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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生活配套区观月小区 消防器材及更换超期灭火器采购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项目编号:恒昶招标项目编号:恒昶招标【2017】93【2017】93 号号 招招 标标 人:人:重重庆庆保保税税港港区区开开发发管管理理集集团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重重庆庆恒恒昶昶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编制人:编制人:刘娟刘娟 资格:资格:渝建渝建 招招2015015420150154 号号 审核人:审核人:郑文静郑文静 资格:资格:渝建渝建 招招2011046720110467 号号 二二一八年一月一八年一月 2 / 48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3 3 1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3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3 3、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3 4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3 5.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3 6.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4 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5 5 第一节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二节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2 一、说明一、说明 .12 二、投标人二、投标人 .12 三、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 .12 四、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 .13 五、投标文件递交五、投标文件递交 .15 六、开标及评标六、开标及评标 .15 七、评标结果公示及定标七、评标结果公示及定标 .17 八、授予合同八、授予合同 .17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 十、纪律、监督和投诉十、纪律、监督和投诉 .18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入场交易服务费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入场交易服务费 .20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2222 第一节第一节 评标方法前附表评标方法前附表 22 第二节第二节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23 1 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投标报价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投标报价法 23 2.2.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23 3.3.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 23 附件 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2727 第五章第五章 项目需求项目需求2929 一、项目概况29 二、产品详图及技术要求如下29 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3131 A A:投标函部分:投标函部分 34 B B:资格部分:资格部分 38 3 / 48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港生活配套区观月小区消防器材及更换超期灭火器采购,招 标人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对观月小区内需要更换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感烟探测器、可 燃气体探测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筒灯及楼梯应急照明)进行整体更换,具 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 (2)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 (3)交货/安装地点:空港生活配套区观月小区。 (4)供应商工作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负责根据招标人的要求, 按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工作范围(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进行供货,并提 供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营业 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消防器材销售或具有消防器材生产或销售许可证等证明材 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 2018 年 1 月 31 日起,均可登录重庆市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 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 ,售 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 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2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5.2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 48 5.4 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及重庆市 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318 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700785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 128 号 联系人:刘娟 电话:023-67809498 传真:023-67813813 5 / 48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号内容内容 一、说明一、说明 1.1 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318 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7007851 1.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 128 号 联系人:刘娟 电话:023-67809498 传真:023-67813813 1.3项目名称:空港生活配套区观月小区消防器材及更换超期灭火器采购 1.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100% 1.5 对观月小区内需要更换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疏散指 示标识、应急筒灯及楼梯应急照明)进行整体更换,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1.6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 1.7交货/安装地点:空港生活配套区观月小区 1.8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以各方签字认可的项目验收清单为准) 。 2、结算款=【各单项中标单价*该项实际供货数量】项目中承担的违约金。 3、交货且验收无异议后招标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0%,剩余 10%作为 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但中标人有按招标人的要求先行开具合法票据(可 全额抵扣的税率 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6 / 48 条款号条款号内容内容 1.9 检验和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 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招标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 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 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招标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 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招标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 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招标人所有。 1.10 现场安装及其要求: (1)产品发货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但应保证供应商有充分时间进行 生产、检验、运输。出现计划外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推迟安装时间。产品到场后,安 装前的储存条件和安全,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在安装期间,有义务听从招标人现场派驻代表的协调调度。在安装现场 的产品保护措施,同样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自行负责指派到安装现场人员的安全。 (4)供应商到现场安装的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统一穿着标识明显的工作服,进 入现场时,服从现场保卫人员的查询和指挥,不得强行进入。 (5)安装过程中,安装人员不得损坏现场的设施及其它物品。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6)安装过程中,供应商应负责包装物品随时整理并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7)项目实施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之日止,供应商应负责现场及其周边 的安全,若因安装作业导致招标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8)该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分包。 7 / 48 条款号条款号内容内容 1.11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 1 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 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 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 题,及时为招标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招标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 2 小内到达 现场(远郊区 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 4 小时内解 决的,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招标人, 如招标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招标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 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招标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 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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