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6页
第2页 / 共36页
第3页 / 共36页
第4页 / 共36页
第5页 / 共36页
第6页 / 共36页
第7页 / 共36页
第8页 / 共36页
第9页 / 共36页
第10页 / 共36页
亲,该文档总共3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第十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 第二节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管理 第三节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思考: 什么是风险? 哪些因素导致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存在较大的风险?,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一、合同签订和履行带来的风险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自身特点与履行环境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的控制与转移,一、合同签订和履行带来的风险,(一)合同条款不完善 (二)合同中未规定风险转移条款或者规定得不够完善 (三)合同内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 (四)发包方资信因素带来的风险 (五)选择分包不当带来的风险 (六)工程师工作的低效率带来的风险,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自身特点与履行环境带来的风险,(一)建筑风险 (二)市场风险 (三)信用风险 (四)环境风险 (五)政治风险与法律风险,三、风险的控制与转移,(一)风险的控制 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 (二)风险的转移 工程索赔相互转移风险 工程担保与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第二节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管理,一、担保的概念及特征 二、担保方式 三、工程合同中可采用的主要担保 四、工程担保合同的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一、担保的概念及特征,(一)什么是担保? 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确保债权的实现,在人的信用或特定的财产之上设定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担保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附随性从属性 条件性 相对独立性,二、担保方式,(一)保证 (二)抵押 (三)质押 (四)留置 (五)定金,(一)保证,保证的概念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 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对债权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资格见P232 保证合同的内容见P232 保证责任见P232,(二)抵押,抵押的概念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抵押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P233) 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抵押担保的范围(P233) 抵押权的实现(P233,先协议,协议不成起诉),(三)质押,质押的概念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财产(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将之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担保范围(见P234) 质押的分类 动产质押:质押物为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权利质押: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 (可质押的权利见P234),(四)留置,留置的概念 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其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的特点 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 只有因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可实施留置。,(五)定金,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三、工程合同中可采用的主要担保,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担保 招标方:银行保函 投标方:投标保证金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始于工程开工之日,终止日期可约定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或保修期满之日) 业主付款担保(始于工程开工之日,终止日期应为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工程款付清之日,但其中作为保修金留存的款项可除外) 工程竣工后的担保 质量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始于保修期开始之日,一般指工程交付使用之第二日),四、工程担保合同的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见P236,第三节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保险的概念 二、工程保险的种类 三、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一、建设工程保险的概念,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商业保险行为。 主要对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免责事项外的一切意外损失给予赔偿。,二、工程保险的种类,(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建筑工程一切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 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第三者责任险 是指凡在工程进行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建筑工程一切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投保人:发包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人(FIDIC土木施工合同条件) 被保险人: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该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业主和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责任范围与除外责任P239 赔偿金额与保险期限P240,(二)安装工程一切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概念 是承包安装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工程、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建造工程的险种。 赔偿范围与保险期限P240 除外责任P240-241,三、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一)投保决策 (二)及时办理保险手续 (三)保险索赔 见P241,练习题,1.支付担保应由( )提交。 a承包人向分包商 b承包人向发包人 c承包人向供应商 d发包人向承包人,1.支付担保应由( d )提交。 a承包人向分包商 b承包人向发包人 c承包人向供应商 d发包人向承包人,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 )。 a1% b2% c3% d4%,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 b )。 a1% b2% c3% d4%,3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 )万元。 a50 b60 c80 d100,3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 c )万元。 a50 b60 c80 d100,4. 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D无效,4. 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D )。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D无效,5. 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 A动产和智力成果 B动产和权利 C智力成果和权利 D人身利益和权利,5. 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B )。 A动产和智力成果 B动产和权利 C智力成果和权利 D人身利益和权利,6. 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 )有效。 A质押合同成立时 B质押合同登记时 C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6. 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 C )有效。 A质押合同成立时 B质押合同登记时 C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知识回顾Knowledge Review,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