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5页
第2页 / 共15页
第3页 / 共15页
第4页 / 共15页
第5页 / 共15页
第6页 / 共15页
第7页 / 共15页
第8页 / 共15页
第9页 / 共15页
第10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光伏发电节能服务合同 光伏发电节能服务合同 二零一 年 月 二零一 年 月 2 目 录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3第一部分 总则 3 1项目的名称、范围、内容、目的、期限 . 3 2投资与收益 . 4 3项目实施 . 4 4.补贴分配 4 第二部分 用电费用的确定、支付及项目买断 . 5第二部分 用电费用的确定、支付及项目买断 . 5 5用电费用的确定 . 5 6用电费用的支付 . 5 7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 . 6 第三部分 权利与义务 6第三部分 权利与义务 6 8双方权利义务 . 6 9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 8 第四部分 节能项目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 9第四部分 节能项目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 9 10光伏发电项目的改进及相关设备的拆除、损坏 9 11光伏发电设备的改造和新增 . 9 12光伏发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 9 第五部分 乙方的服务保障 9第五部分 乙方的服务保障 9 13乙方的服务标准 . 9 第六部分 违约责任 . 10第六部分 违约责任 . 10 14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 10 第七部分 其它条款 . 10第七部分 其它条款 . 10 15保密 . 10 16保险 . 11 17税费 . 11 18不可抗力 . 11 19争议的解决 . 11 20其它约定 . 11 3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总则总则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提供屋顶,乙方 向甲方提供光伏发电节能服务,以实现甲方节能减排目的。双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项目的名称、范围、内容、目的、期限项目的名称、范围、内容、目的、期限 1.1 项目名称:屋顶光伏发电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节能项目) 。 1.2 项目范围:甲方*工厂厂房等可利用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屋顶预计约有 万平方米,以最终使用 面积为准,房屋为(房屋结构) 。范围详见附件 1:厂区总平面图。甲方保证提供予乙方安装光伏 设备屋面的房屋合法属于甲方所有。 1.3 项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 1.2 范围屋顶,乙方提供节能项目节能解决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 方案,提供节能减排服务,项目系统工程包含但不限定于: 1、光伏组件 2、光伏支架 3、供电网络附属工程 4、厂房供电设施 5、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设计要求的必要设备设施 1.4 项目目的 1.4.1 乙方投资实施节能项目,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1.4.2 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环境; 1.4.3 通过节能项目实施获得节能收益,为甲、乙双方带来经济效益。 1.5.合同期限 1.5.1本合同自 本合同生效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结束、甲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款项止。 1.5.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签订至电站并网,计划为 270天 。 1.5.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电站验收通过之日起 ,效益分享期为 25年。 4 2投资与收益投资与收益 2.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约 MW,具体规模以经评审的初步设计值为准;本项目所需 资金由乙方自筹或融资解决。 2.2甲乙双方通过本节能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电能优先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乙方按甲方所在地现行电 网工业电分时综合电价让利销售给甲方使用。 2.3协议电价: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合同期内,乙方均按实际发电时段市电电价的_(此值也即乙方给 予甲方的电价折扣) 计价向甲方收取电费 (即按照甲方应向当地供电局支付同时段同等电量电费总额的_ 支付给乙方)。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 3.1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适时向甲方提交节能项目设计方案初稿和施工方案初稿, 甲方收悉后10个工作 日内做出书面确认; 设计方案初稿和施工方案初稿经甲方确认后, 由乙方依据初稿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申报。 项目申报通过后,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项目的装机规模、开工日期等相关事项后开始施工。 3.2 乙方负责办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许可、环评审批、项目报备等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因未 获施工审批或因审批进度而影响工期的,工期自动顺延。 3.3 乙方实施节能项目时,以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营为前提,如工程确需甲方暂停生产配合施工的, 需提前 5 天书面通知甲方给予配合。 3.4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提供本项目开工的各项现场条件及乙方要求的开工所需的技术资料。 根据甲方经营生产的实际情况,正常节能项目实施工期为 6 个月(即 180 天)。在施工期内,非因乙 方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则工期顺延。 3.5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依据乙方编制经甲方确认的设计、 施工方案, 由乙方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 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4.补贴分配补贴分配 4.1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4.1.1 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申请; 4.1.2 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4.1.3 除度电补贴和 4.1.2 规定外,政府津贴或补贴需要双方共同配合才能申请的,双方五五分成;可 一方单独申请的,如另一方不能另行申请,则五五分成;若另一方可另行申请,则津贴或补贴资金归申请方 5 所有。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用电费用的确定、支付及项目买断用电费用的确定、支付及项目买断 5用电费用的确定用电费用的确定 5.1 计量电表的安装 由当地供电部门在项目发电装置出口安装光伏发电总表并采用双向计量, 同时甲方原关口电表由供电部 门更换为双向计量关口电表。 5.2 用电量及电费的确定 乙方供给甲方的实际月度光伏用电量是以供电部门安装的光伏发电总表及用户关口电表计量数为准, 则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光伏电费用为月度光伏用电量乘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协议电价的总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月度光伏用电量(甲方)=光伏发电总表当月总发电量-关口电表当月上网电量 月度光伏电费=月度光伏用电量甲乙双方约定的协议电价 5.3 用电量的抄表和检测 5.3.1 乙方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抄录电量 1)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电能量遥测系统或低压集抄系统抄录。 2)乙方或当地供电部门抄录人员现场抄录。 5.3.2 计费电能表装设后,甲方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计费电能表 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甲方应及时告知当地供电部门和乙方,以便供电部门和乙方采取措施。如 因乙方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发生故障的, 乙方负责免费换表; 甲方原因引起的, 甲方应负责赔偿。 5.3.3 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各委派专职人员对用电量进行监视,对计量电表有异议的,可向当地供电 部门提出验表申请,以项目实施地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并将因电 量计量出错而多分享的收益退还另一方或少分享的收益予以补足。 5.3.4 如用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无法确认表计读数时, 双方同意以电力用户负荷管理终端装置记录的电 量作为补退电量的依据。 5.4 电量抄录时间 项目投产后,甲乙双方于每个月的 10 日前,组织人员对上个月的用电量进行确认,如双方对电量无异 议,则确认后 1 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出具电费通知单(格式见附件 2) ,电费通知单作为上月节能收益结算 的依据。 6用电费用的支付用电费用的支付 6.1 用电费用的支付 6 甲乙双方应在光伏发电总表安装当日起,用电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按第 5 条约定的用电量和用电费用 确认后,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正式发票, 甲方收到发票 10 个工作日内, 将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直至效益分享期届满。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 6.2 用电费用的延期支付 除乙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外,甲方延迟付款超过 15 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逾期之 日起按应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时止。 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期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缴仍不 支付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拆除节能项目设备或进行其它处置,并且由甲方承担 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剩余预期用电费用总额(剩余预期用电费用总额为: 合同期内目标电量 (峰段市电电价+平段市电电价) /2电价折扣-已支付的节能收益总额, 峰段市电电价、 平段市电电价为合同解除时甲方向供电局缴纳电费所承担的电价(以下同),目标电量为经双方认可的项目 设计方案中的项目运营前 25 年的总量)20%的违约金。 6.3 甲方以汇款结算或乙方认可的其它结算方式支付节能收益款。 7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 本节能项目所有权及对应的设备和资产归乙方所有, 如乙方转让该节能项目所有权, 在同等条件下须优 先转让给甲方。 节能效益分享期内, 在保证甲方用电不受影响的前提下, 第三方可买断节能项目乙方剩余合同期限的收 益权,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项目买断的相关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 8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权利义务 8.1.1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支持新能源与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合同期内,甲方免收乙方光 伏发电项目屋面使用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屋面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甲方保证在该项目厂 房及屋顶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赁情况等,甲方均在项目投资申报前办妥。如合同 期内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1.2 甲方委派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管理人员时,将其基本情况(姓名、联系方式、专业、职务等) 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接洽。 7 8.1.3 为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需甲方答复的函信、 会议纪要、 方案文件、 技术文件、 施工文件等, 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为甲方同意。 8.1.4 甲方对方案、设计、施工等有异议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 8.1.5 根据财产分界点,项目实施前,甲方财产的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合同期内,若甲方财产出现 问题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则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8.1.6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场地便于乙方存放相关设备、材料、配件等; 8.1.7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水电供应,配合该项目的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8.1.8 配合乙方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对节能系统和设备进行操作。 8.1.9 发现与本项目相关的系统、设备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8.1.10 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电站运营期间,甲方对房屋屋顶不属于乙 方建设项目的设备进行维护,修缮至正常状态,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 担。 8.1.11 如乙方相关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 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8.1.12 甲方应对本项目全部设计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1.13 在该项目运营期间, 若由甲方员工或由第三人因甲方的原因或甲方*工厂厂房的消防措施不安 全导致的火灾造成该项目的故障, 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维护, 费用由甲方承担; 若该火灾造成该项目毁损灭失, 对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先由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8.1.14 在该项目运营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或出租相关工厂厂房,如甲方转让或出租相 关工厂厂房,甲方应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在本合同项下乙方权益不受影响情况下,将本合 同的继续履行作为房产所有权转移或建筑物使用权转移的条件。否则,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8.1.15 在本项目运营期间,因甲方破产或解散公司导致相关工厂厂房进行破产清算、拍卖等的,厂房 上安装的光伏电站项目不得作为甲方的资产进行清算、拍卖。 ,甲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