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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DZC2019-028-1中国成都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同编制 二一九年八月目 录第1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3第2章 供应商须知6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 总则102.3 磋商文件122.4 响应文件132.5 成交通知书21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12.7 竞争性磋商工作纪律及要求242.8 询问、质疑和投诉262.9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272.10 其他28第3章 响应文件格式293.1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293.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363.3 最后报价表44第4章 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454.1 项目概况454.2 服务内容及要求454.3商务要求55第5章 磋商办法575.1 总则575.2 磋商程序585.3 争议处理规则715.4 评审办法和标准715.5 采购失败情形745.6 确定成交供应商745.7 磋商小组成员义务755.8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765.9 磋商纪律77第6章 合同草案条款79拟签订合同样本7931第1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公资交易中心”)受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的委托,拟对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 项目编号:XDZC2019-028-1(采购项目省网编号:5101142019000425)二、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三、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19)0892号。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预算总金额:346037.00元,最高限价:346037.00元,服务期限为一年。四、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五、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报价要求(一) 采购内容本项目一个包件,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见磋商文件“第4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二) 技术、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 “第4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三) 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六、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一)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公告期限:2019年8月16日至8月22日。(二)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如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区公资交易中心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于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七、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一) 磋商文件免费下载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参与磋商);(二) 供应商要参加磋商,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dsf.lkjcdggzy.com/),进入采购项目公告,点击“马上报名”,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三) 在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采购文件】栏中下载磋商文件;(四) 咨询电话:028-83029783。八、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http:/dsf.lkjcdggzy.com网上下载。九、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28日上午09:30至10:00。(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8月28日上午10:00。(三)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送达指定地点。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十、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育英路788号,政务中心C区5楼)。十一、 政采信用担保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十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锦门小学校联系人:黄银联系电话:18180971224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政务中心C区4楼联系电话:028-8302978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28-89396791第2章 供应商须知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预算总金额:346037.00元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46037.00元,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5章)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资产负债表、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7.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交纳方式:银行电汇、转账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说明:不接受现金现场交纳或现金存入银行的方式交纳。一、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一)收款账户户名: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城东支行账号:供应商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系统(http:/dsf.lkjcdggzy.com/)按项目包件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二)重要提示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到账;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交纳磋商保证金;3、磋商保证金应一次性足额交纳(如有分包,则应按磋商包件分别一次性交纳);4、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户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由系统中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成功的供应商交纳。二、银行出具投标保函(一)磋商保证金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前将将投标保函提交到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保函须密封,封面不得出现供应商信息和项目信息)(二)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受益人为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还应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投标保函的有效期、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三)磋商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四)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响应有效期后30日。送达地点: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28-83003130。注:有效磋商保证金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2.4.9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2.6.411.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分办法及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供应商须知2.8)。12.对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向区公资交易中心提出,并由区公资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供应商须知2.8)。13.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邮编:610500。14.响应文件份数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别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5.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天。16.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2.4.1117.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标注详见供应商须知2.4.1218.评审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其他实质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9.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C区4楼窗口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28-83029783。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20.合同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2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合同。22.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附件详见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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