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吊车技术安全规则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规定3/8钢丝绳起动能力700公斤;1/2钢丝绳起动能力1000公斤;5/8钢丝绳起动能力1800公斤。 4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5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6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 (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 (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 (5)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 (6)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 (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 (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9)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7、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 (2)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2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