动圈式传声器和电 容式传声器。 25.3.5 大中型会场扩声系统,前级放大器宜用双通道输出,扩音机 应有备用,一般三台扩音机备用一台。 25.3.6 中型会场扩音系统一般宜装置固定式扩声设备,前级增音机 的选择宜根据传声 输入路数确定: 一、传声器输入路数为12 路以下,宜选用通用型多路前级增音机或 移频式前级增音机。 二、传声器输入路数为12 路以下,宜选用前级增音机调音台。 25.3.7 中型会场扩声,宜选用200 瓦左右右频率特性较好的扩音机 (体育馆、场的扩声不受此限制)。 25.3.8 小型会场扩声一般不采用固定扩声设备,但声柱、扬声器箱等 用户设备,宜考虑固定安装。 25.3.9 小型会场扩声,如传声器输入在二路以下,一般可不设置前 级增音机,基有要求亦可选用移频式前级增音机。 25.3.10 小型会场扩声,一般扩音机不考虑备用。 25.3.11 会场扩声系统扩音机容量按24.3.2 条计算确定,其中K1 值 按扩声馈电线路衰减损失为3 分贝时查表24-2 确定;K2 值取为 1.5,扩音机容量应留有余量。 25.3.12 会场扩声馈电线路衰了大允许值不大于3 分贝。 第四节 扩声机房位置的确定和扩声设备布置 25.4.1 大中型会场扩声用技术机房,宜选择在会场后排或舞台前两 侧三层以下房间。 机房控制室应能通过观察窗方便地看到舞台情况, 音乐演出会场,有条件时可于观众厅内设移动式前级调音。 25.4.2 大型会场扩声系统宜将功率放大器机架与前级增音机、调音台 等设备放在同一房间内以便操作和维护。 25.4.3 中型会场扩声系统的前级增音机和扩音机,一般可合用一个 机房。 25.4.4 小型会场扩音,一般不专设扩音机房,扩音机可为移动式, 但如建筑条件许可,宜设置一间扩声管理用房间。 25.4.5 扩声机房内各设备布置要求如下: 一、前级增音机调音台与录音机、扩声输出控制盘等宜放在同一房间 内。 二、前级增音机控制台背面不检修时可靠墙安装。 三、扩声机房内如有输出线路接线箱,可凤在墙内箱底距地1.5 米或 明设落地安装。 四、扩同房内宜装设频率特性较好的监听扬声器箱。 25.4.6 扩声机房内各设备间的线路敷设。 一、各设备间连接线路,配线方式宜采用地下电缆槽或铁管暗配线。 二、零分贝以下的低电平线,应用金属屏蔽线。 三、传声器线路、低电平信号线路与扩音机高电压输出在分开敷设, 不得将它们同线把敷设。 四、 交流电源线路应单独敷设在专用铁管内,或敷设在地槽中远离音 频低电平信号线路一侧。 25.4.7 扩声机房设计部分详见本规程第二十四章有线广播第三节有 关条文内容。 25.4.8 扩声设备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由交流供电的扩声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作保护接地; 二、传声器线路的屏蔽层,应直接和前级增音机、扩音机等输入插孔 通地点进行一点接地; 三、各扩声设备接地线,均采用铜芯导线。 25.4.9 扩声机房交流电源宜满足下列要求; 一、大型扩声系统,宜从交流低压配电盘引来两路专用电源主用、备 用供电回路。 主用、 备用供电回路可采用手动切换(如无三相用电负荷 时可用220 伏引入二路)。 二、 为了防止会场舞台照明用可控硅调压器对扩声系统的干扰,有条 件时交流供电回路宜与可控硅调压器配电回路分开,各从不同的变 压器的低压配电盘供电。 交流电源电压波动值大于10%或供电回路无法与可控硅调压器从电 变压器分开时,扩声机房宜装设磁饱和稳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变压比 1:1)作为电源隔离和调压器用。 25.4.10 扩声设备用之各种直流信号电源和控制电源,宜用专用的直 流稳压电源供电。电源应考虑备用,事故时自动切换。 第五节 扩声线路网络 25.5.1 扩音机输出控制盘引出的扩音馈电线,应用多分路引至会场 各声柱、 扬声器箱等用户设备,扩声馈电线宜用绝缘护套铜线穿管, 在天棚内或埋地敷设。 25.5.2 扩音机输出匹配网络,宜采用区域馈电变压器、用户变压器, 分区分组馈电。音乐扩声系统应尽量采用无变压器输出方式。 25.5.3 会场内采用分散式场声器扩声时,会场座位每排应分单、双排 号、座号作交叉馈电方式向扬声器馈电。 25.5.4 会场内每排馈电线路上宜加设限流电阻等装置。 25.5.5 会场内布放扩声线路时,传声器线路与扩声输出馈电线路不 能同管同线把敷设。 25.5.6 在大型会场扩声系统中,舞台上燕主要传声器和乐池内各主 要传声器线路,宜选用四芯金属屏蔽线作对角并联接线。 25.5.7 会场扩声机房建筑要求详见本规程第二十四章第四节有关条 文内容。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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