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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试题不定项选择题(共100题,每题1分,多选、少选、不选均不得分)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重大涉外案件,是指A、争议标的额大 B、案情复杂 C、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D、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重大的涉外案件答案:( A B )解析:解释第一条: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C选项是旧解释的规定,不再适用。2、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有A、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B、知识产权法院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D、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答案:( ABC )解析:解释第二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直接对应法条的是ABC项。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包括A、主要营业地 B、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C、注册地 D、登记地答案:( BCD )解析: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直接对应法条,BCD正确。4、下面确定管辖法院正确的有A、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B、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D、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AD )解析: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C两项属于原解释的规定,已不适用。5、下面确定管辖法院正确的有A、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答案:( D )解析:A选项中的劳动教养已被治安处罚法的“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取代,不当选。按照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B选项不正确。C选项是旧解释中的规定,新的解释)没有此规定,新的规定是: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因此D选项正确。6、下面关于涉及离婚案件说法正确的有A、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 B C )解析:根据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可以”二字)。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A选项说法太绝对,不当选。B正确。根据解释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正确。D选项是旧解释的规定,已不适用。7、下面确定合同履行地说法正确的有A、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B、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C、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D、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BCD )解析:A选项是旧解释的规定,新解释中已取消了这一说法,不适用不当选。根据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可见,BCD正确。8、下面关于管辖法院说法正确的有A、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C、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D、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AD )解析:A选项是旧解释规定的原文,因在司法实践中“财产所在地”容易引起歧义,所以新解释作了明确,改为: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根据解释因此不当选。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BCD正确。11、下面关于不动产纠纷正确的有A、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C、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D、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答案:(ACD)解析:根据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可见ACD正确,B选项少了“政策性”12、下面说法正确的有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B、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D、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答案:(CD)解析:根据解释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A项错误。根据解释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项说法太绝对,不当选。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C正确。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正确。13、下面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有A、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B、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C、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审查;D、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答案:(AD)解析:根据解释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A选项正确。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BC错误,D正确。14、下列哪些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A、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B、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C、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的案件;D、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答案:(A)解析:根据解释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可见BD错误,C项在解释中没有规定,不当选。15、审判人员在哪些情形下应当自行回避或由当事人申请其回避A、其近亲属持有本案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B、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C、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D、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答案:(BCD)解析:根据解释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六)与本案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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