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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离高速公路路基一合同段项目部三分部山西省临离高速公路路基一合同段项目部三分部安全生产制度临离高速公路路基一合同段项目部三分部 二0一一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8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4设施设备保管制度 1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7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8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19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20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 21生产安全事故告和处理制报度 22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25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6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27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8消防保卫制度 29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31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文物保护措施 35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7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38办公区、食堂及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 40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42大型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进场检验验收制度 44安全例会制度 45建设安全标准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46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48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4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容如下:1、安全责任制度主要包括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2、项目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3、项目部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标和实现措施。签订分包合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4、制订并发布涉及工种和特中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悬挂在操作岗位前,作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可按工程中标合同价的百分比计提,每5000万配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我项目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确保项目部工程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生产法、临离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按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接收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制度,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三、其他从业人员在伤感前必须经过企业、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四、三级安全教育内容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4)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2、项目部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4)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5)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6)有关事故案例;(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有关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五、从业人员在本项目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六、凡新参加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学徒公、民工等)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岗前安全教育由项目总工、项目部支部书记、专职安全协同组织实施,培训时间需达到3天以上。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公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由安全质检部组织实施。八、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本项目安全质检部负责。九、施工现场所有危险场所必须有警示,行人必经处有醒目的安全生产标语和防护措施。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工程项目结束时自行废止。十一、本制度由临离高速一合同段项目部三分部安全质检部负责解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为规范本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2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 3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其他桥梁隧道等高危工程。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2.1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2.2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2.3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2.4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2.5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2.6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2.7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2.8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外电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2.9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结构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四、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1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2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3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安全技术交底基本要求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逐级进行,纵向要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从企业到项目到班组最后到人;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要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而编写。2.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将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3.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带班进行详细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4.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5.带班人安排班组长工作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6.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名。交底书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源、危险点。2.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4.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5.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避难和紧急及救援措施。安全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营活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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