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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西北大学梁丽华 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v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全面履行环境综合管理职能的应有之 义。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 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推 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 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国家环境安全和人民 群众身体健康。 环发2009130号关于加强环境应急 管理工作的意见 目 录 v第一章 突发环境事件概述 v第二章 环境应急管理 v第三章 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监管 v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对 第一章 突发环境事件概述 v 一、 突发环境事件概念 v 二、 突发环境事件现状 v 三、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 v突发环境事件 v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 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 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v环境应急 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 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 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 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 v泄漏处理 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 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 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 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 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 二、突发环境事件现状 8 典型重大环境风险事件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辽宁浑河酚污染事件 江苏淮安液氯泄漏事件 江苏东海倾倒有毒物质 江苏盐城市水污染事件 江西赣江污染事件 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 云南阳宗海砷化物水污染 贵阳电厂污染事故湖南湘江镉污染事件 湖南省浏阳镉污染事 甘肃血铅超标事件 黄河兰州段油污染事件 凤翔血铅超标事件 陕西安塞柴油泄漏水污染事件 四川沱江水污染事件 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 重庆化工厂氯气泄漏事故 河南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 太原苯泄漏污染事件 湖北襄樊癌症村事件 广西红水河水质污染事件 广西平果酒精废液水污染事件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v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截至同年 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 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 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 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 ”。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同年11月22日,哈尔 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 染,动员居民储水。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 染事件。 v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 化公司双苯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 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 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 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 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 v 2004年2月中旬到3月2日,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技改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尿素生产系统产 生的工艺冷凝液未经有效处理,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排入沱江,导致了沱江中下游水体氨氮 指标严重超标。江水变黄变臭,泛着白色泡沫,江面上漂浮大量死鱼,自来水也变成了褐色并带 有氨水的味道。 v 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数百万群众和千家工商企业造成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事故导致沿 江简阳、资中、内江三地百万群众饮水被迫中断,50万公斤网箱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3亿元 左右,被破坏的生态需要5年时间来恢复。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是一次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 v 事故调查组认为:川化股份公司第二化肥厂在技改项目建设中,严重违反环保法规和相关制度, 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事故发生后,位于污染源附近的青白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理所、 环保局以及水务局都发现了沱江水质情况的异常,但都没有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也没有采 取有效措施及时切断污染源,负有监督监管责任,川化公司所在的青白江区政府对事故负有重要 领导责任。 v 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一审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人何立光(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环安处处 长)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被告人吴贵鑫(川化公司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 理)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被告人李俭(川化公司总经理)有期徒刑3年, 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v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分别作为青白江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环境监理 、污染管理的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和环境监理所所长,违反相关的职责规定,在工作中严重 不负责任,未能及时有效地预防、阻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据此,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宋世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明有期 徒刑2年6个月;张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一)基本情况 v环境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 、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活动 带来的环境风险不断加剧,突发环境事件的诱因更 加多样、复杂。环境恶化状况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仍然普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突 出;突发环境事件仍呈高发态势,跨界污染、重金 属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件频发,社会危害和影响 明显加大。 v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环境 污染确实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 平均两天发生1-2起; 有时一天同时处理7起以上事件; 事件一般持续2-3个月。 近年来全国突发环境事件的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理的重大事件 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 总计6276161110135171 安全生产242178395763 交通事故182536282552 企业违法151222142323 其他51825293033 2010年截至7月底,全国已经发生118起环境突发事件 v2009年突发环境事件仍以水 污染和大气污染为主,占总 数82.5%。环境污染事件中存 在污染物种类多、毒性大等 特征。据统计,2009年的171 起事件中涉及80多种污染物 (包括高毒类化学物),涉 及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有25起 。 vv20052005年全国共发生环境污染年全国共发生环境污染 事故事故14061406起,其中水污染事起,其中水污染事 故故693693起,占全部环境污染事起,占全部环境污染事 故总量的故总量的49.2%49.2%。 2010年以来污染事件频发 福建上杭紫金矿业污染事件 吉林原料桶流入松花江事件 大连油管爆炸污染事件 广东北江韶关镉污染事件 v 2005年12月16日中午,北江韶关段出现严重镉污染。12月15日,高桥断面监 测显示,镉浓度超标12倍多。广东省环保局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同时查 清污染源工作立即开展。 v 在铁的证据面前,冶炼厂的工段长交待了偷排的事情。原来是工厂废水处理 一、二系统在停产检修时,为抢进度,将高浓度的含镉废水及污泥直排入北 江。与此同时,调查组在韶关冶炼厂马坝分车间,现场发现违法偷排行为 铟加工废水混入冷却水直排入北江,镉浓度为2.37毫克/升,超标23.7倍! v 污染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就北江镉污染 事故处理先后作出五道批示,这在广东环保工作史上是第一次,在全国环保 工作中也不多见。 v 当日17时55分,在充分听取专家论证意见后,黄华华省长毅然做出决策:立 即启动白石窑削污降镉工程和南华水厂除镉应急工程。通过工程措施和流域 联合调水等手段,降低水体中的镉浓度,减少随水迁移的镉通量,实现在飞 来峡水库出水时镉浓度降至约0.01毫克/升的目标。 (二) 突发环境事件原因分析 外因: 1、高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加剧了突发环境事 件的突发与频发; 2、产业粗放,布局与结构不合理; 结构:目前主要以冶金、化工、有色、电力、 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为主。 布局:化工、石化企业一般都建在大江大河两 岸或饮用水源上游。 3、排污大。排污总量居高不下。 COD排放位于世界第一位 SO2排放位于世界第一位 4、地方为了片面的发展经济,重经济轻环保加速 了污染危害的发生。 内因(待查): 政府监管不力 企业监管跟不上 失职 渎职 1监管 无制度 只引进生产技术未引进环保技术 (陕西凤翔血铅超标事件) 2操作人员 不会操作 一知半解 (如四川沱江事件就是在强行开车时运营造成泄漏引发的。) 主观上:企业把追求利益最大化放在 首位,把对外部的不经济性转化给 社会 客观上: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 、 设备陈旧、管理粗放,防范和处 置突发事件能力弱。 3 企业防范环境风险企业防范环境风险 意识弱、基础差意识弱、基础差 4社会公共管理比较薄弱:社会公共管理比较薄弱: 预警预测能力薄弱,技术支撑不 足,法律法规不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队伍还未构架起来 5 社会公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导致环境群体性事件不断增社会公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导致环境群体性事件不断增 多多 三、突发环境事件分类 (一)按重大程度划分: v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 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 v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 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v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v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 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v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 严重污染; v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 重影响; v (5)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污染事故; v(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 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v(7)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 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v(8)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 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的,或按照“国际 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 v(9)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 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v(10)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 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 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v(11)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 5000立方米 (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 、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 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 3000亩以上 的事件。 重大环境事件(级) 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v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 人以下; v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 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v (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v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 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v (5)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 幼树5万一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 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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