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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讨论制度1、对二级以上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手术如时间不允许进行术前讨论,二级手术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三级以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2、术前讨论应在术前72小时内完成。3、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应报医务科备案批准或通知医务科派人参加术前讨论。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多学科专家参与讨论。4、讨论前应按患者病情评估制度,完成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检查资料等综合评估。评估的重点范围包括:入院评估、手术风险评估、麻醉前评估、危重病人评估。5、术前讨论会一般由科主任主持,科内全体在岗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6、讨论内容包括:患者术前病情评估,重点是手术风险评估、麻醉前评估、危重病人评估;患者诊断及其依据; 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手术适应证;手术方案包括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明确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及术后注意事项等。7、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或参加讨论,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8、主管医生要将术前讨论情况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中,并在病程记录中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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