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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银行法 第三节 外汇管理法律规定 第四节 证券法 第五节 票据法 第六节 保险法,使学生了解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 概念和体系,掌握银行法、证券 法、保险法、票据法的主要内容 及货币发行、管理和外汇管理的 法律规定 银行法;票据法 外汇管理法律规定;汇票的追索 权;,学习目的,学习重点,学习难点,一、金融法概念 (一)金融 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指同货币流通与银 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 (二)金融法 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的金融立法,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一、中国人民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法概述 1、1995-3-18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2003-12-27修订,第二节 银行法,(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1、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2、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货币政策,具有独立性 3、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第二节 银行法,(三)中央银行的职责 三大职能: 1、货币发行的银行 2、银行的银行 3、政府的银行,第二节 银行法,(四)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1、行长负责制 2、货币政策委员会 3、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 (五)人民币发行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1、货币政策目标 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第二节 银行法,2、货币发行原则 集中统一发行 计划发行 经济发行 3、现金管理 (六)金银管理的法律规定 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 (一)商业银行法概述 1、商业银行 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是经营货币和资金的特殊企业。,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是经营金融业的特殊企业法人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设立条件 2、设立程序 3、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第二节 银行法,(四)商业银行的业务 1、负债业务 吸收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2、资产业务 现金资产业务、信贷资产业务、投资业务、票据贴现业务 3、中间业务,第二节 银行法,(五)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六)商业银行的接管、终止和清算 (七)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第二节 银行法,一、外汇管理概述 (一)外汇 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各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凭证。 (二)外汇管理 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形式对外汇买卖、收支、转移、结算、外汇汇率及外汇市场等实行干预和控制,也叫外汇管制。,第三节 外汇管理法律规定,二、外汇管理机构及外汇管理对象 (一)外汇管理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 (二)外汇管理对象,第三节 外汇管理法律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三节 外汇管理法律规定,2、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 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设计人。,第三节 外汇管理法律规定,3、共同发明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谁完成谁所有”,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4、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 国民待遇原则 专利代理 5、先申请人 第九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1995年初,某研究所所副所长陈某应某市环保局之邀,研究开发有关印染污水处理技术。陈某一直从事微量元素与人体健康研究工作,当时分管该所后勤工作。同年底,陈某利用业余时间在该所一实验室内利用废旧原料工具和试纸,对有关厂家提供的印染污水进行试验和测试。完成了“印染污水处理方法及工艺”的发明创造,并向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该研究所认为该发明应为职务发明创造,双方发生纠纷。 问:该发明创造应归谁所有?为什么?,案 例,张某向技术员李某提供市场对“节油器”需求量大,但目前节油器质量低劣,实际效果不大的信息,建议李某发明“新型节油器”,并保证提供必要的实验场地、实验经费等条件。数月后,“新型节油器”研制成功。不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同东北某厂签订专利申请转让合同,该厂遂以“新型节油器”名称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当此项发明经专利局公告后,李某产生异议,认为专利申请权应属于自己,并与张某发生争议。 问:“新型节油器”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案 例,某研究所李某受某生产单位委托研究开发一种新的生产工艺。李某利用生产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完成了新工艺的开发,并就该发明创造提出了专利申请。生产单位提出异议,认为该发明创造使用了本单位的设备和资料,所以专利申请权应归它所有。李某认为,双方在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时并未就新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作出过约定,所以专利申请权应归他本人所有,生产单位以后如需使用该项方法,应当支付使用费。 问: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归谁所有? 李某要求某单位支付使用费是否合理?,案 例,(二)专利法的客体 是指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1、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2、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与发明的区别: 创造性水平不同 适用对象不同 审查程序不同 保护期限不同,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3、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只涉及产品的外表和形状,而不涉及产品的制造和设计技术。,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三)取得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 1新颖性 标准:是否公开过,可从三个方面来衡量 公开方式 书面公开、口头公开、使用公开 公开日期 提出专利申请的当天,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 公开范围 世界新颖性原则 本国新颖性原则 世界新颖性与本国新颖性相结合的原则 书面公开以世界范围为准;使用公开和其他公开方式以国内为准 我国采取第三种制度,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丧失新颖性: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期限为6个月,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2、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必须是创造性构思的结果 必须比原有的类似的东西前进了一步,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3、实用性 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制造或使用 在产业上广泛地制造或使用 要有再现性,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积极效果 发明创造实施后,在经济、技术、和社会效果上表现出有益的结果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四)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植物的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五)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批准 1、专利的申请 一发明一专利原则 优先权原则 国外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 先申请原则 申请日的确定 同一天申请如何处理?,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2、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发明专利审批程序: 初步审查并公布专利申请 请求实质审查和进行实质审查 批准专利,授予专利权 复审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 附加异议的登记制 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专利权,发给相应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复审 复审为终局决定,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六)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有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人有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有订立许可合同的权利 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2、专利权人的义务 缴纳年费 实施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3、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必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实施其专利。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仍需支付使用费,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陈某自行研制出一种用于农村房屋建筑的“整 体型小青瓦”实用新型技术。2002年7月18日,陈 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004年3月1 日,中国专利局授予陈某“整体型小青瓦”实用新型 专利。 2003年初,某实用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在陈 某的“整体型小青瓦”实用新型专利的基础上又创造性地研制出一种“新型多节瓦”技术,并于2003 年9月18日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 局于2004年8月28日授予其实用新型专利。,案例,2005年初,该研究所为实施其专利,请求陈某将其专利转让给自己功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愿支付3相应的技术使用费。陈某未允,又无正当理由。该研究所即向中国专利局请求给予实施强制许可。 问:研究所的要求是否合理?,(七)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1、是指专利权的时间效力,即法律保护期限。 发明:20年,实、外:10年 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专利权的终止 保护期限届满 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 专利权人停交专利年费,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八)专利权的保护 1、专利侵权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制造、使用、销售这种专利产品 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进口其专利产品 或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2、专利权的限制 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第二节 专利法律规定,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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