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9页
第2页 / 共59页
第3页 / 共59页
第4页 / 共59页
第5页 / 共59页
第6页 / 共59页
第7页 / 共59页
第8页 / 共59页
第9页 / 共59页
第10页 / 共59页
亲,该文档总共5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一、人格权纠纷案由释义法律依据注意问题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纠纷(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案情确定相应的案由)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1、民通2、道路交通安全法3、铁路法第58条4、民用航空法第157条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6、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最高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8、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9、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出现这些纠纷时,首先应当适用“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列出的具体案由。没有相应案由的,再适用“人格权纠纷”项下的案由姓名权纠纷因干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而引起的纠纷1、民通第99、120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3、婚姻法第14、22条4、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1、150、151条5、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的行为”和“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归入“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项。肖像权纠纷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引起的纠纷1、民通第100条、120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150条、151条3、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纠纷:1、肖像作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将肖像转交给他人使用;2、对他人创作的肖像作品进行艺术加工后,转交他人使用。名誉权纠纷侵害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而引起的纠纷1、民通第101、120条2、侵权责任法3、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150、151条4、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5、最高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纠纷:诽谤、侮辱、新闻报道失实、文学作品适用素材不当、无证据而错告或诬告以及因过失致人名誉权损害。荣誉权纠纷指因他人荣誉权而引起的纠纷1、民法通则第102、120条2、侵权责任法3、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4、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0、151条荣誉获得权、荣誉保持权、荣誉利用权。隐私权纠纷指因侵害他人隐私权而引起的纠纷1、民法通则第5条2、侵权责任法3、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纠纷:刺探、调查个人情报、咨询,干涉、监视私人活动,侵入、窥视私人领域,擅自公布他人隐私,非法利用他人隐私等。婚姻自主权纠纷指侵害他人婚姻自主权而引起的纠纷1、民通第103条2、侵权责任法3、婚姻法第2、3条主要纠纷:侵害订婚自主决定权,侵害结婚自主决定权,侵害离婚自主决定权。人身自由权纠纷指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而引起的纠纷1、民通2、侵权责任法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43条4、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5、宪法一般人格权纠纷指侵害他人的一般人格权,使他人的人格利益受损而引起纠纷。1、民诉法第29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3、侵权责任法4、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上述8项人格权纠纷案由无法确定案由的情况下,可以依此案由确定。(实际为兜底条款)二、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第一级案由)1、婚姻家庭纠纷(第二级案由)案由释义法律依据注意婚约财产纠纷因解除婚约而产生向对方索还彩礼的情况,导致的财产纠纷1、民通第106、134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离婚纠纷1、婚姻法第31、32、39、40、41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二)离婚时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审判实践中均归入“离婚纠纷”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情形:1、离婚时为分割;2、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3、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的;4、离婚后两年内发现在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1、婚姻法第47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第8、9条。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无过错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或者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之后的特定期限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责任。1、婚姻法46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7条。3、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8-30条。婚姻无效纠纷1、婚姻法第6-12条2、婚姻登记条例3、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4、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撤销婚姻纠纷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胁迫而与其办理了婚姻登记,该婚姻关系成立后,当事人以受胁迫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1、婚姻法第5、11、12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第10-15条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婚姻关系成立之前或之后均可以对双方的个人财产及共有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因履行该约定时产生的纠纷。1、民通第55条注意:离婚诉讼中双方就该财产协议发生纠纷的,只须将案由确定为“离婚纠纷”;如果是在离婚之后或办理离婚登记时因协议引起纠纷的以“夫妻财产约定纠纷”确定案由。同居关系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2、婚姻法第12条3、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单纯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的,除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法院不予受理。抚养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父母不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义务,子女要求其履行引起的纠纷;2、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引起的纠纷。1、民诉法第185条2、婚姻法21、25、27-29条3、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9、21、26条4、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第1、4条5、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扶养纠纷(扶养费纠纷、变更扶养关系纠纷)平辈之间(夫妻之间、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故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由兄姐扶养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来源的兄姐)1、婚姻法第20、29条3、民通第119条2、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1条4、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赡养纠纷(赡养费纠纷、变更赡养关系纠纷)1、子女与父母之间2、由负担能力的外孙子女、孙子女与子女已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1、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2、婚姻法第21、26-28、30条收养关系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1、收养法2、婚姻法第26条监护权纠纷监护权人认为其依法行使监护权被他人侵害时引发的纠纷1、民通16-18条2、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23条涉及侵害监护权以及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权引发的纠纷,均可将其确定为“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1、婚姻法第36、38、40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及时(一)第24-26、32条侵害探望权以及请求中止探望权的纠纷均可确定为“探望权纠纷”分家析产纠纷一个较大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同时对共有的家庭财产进行分割,从而确定各个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1、民通2、物权法3、婚姻法2、继承纠纷案由释义法律规定注意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为继承纠纷)1、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未来得及接受遗产就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其继承人继承2、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的遗产。1、民诉法第34条2、继承法第1、2、4章3、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4部分4、婚姻法第17、27条遗嘱继承纠纷1、民诉法第34条2、继承法第1、3、4章3、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4部分4婚姻法17条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财产义务引起的纠纷1、民通2、继承法第33、34条债务包括:税、给付债务、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遗赠纠纷遗赠人在设立遗嘱或其继承人在实施其遗嘱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1、民诉法第34条2、民通3、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43条规定只能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纠纷遗赠人与扶养人在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纠纷。1、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56条。2、继承法第31条3、民通扶养人不能是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三、物权纠纷(一级案由)1、不动产登记纠纷(二级案由)案由释义法律规定注意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错误,或在15天内未起诉或在15天内起诉被驳回的或登记机构过错造成异议登记错误而损害原登记权利人的利益所引起的纠纷。1、民诉法第34条第1项2、物权法第19条第2款3、民通第106条。受理条件:1、已进行合法的异议登记;2、异议登记不当:异议内容不正确或15天内未起诉;3、给原登记权利人造成了损害。4、向异议登记申请人主张。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1、登记申请人故意想登记机关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2、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登记内容错误;3、登记申请人与登记机关人员恶意串通,导致登记内容错误。1、民诉法第34条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71条3、土地管理法第76条4、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2条5、物权法第21条6、最高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13条。7、房屋登记颁发第92条8、民通121条1、申请人的恶意行为给利害关系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和第三人可起诉该申请人;2、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失误,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责任。3、申请人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串通造成上述人员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2、物权保护纠纷(二级案由)是个兜底条款,只有在其他案由不适用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