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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笔记【童庆炳】第 三 编 文 学 创 造第六章 文学创造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概念解释1、物质生产物质生产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活动形式,是人类为取得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如衣、食、住等的物质资料)而进行的对于自然界的物质改造活动。它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人对对象世界的关系是一种物质实践的关系。就是说,物质生产是人凭借工具通过物质行为对物质世界进行实际改造并创造新的物质世界的活动。2、精神生产精神生产是人类生产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是人类为取得精神生活所需要的精神资料(如科学知识、艺术品等)而进行的对于自然、社会的观念活动。在精神生产活动中,人对对象世界的关系是一种精神关系。就是说,精神生产是人通过意识活动对外部世界进行观念性的思索或体验,并在此基础上凭借符号创造新的观念世界的活动.3、艺术生产 艺术生产就是艺术创造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它是人对世界的一种审美掌,握方式,即主要通过情感体验和直观的方式掌握世界,形成对世界的审美意识并运用艺术符号将其物化、创造一个独特的具有审美价值的形象世界的活动。在各种精神生产活动中,艺术创造突出地表现为“精神个体性的形式严和保持着“精神的自律”,因而皋一种最富于创造个性的“真正自由的劳动”。4、文学创造的对象文学创造的对象即文学的反映对象,也称文学客体。文学客体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是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总和。自然界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环境也是文学的反映对象。文学创造无论直接描写和反映的是什么,归根到底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因而社会生活是文学创造的唯一源泉。社会生活作为文学创造的反映对象,是整体性的、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提炼之后具有审美价值的、为作家体验过的生活.5文学创造的主体文学创造的主体指处于文学创造活动中的作家、诗人,也称为艺术生产者。但在这种活动中,作家、诗人只有处于对客体的主动、主导地位即具有主体性或者说具有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时,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主体。文学创造的主体不同于实践主体和认识主体,主要是作为审美主体出现,是美的体验者、评价者和创造者。但文学创造包含着对世界的认识,也必须通过一定的物质实践活动去完成,因而兼有思想者和实干家的身份。其次,文学创造的主体既是个体的,又是社会的。“艺术生产”的概念是怎样提出来的?文学创造作为一种精神生产,它与物质生产的关系如何? (1)“艺术生产”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社会生产活动的客观过程时提出来的,最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称艺术活动为“艺术劳动”,后来在导言中称为“艺术生产”。 (2)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两种基本形式。精神生产的产生和发展,始终以物质生产为前提和基础。精神生产最初与物质生产交织在一起,从属于物质生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精神生产才独立发展起来。精神生产独立发展之后,一方面仍受物质生产的制约,另一方面又有相对独立性,表现在它的发展与物质生产存在着不平衡现象,以及它对物质生产具有反作用。文学作为一种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关系也如上所述.关于文学创造作为特殊的生产从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角度看,文学创造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文学创造作为一种生产方式的特殊性首先在于它是一种精神生产。但物质生产对精神生产的支配又不是绝对的,精神生产具有相对独立性,这表现在:一方面,精神生产的繁荣发展并非与物质生产绝对同步或成比例,这就是不平衡现象。另一方面,精神生产一旦出现,就对物质生产发生反作用。如何理解精神生产的特殊性精神生产作为一种生产,具有与物质生产不同的特征:第一,在精神生产中,人与世界的关系是精神关系,它是在精神领域中观念地改造对象世界和创造新的观念世界的生产,而不是物质领域中实际地改造对象世界和创造新的物质世界的生产。第二,精神生产是以符号为手段创造观念世界的符号活动,而不是运用物质工具去改造物质世界的活动。第三,精神生产一般以“精神个体性的形式”出现,因而其活动富于个性和自由性。文学创造作为一种精神生产,具有上述一般特征。但文学创造又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而有别于科学、哲学、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精神活动。其特殊性主要应从两方面去把握:第一,文学创造是人对世界的审美的精神掌握,因而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生产,它对世界的精神活动主要是一种情感体验,具有直观性、想象性、幻想性、形象性等特点。第二,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文学创造所凭借的符号是语言,但不是语法意义上的语言,而是一种特殊的交往语言,即“言语”.“言语”,就是实际交往中的讲话,是发生在至少两个人之间的语言行为。构成“言语”的基本句子称为“话语”.文学创造所凭借的言语或话语不同于科学言语和日常言语,它更富于艺术性、形象性、技巧性和个体风格,且含蓄、多义、模糊,千变万化,不断创新。所以,文学创造是一种创造性的言语表现,是旨在创造新的话语系统,并通过创造性话语系统塑造文学形象的一种特殊活动.为什么说文学创造是一种更自由,更富于个性的创造?文学创造活动是一种“精神个体性的形式”,不受群体意识的严格规范;文学创造活动主要是一种情感体验活动,而情感处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不受概念的严格约束,是一个最自由的心理领域,因此,它在精神活动领域中是最自由和最富于个性的创造活动.文学话语作为一种“话语”,它与日常话语,科学话语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说文学话语是一种创造性话语?科学话语强调严谨的逻辑性和规范的语法结构,要求说理清楚、概念明确、不注重个人色彩和风格,显得朴素单纯。日常话语较富于感情色彩、个人风格和艺术意味,但总的说还是服从说理的需要,以表意明确为主旨。这两种话语都较接近语法意义上的“语言系统.文学话语则明显突破了“语言系统的语法结构和逻辑要求,强调个人感情色彩和风格。它一般不作为说理的手段,而是作为描写、表现、象征的符号体系,常对语言学用语进行变形和一定程度的背离,采用隐喻、暗喻、转喻、暗示、象征等形式反映世界和表达主体情思,所以显得含蓄、模糊、多义。正因为如此,文学话语相当灵活,在不同作家和不同语境中,用语千变万化,不断创新,是一种最富于创造性的话语.社会生活作为文学创造的客体,它具有什么特点?为什么说只有经过作家体验的社会生活才是文学创造的现实客体?(1)社会生活作为文学创造的客体,其特点是:第一,是整体性的社会生活,即多方面生活的交融,现象与本质、具体与一般统一的生活;第二,是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提炼而具有审美价值的生活;第三,是作家体验过的生活,即思维化、情感化的生活。(2)社会生活作为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总和,极为丰富和宽广,而作家所感受、体验到的生活总是有限的。即使如此,能成为作家创作对象的,或者说,能成为文学创作的现实客体的,也只能是作家所感受、体验过的生活(当然,间接感受、体验的生活仍可以写)。能否说“凡是写作的作家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为什么?如何理解“作家是美的体验者,评论家和创造者”?. (1)不能说“凡是写作的作家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因为“主体”有特定含义,即必须具有“主体性”.所谓主体性,就是人在与客体的特定关系中体现出来的主动性、主导性即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没有主体性的人包括作家就不是真正的主体。“写作的作家不一定具有主体性,如成为自然的奴隶或屈从于金钱而写作的作家就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主体。(2)人作为主体包括实践主体、认识主体和价值判断主体三种角色。文学创造活动主要不是实践(物质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而是价值判断活动,作家属于价值判断主体,具体说属于审美价值判断主体,作家在创造活动中主要通过对审美客体的审美体验而对对象作出审美判断即审美评价。因此可以把作家理解为美的体验者和评论家。进一步说,作家不仅仅体验和评价美,他还要通过想象去创造一个美的观念世界,给人们提供一个新的审美对象,即艺术作品,因而可以称作家为美的创造者。文学创造的主体有哪几种解释?文学创造的主体是作家、诗人。但如何理解这个主体的特殊性质和身份,文艺理论史上人们也有不同的看法,其中较有影响的有:主体即“摹仿者”或有创造的“摹仿者”说、主体即“旁观者”或“移情者”说、主体即“集体人”说等。这些说法都有明显的片面性。我们认为,从生产活动的角度说,文学创造的主体是特殊的艺术生产者。具体可从三个方面去理解:第一,文学创造的主体必须存在于艺术创造活动中。就是说,没有进入创造活动的人还不是创造主体。但还必须指出,作家、诗人只有在艺术活动中处于对客体的主动、主导地位,具有主体性,即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时,才是真正的创造主体。第二,文学创造的主体是美的体验者、评价者和创造者。文学创造活动是一种审美价值判断活动,即主要通过情感体验对对象作出价值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世界。因此,文学创造的主体既是美的体验者、评论者,又是美的创造者.第三,文学创造的主体是具体的社会人。就是说,文学创造的主体是具体的个体、具体的“单个人”,但又是“社会存在物”,不能从社会关系中孤立出来。关于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原始意象”和“原型”荣格是瑞士著名心理学家,“心理分析学”创始人。他不同意弗洛伊德把艺术看作个人无意识(原欲)的转换形式,提出了“集体无意识”的概念。所谓“集体无意识”,荣格解释说,“是指由各种遗传力量形成的一定的心理倾向”(心理学与文学)。它是集体的、 普遍的、非个人的,远自洪荒时代就产生了,产生之后就代代相传下来;它是一种亘古绵延、无所不在、四处渗透的人类深层心理经验和普遍观念,是人类的精神本体。所谓“原始意象”也叫“原型”,它是构成“集体无意识”的内容,因此有时与“集体无意识”的概念通用,荣格说,原型就是“人类远古的深层集体无意识”。不过,严格地说,它是构成或体现着集体无意识的一个个具体的意象(通过形象表现出来)。荣格列举了种种原型,如出生原型、儿童原型、骗子原型、魔鬼原型、智慧原型、大地母亲原型、自然的原型等。例如阿利玛原型即自然原型,原是一条挑逗人欲的娃娃鱼,是一位优雅的女神、女妖、女魔,会变成各种形象,激起各种迷醉状态;是一个害人精,捉弄人们,唤起幸福、不幸、忧伤、狂喜、爱等,因此又被称作“生活本身的原型”。审美“心理距离”说审美心理距离说的主要阐发人是瑞士心理学家、语言学家、美学家布洛。他于1912年发表的心理距离一书对这一学说作了专门研究,认为距离是一种审美原理,“距离要求被视为审美知觉的主要特征之一”;美感是主体与对象在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时产生的,没有距离的间隔,美和美感均不可能成立;正是由于距离,才使审美和艺术提高到超出实践关系、超出个人利害的狭隘范围之外,使一切审美价值与实用的(功利的)、科学的或伦理的价值区别开来。具体说,距离说包括两个方面:从主体说,审美要完全摆脱现实的功利目的,即与现实功利目的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采取纯粹观赏的态度;从对象说,要完全割断和其他事物的联系,使其成为孤立的、与它物绝缘的观赏形象。他举例说,乘船在大海上遇雾时,只有抛弃了一切个人生命财产的功利考虑,才能对大雾产生美感。总之,审美主体是一个与功利目的、利益关系无沾无碍的主体,艺术创造的主体也是这样。这种观点与古希腊人的“旁观者”说、康德的审美“五目的”说、叔本华的“静观”说(与意欲一刀两断)是一致的。“虚静说”是指审美无功利的概念。它是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中提出的。“虚静”就是使人的精神进入一种无欲无求无得失无功利的极端平静的状态。这样,事物的一切美和丰富性都能展现在眼前。所以“虚静”可以理解为审美活动时的心理状态。“移情”说主体为“移情者”是“移情”论者的观点。“移情”论的主要阐发人是德国心理学家、美学家立普斯。他在论移情作用一文中认为美感的根源不在对象而在主体的“生命灌注”即移情。具体说,主体把自己的生命、情感移注到外在对象上去,使本无生命的东西有了生命,本无情感的东西有了人的情感、思想、感觉和意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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