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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莲乡石莲片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发放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公平合理分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订本方案。一、成立石莲片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峰(石莲乡中心小学校长)副组长:杨天伦(石莲乡中心小学常务副校长) 成 员:胡健(骑龙小学校长)高仲均 (平定小学校长)石泽华 (石莲完小总务主任)李光平 (石莲完小教导主任)曾仕海 (石莲乡完小工会组长、石莲片区教代会主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成员协助组长完成相应的工作,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档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莲完小行政办公室,由石泽华任办公室主任,李光平负责全部资料收集,高仲均负责平定小学教师资料的收集与上报,胡健负责骑龙小学教师资料的收集与上报,曾仕海负责量化积分过程的监督与教职工意见的反馈与沟通,石泽华负责量化积分和工资核算与上报。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发放形式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全乡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到石莲乡中心小学(片区)后按教职工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方案进行量化考核积分,再根据积分核定每位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发到教师个人账户,具体项目设置工作量、出勤、教学常规、交办任务、活动与论文、教学效果等,分月量化核算并进行公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年终进行兑现。三、方案制订、考核程序及要求1、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中心小学、县教育局审批后实施。每学期工作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对全片区教职工的工作按本方案规定条款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分别在石莲完小和所辖村小张榜公示。期末汇总全学期量化考核结果,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到个人,上交乡中心小学以工资册形式兑现到个人存折上。2、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首先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3天)内通过正常渠道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不同意见的向乡中心小学考核领导小组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仲裁;超过公示期申请无效。四、有关问题说明1、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外出开会、培训(含函授学历提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考核单位平均数发放。2、特病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考核单位的平均值的80%发放。 3、教职工在1、3、4、5、6、7、9、10、11、12月中,每月出满勤增记5分;2月的出勤记入3月,8月的出勤记入9月(满勤指只有公假无其它任何请假)。 4、工人在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后实行动态测评,中心小学本部教职工参与测评,分为优、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通过测评,有80的教职工认为工人的工作为优时,工人享受本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5;有80的教职工认为工人的工作为合格时,工人享受本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有80的教职工认为工人的工作为不合格时,工人享受本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5。六、各种工作量化积分(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依据以下两个要素。1、课时工作量:即职员实际上课(班)的工作量。学校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教师周课时工作量周实际上课节数学科系数班级系数 (1)学科系数设置: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1;品德、科学各为1;音乐、体育、美术及其它学科各为0.9。(2)班级学生人数系数设置: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教委建标1996640号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第二章第一节第九条之规定,初小(4个班以下)班额为30人/班,完全小学班额为40人/班之精神,特定石莲乡完小、骑龙小学学额在40人的班级系数为1,在40人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学生加0.015分,在40人的基础上差1人减0.015分。平定小学、地理坝教学点学额在30人的班级系数为1,在30人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学生加0.015分,在30人的基础上差1人减0.015分。2、社会工作量:即为职员在学校担任的除上课以外的其他相对稳定性、长期性的工作,如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会组长、图书管理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音体美室管理人员、远教室管理人员、教研组长等;突发性、临时性的工作实行在月量化中加分,加分值由校长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确定。社会工作量计算方法:个人周社会工作量界定如下:工作岗位折算节数(科系数、学生系数按1计算) 石莲乡中心小学本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4节;工会组长 2节;教代会主任1节;图书管理人员5节;音体美室仪器管理人员 5节;实验仪器保管员4节;远教室管理人员3节;语、数教研组长各2节。骑龙小学:校长10节;教导主任5节;报账员4节;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 节;音体美室仪器管理人员3 节;图书管理人员 3 节;远教室管理人员2 节;实验仪器保管员2节;语、数教研组长各 1 节。平定小学:校长6节;报账员3 节;图书管理人员 2 节;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 节;远教室管理人员 1节;教研组长 1节。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1、以月为单位每位教职工记基分100分(每年只积1、3、4、5、6、7、9、10、11、12共10个月;教学效果按1个月基分计算),全年基本分1100分。2、个人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全片区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片区教职工个人年得分之和个人年得分。个人月得分=100分+各项加分-各项扣分+(个人周超平均工作量得分月周数)-(个人周低于平均工作量扣分月周数)周超平均工作量得分=1004全片区周平均工作量周超平均工作量中心小学常务副校长周超平均工作量=(周课时量)-副校长周平均工作量(4个工作量)(中心小学校长工作量按此量核算)。中心小学副教导、总务主任周超平均工作量=(周课时量+社会工作量)-主任周平均工作量(6个工作量)(中心小学教导、总务主任工作量按此量核算)。低于周平均工作量扣分=1004全片区周平均工作量周低于平均工作量个人周课时量=个人周各科课时量之和个人周科课时量=科周节数科系数班级学生系数个人周工作量=个人周课时量+个人周社会工作量教师个人周超工作量=个人周工作量-全片区周平均工作量中心小学副校长个人周超工作量=个人周工作量-4中心小学副主任周超工作量=个人周工作量-6个人低平均工作量=全片区周平均课时量-个人周工作量中心小学副校长周低于平均工作量=4-个人周工作量中心小学副主任周低于平均工作量=6-个人周工作量全片区周平均工作量=全片区周工作总量/全片区教职工数全片区周工作总量=(全片区周课时总量+全片区周社会工作总量) 全片区教职工数中心小学副校长周工作量=4节按黔机编(93)119号文件规定执行。石莲完小专职党支部书记周工作量=4节湄教党字(2010)12号文件第二条第2款规定。中心小学副主任周平均工作量=6节按黔机编(93)119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按黔机编(93)119号文件之规定, 校长兼课46节,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兼课68节,校长原则上应兼课,如遇有阶段性重要工作,校长可以不兼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中心小学校长、正教导、总务主任不兼课;在每月考核时,由乡中心小学办公室提供校长、正教导、总务主任其它考核项目资料。3、一年中除2月和7月按实际工作周计数外其它月份每月按4个工作周计数。(三)有下列情况者实行加分、扣分1、出勤:本项指正常上班期间、各类假期中学校与上级临时通知参加会议和活动,会议与活动的时间计算以每40分钟折算1节课。事假1天扣4.5分,事假1节扣1.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病假:临时请病假1天扣2分,住院病假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10分,旷工1节扣3.5分。 2、计划总结: 每科未写扣5分,不按时上交者扣2分,补交一科扣1分(含不合格质量返写)。3、教案: 缺备一课时扣2分,被检查人员认定为差的一课时扣0.5分。4、作业:作业布置按要求差1次扣2分,批改不认真或出现错误每次扣1分,批改不及时一次扣2分。 5、上课(集会):上课、集会纪律:在集会、上课中接打手机、坐着上课、穿背心、拖鞋进教室、在课堂批改与本节教学内容无关的作业、不使用普通话、穿高跟鞋上体育课等每项次扣0.5分,私自调课1节各扣1分,上课出现思想性知识性错误一次各扣0.5分。6、统一考试评卷:监考,试卷装订,评卷失职一次扣2分,评卷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一次扣10分。7、家访:每月未达家访次数的扣1分,按石莲片区教职工常规工作量化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未进行家访的每月扣2分。8、代课:病事假代课一节加1.7分。9、安全工作:在责任时间内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量化分5分(在课堂上出现的安全事故扣该堂课的任课教师量化分,其余时间出现的安全事故扣班主任的量化分);并承担相应责任。10、科任教师(语文、数学任课教师)在班级组织的活动时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班主任工作;不协助的一次扣2分。11、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班主任对本班全体学生进行全面的政治思想教育。如出现以下情况各扣量化分1分,学生追逐打闹一次(如狂奔、高声喧哗影响极坏的)、说脏话、学生斗殴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工作: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量化分5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就相关责任。、家访:每月家访次数必须达到本班学生的六分之一以上,以记载为准,对有问题学生必访,每差一次扣量化分2分。、卫生:对各班划定的室内外卫生区域经检查不合格一次扣1分。在学校公共财物设施上乱涂、刻画的,每次扣1分;卫生工具堆放不规范一次扣0.5分。、财产管理:学生有故意损坏门、窗、桌、凳、花草树木、践踏学校花池以及损坏学校其他公共设施的每项一人次扣2分并督促在一周之内修复。不是故意损坏以上公共财物的,在一周之内未督促修复每项一人次扣0.5分。一直未修复的按每周扣分标准累计扣分。、少队工作:班主任为本中队的辅导员;少先队员未佩戴标志的每人次扣0.2分。、控辍保学工作及学生出勤:有学生辍学教师未家访作记录的扣2分、因教师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每人次扣10分;有学生未到校教师未作调查不明情况的每人次扣0.5分。、组织协调:班级内开展的各类集体活动,班主任承担组织协调主科科任职责,未组织协调造成活动混乱或无法开展的一次扣2分。12、活动与论文凡在政府或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一切活动中师生有获等次奖的(不含优秀奖)国家级记4分,省级记3分,市级记2.5分,县级记2分,乡级记1.5分,每个级别等级按等次下降0.5分,同一活动或论文多层次获奖的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学生多人次获奖的按相同标准累计加分。集体获奖,获奖学校教职工按以上同一标准统一加分。13、交办任务学校或各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不接受任务或不完成者一次扣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一次扣4分,在限期内补充完成的只扣2分。按时完成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3分,在限期内返工合符要求完成的一次扣只扣2分。(在限期内补充完成或在限期内返工完成的都是在此项任务没有失去时效性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失去时效性的任务不在补充或返工之列)。任务的交办界定:经学校或各组织负责人对交办任务对象进行口头或书面交待后就视为任务的交办。14、教学效果(基本分100分)教师任多个统考科目的只能选一科按以下(1)(2)项进行考核积分。(1)在统考结束的当月核算,在基本分中实行加减分,计算公式为:用本人所上学科2011年7月统考平均分与全片区同级同科平均分之差值与2010年7月该班科统考平均分与全片区同级同科平均分之差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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