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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两金知识讲座,目录,一、五险两金 1、概述 2、五险两金定义 3、缴费标准及比例 4、详解 二、相关政策解读 1、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2、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3、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4、福利费构成,概述,五险即社会保险, 国家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两金即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对人才的吸引,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达到良好的社会效应。,五险两金定义,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住房公积金指国有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缴费标准及比例,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详 解,个人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费;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归集 企业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次月计入个人账户中。,职工月缴费基数,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详 解,养老金享受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定退休年龄 企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企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因企业破产等国家政策允许的提前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相应减发,每提前退休一年减发其过渡性养老金的2%。,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详 解,养老金构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0%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详 解,个人医保账户支付方式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门诊医疗费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药费。已申报门诊慢性病职工,在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时,按慢性病种类予以限额补助。 医疗统筹支付方式 医疗统筹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医疗费由个人承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双鸭山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去除住院费用中不可报销部分,检查费个人承担30%,药费个人承担15%,剩余部分由医疗统筹支付。,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详 解,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组成 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医疗统筹资金(部分)+职工个人缴费(全部) 个人医保账户算法, 在职职工按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和45周岁以上划分两个年龄段,计入不同比例: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7%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3.2%计入个人账户。 退休职工不需要缴纳个人部分,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的3.3%计入个人账户。,工 伤 保 险 保 险 详 解,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 伤 保 险 保 险 详 解,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的20倍。,生 育 保 险 保 险 详 解,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女职工按计划生育和领取准生证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并报销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产假期间停发企业职工工资,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成日工资乘以产假天数发给生育津贴。 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晚育(23周岁零9个月以后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产假在国家规定90天的基础上增加90天(共计6个月)。 (三)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费用(统称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报销。正常产的500-700元,难产的800-1200元,剖腹产的1000-2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超过上述标准的由职工个人承担。对生育期间或手术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如大流血、并发症)等造成医疗费过高的,须凭医疗证明和有关部门鉴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失 业 保 险 保 险 详 解,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四)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 1 年,可领取 2 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失业后六个月内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免费职业培训,或者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住 房 公 积 金 详 解,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一年以内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九)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住 房 公 积 金 详 解,提取额度 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提取到千位),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 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提取到千位),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按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提取到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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