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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这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共识。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劳动力约有5亿左右,占全部劳动力的70,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几百万人,增长远远超过了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根据现有的土地承载力,加上加入WTO将造成农业就业机会进一步减少等因素,我国农业仅有1-2亿从业人员就足够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劳动力亟需转移。根据人口学中人口流动高位移规律,劳动力的转移总是从边际效益低的区域,流向边际效益高的区域。在目前城乡依然存在着很大差别的情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方向是城市,据估计,每年进城打工的民工超过了8000万。由于近年来农民从事农业的收入锐减,于是便把外出打工作为增收的一条重要或主要途径,打工收入已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湖北省宜都市位于鄂西南部,总人口40万,农业人口29万,xx年在外打工人数达到35000人,人平纯收入8000元,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经,今年计划再转移5000人。笔者认为,这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战略举措。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工程,需要城市和农村两方面形成良性互动。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一系列不合理收费的取消,大多数城市已经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农民在城市里打工和创业比以前有了较好的环境。但是,要真正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使他们由从事农业转为从事二三产业,还有很多具体的技术性的问题没有解决。一、如何认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标志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来认定进城打工的农民已经不再是农民?目前,民工的流动基本上是自发的和无序的,在城市里还处于一种漂泊状态。8000万以上进城打工的农民,虽然从身份上初步有了工人或市民的性质,但是绝大多数人只是每年像侯鸟似的往返于城乡之间,并没有把户口迁移到城市,也没有在城里购买固定的住所,还不能说他们已经改变农民身份转为城市人。因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或迁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实现,大多数民工的身份仍然是农民而不是市民。从流动方式和表现形态来看,目前民工的转移有四种模式:一是离乡不离土,即自己在城市里打工,土地由家中其他人或亲戚耕种;二是离土不离乡,即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土地出租或转让给别人经营;三是离土又离乡,即完全放弃了土地经营,在城市里经商和居住;四是农闲离乡,农忙回乡,即随季节出行,亦工亦农,属于两栖性质。以上四种转移模式中,只有第三种割断了同土地的联系,接近真正意义上的转移;第二种由于从事非农产业,可以说为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其余二种由于没有放弃农业,离真正的转移还有很大的距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标志,直观地说应该是:第一,拥有一纸城市户口;第二,在城市里购买了住房并居住;第三,脱离农业而从事非农产业。如果农民在进城打工的同时,仍然占有着以土地为主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就不能算着真正的转移。户口、住房和就业,三者其实是相互关联的,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就业。只有在城市里拥有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并且有了稳定和较高的收入,农民才能有足够的积累在城里买房,才能下决心放弃承包地,义无返顾地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实现由农民向市民的彻底转变。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十分缓慢,未能和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取得同步发展。目前,我国的就业结构极不合理,农业人口仍然占到70左右,城市化水平不仅远远低于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样的就业结构不改变,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转移出来,现代化目标是决不可能实现的。按照人口专家的预测,我国将在本世纪中叶进入人口高峰,如果现在不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让这种局面继续扩展,到那时农村就业问题就会更严重,回旋余地将比现在更小。因而,中国要实现现代化目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大问题,甚至有些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一个大问题。二、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什么难以真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为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国家已经下决心推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拆除城市面向农民高筑的户籍壁垒,为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奠定了基础。针对民工在城市就业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取消所有面向民工的种种不合理收费;北京市出台了外地籍学龄儿童随父虽母自愿的政策,为民工解决了 再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这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共识。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劳动力约有5亿左右,占全部劳动力的70,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几百万人,增长远远超过了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根据现有的土地承载力,加上加入wto将造成农业就业机会进一步减少等因素,我国农业仅有1-2亿从业人员就足够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劳动力亟需转移。根据人口学中人口流动高位移规律,劳动力的转移总是从边际效益低的区域,流向边际效益高的区域。在目前城乡依然存在着很大差别的情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方向是城市,据估计,每年进城打工的民工超过了8000万。由于近年来农民从事农业的收入锐减,于是便把外出打工作为增收的一条重要或主要途径,打工收入已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湖北省宜都市位于鄂西南部,总人口40万,农业人口29万,xx年在外打工人数达到35000人,人平纯收入8000元,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经,今年计划再转移5000人。笔者认为,这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战略举措。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工程,需要城市和农村两方面形成良性互动。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一系列不合理收费的取消,大多数城市已经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农民在城市里打工和创业比以前有了较好的环境。但是,要真正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使他们由从事农业转为从事二三产业,还有很多具体的技术性的问题没有解决。一、如何认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标志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来认定进城打工的农民已经不再是农民?目前,民工的流动基本上是自发的和无序的,在城市里还处于一种漂泊状态。8000万以上进城打工的农民,虽然从身份上初步有了工人或市民的性质,但是绝大多数人只是每年像侯鸟似的往返于城乡之间,并没有把户口迁移到城市,也没有在城里购买固定的住所,还不能说他们已经改变农民身份转为城市人。因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或迁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实现,大多数民工的身份仍然是农民而不是市民。从流动方式和表现形态来看,目前民工的转移有四种模式:一是离乡不离土,即自己在城市里打工,土地由家中其他人或亲戚耕种;二是离土不离乡,即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土地出租或转让给别人经营;三是离土又离乡,即完全放弃了土地经营,在城市里经商和居住;四是农闲离乡,农忙回乡,即随季节出行,亦工亦农,属于两栖性质。以上四种转移模式中,只有第三种割断了同土地的联系,接近真正意义上的转移;第二种由于从事非农产业,可以说为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其余二种由于没有放弃农业,离真正的转移还有很大的距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标志,直观地说应该是:第一,拥有一纸城市户口;第二,在城市里购买了住房并居住;第三,脱离农业而从事非农产业。如果农民在进城打工的同时,仍然占有着以土地为主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就不能算着真正的转移。户口、住房和就业,三者其实是相互关联的,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就业。只有在城市里拥有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并且有了稳定和较高的收入,农民才能有足够的积累在城里买房,才能下决心放弃承包地,义无返顾地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实现由农民向市民的彻底转变。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十分缓慢,未能和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取得同步发展。目前,我国的就业结构极不合理,农业人口仍然占到70左右,城市化水平不仅远远低于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样的就业结构不改变,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转移出来,现代化目标是决不可能实现的。按照人口专家的预测,我国将在本世纪中叶进入人口高峰,如果现在不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让这种局面继续扩展,到那时农村就业问题就会更严重,回旋余地将比现在更小。因而,中国要实现现代化目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大问题,甚至有些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一个大问题。二、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什么难以真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为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国家已经下决心推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拆除城市面向农民高筑的户籍壁垒,为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奠定了基础。针对民工在城市就业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取消所有面向民工的种种不合理收费;北京市出台了外地籍学龄儿童随父虽母自愿的政策,为民工解决了孩子上学难的问题;南京市决定给予外地民工市民待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敞开大门,为民工提供中介服务;广西取消了农转非计划指标,废除了农转非许可证制度,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其他大中型城市,也都面向民工相继出台了类似的优惠政策或规定。应该说以上一系列重大举措,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就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农民在城市里就业和创业有了较大的回旋空间。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当作为市民最重要的标志城镇户口放开以后,并没有出现民工大量迁移户口、举家涌入城市的火爆局面,进城的民工依然处于漂泊状态,并没有迅速地实现身份的转变。笔者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民工在城市还没有达到较为固定的就业。民工在城市里历来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的,他们不像下岗职工属于城市就业部门关注和安排的对像,而是一个没有在册的外来人。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存在着对民工的歧视,也由于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大多数人目前还难以谋取固定的工作,打工时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过。许多城市对使用民工至今还有各种限制,这些限制也造成了民工就业范围的缩小,让他们不能和城市人享受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例如北京市劳动局从1996年起每年都发出通告,公布限制外来人员就业的行业和工种,1996年限制的行业和工种是15个,到2000年时陡然增加到103个。另外,民工也没有被纳入城市就业培训范围,缺乏分享现代化的知识、信息和技术的机会,无法融入先进的生产力系统中,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要谋取固定的工作,应该说比大学毕业生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如果没有一个较为固定的工作,只能走到哪算到哪地打短工,今天暂时有饭吃,明天能不能找到工作没保障,民工便不会下决心把户口迁到城里来,而是把农村作为在城里混不下去时的最后的退路。虽然他们深深明白,农村的出路早已十分狭窄,但是如果在城市里也无法挣到钱时,继续呆在农村守着几亩薄田过日子,总还不至于会饿起肚子。其次是因为还没有稳定的收入和足够的经济实力。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稳定的工作,就不会取得稳定的收入,就不会有维持城市生活的经济。由于大多数民工目前在城市里,主要从事城里人不愿干的最累、最脏和最苦的活,因而这些工作的报酬一般也都十分微薄,还不能完全靠这一点收入,来维持整个家庭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以前的一纸城镇户口附加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显性和隐形的福利,让城市人拥有傲视农村人的莫大的资本,现在城镇户口的上述功能被渐渐剥离,因而对农村人也就丧失了吸引力。如果没有没有较强的经济后盾,即使拥有一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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