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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项目生活水箱采购合同采购方: 供货商: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2015年3月 28日 *项目生活水箱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中国法律和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生活水箱材料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和单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长*宽*高)有效容积材质厚度单价(元)备注1生活水箱5400*5000*2900mm40m304食品级不锈钢底板3.0mm,侧一2.0mm,侧二1.5mm,顶板1.5mm含爬梯、水位刻度显示器、水箱进出水口、接口法兰、100X液压水位控制阀、止回阀、蝶阀、挠性接管、仪表、球阀、管路及底座等所有附件2生活水箱5400*5000*2900mm40m304食品级不锈钢底板3.0mm,侧一2.0mm,侧二1.5mm,顶板1.5mm甲方采购此生活水箱用来整个*高区供水,乙方负责货物的制作、运输及安装调试,具体内容如下表:备注: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系采购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应向供货商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包装、运输(含保险费)、卸货、人工、现场就位、安装、调试、税金、检验、检测等在产品使用验收合格之前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第二条 技术要求 1、水箱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的图纸要求和尺寸制造。2、水箱焊接完毕后各坚固件不得有松动,各连接件不得有漏焊、不得有漏件现象。3、水箱焊缝要饱满,水箱外层焊接表面要光滑、美观、无夹渣、无焊瘤、无气孔、无裂痕,焊接口不能有凹裂、分离现象,不得有割手现象。水箱内胆焊缝需进行抛光处理。4、水箱顶部及人孔都必须满焊。5、水箱的连接口都必须良好的焊接,同时尽量保持垂直,至少倾斜度不大于1。6、保温层与水箱外表结合牢固,外观平整。保温层采用聚胺脂发泡塑料或性能更好的保温材料;外装饰壳用不锈钢板或其它合适材料,表面不得凹凸不平、有划伤痕迹或锈迹。7、水箱注满水,不得有渗、漏水现象,不应有明显的变形现象,按照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有关满水实验条款进行。(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水箱的实际装水量应不小于公称容积。9、水箱所用的不锈钢板应符合GB/T3280的规定。水箱所用板材必须采用304不锈钢板。内外板厚度公差小于10%。10、水箱所用的碳素钢应符合GB/T 700的规定。水箱所有铁零部件必须做防腐处理,需用防锈漆做两次防锈处理,暴露在外部分需刷两遍银粉漆。11、水箱入孔内外突出部位应做翻边处理或做其他防护处理,避免割伤人。12、清洗干净后,水箱注满符合GB5749规定的水,静置1h,水箱出口处的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13、外观要求序号检验项目要 求备注1表面擦伤深0.2mm,每平方米擦痕1cm,不多于5个,合格2表面撞痕、表面缺口、深50000+(L/1000+5)3垂直度高度50000104高度50000+(L/1000+10)5部件安装,接管位置106注:L表示长、宽、高设计尺寸值。15、试验方法(1)手感、目测焊接完毕的水箱,应符合4.2的规定。(2)水箱注水试验:水箱制作完毕后,将水箱完全充满水,经23小时后,用重0.51.5千克的锤铅沿焊缝两侧约150毫米的地方轻敲,不漏水为合格。若发现有漏水的地方,须重新焊接,再进行实验。关闭排污阀及出水阀,注水至规定水位,经2h3h,水箱各部位不得有渗漏和明显的变形现象。(3)水质指标检验按GB/T 5750的规定。(4)连接法兰接GB/T 9119-200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连接管螺纹按GB/T 7360.2-2000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6)水箱所用的不锈钢板和碳素钢检查其购入合格证明,有争议按GB/T 3280和GB/T 70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7)保温层用目测进行检查。第三条 安装地点:*项目施工现场(详见图纸设计)。第四条 进场时间:供货在接到施工方供货通知后,7天内发货到工地现场,并保证跟上采购方工程施工进度。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应遵循的标准:GB/T 3280-1992不锈钢冷扎钢板GB 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9119-2000 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1.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2. 到货后,采购方负责召集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安装单位,会同供货商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采购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货商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货商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商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货商交货的凭证,也是供货商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3. 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供货商承担;4. 供货商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第七条 施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方式1. 验收时,供货商、采购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同时到场,待产品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2. 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政府部门需要进行验收检查的,以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为支付工程验收款的必要依据。第八条 货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本采购合同无预付款。2、进度款:生活水箱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后,次月拨付完成合同价款的70%。3、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总价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乙方所供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10日内,甲方将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4、上述进度款履行均以建设单位每月按时拨付资金给甲方为前提。5、收据:在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出具该批次正规有效的收据,以便甲方凭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或者拒绝付款。6、工程款支付方式:电汇或支票。第九条 变更处理方法1.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采购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货商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采购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第十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1.保修期内供货商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凡是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经济责任。2.供货商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货商进行保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滕红星 15954772590 ;3.供货商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人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1) 出现故障,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货商须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2) 其他情况下,供货商须在采购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采购方处理;3) 当供货商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或完成维修的情况下,采购方有权自行或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商承担;4) 供货商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 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支付对方合同货物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2. 供货商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货商须支付采购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货商,供货商应赔偿违约而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另交纳合同货物总价10%的违约金;3. 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货商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采购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采购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5%的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采购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货商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货商应向采购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4. 供货商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供货商对此承担一切责任;5. 采购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货商支付利息;6. 供货商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采购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7. 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 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2.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3. 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 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5.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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