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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啸宏副部长在2012年全国卫生规划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围绕中心 创新发展 努力开拓卫生规划财务工作新局面(2012年1月12日)这次会议是在全面完成深化医改三年重点任务、“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启动实施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改这一中心工作,认真总结2011年及医改三年来卫生规划财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推动卫生规划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供大家讨论。一、全面总结,2011年卫生规划财务工作成效显著过去一年,各级卫生规划财务部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规划财务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六项重点”、实现“四个突破”,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一)围绕中心,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积极参与医改“十二五”规划研究制订。组织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健康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提出了卫生部“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建议,明确了我部“十二五”医改工作思路、主要任务、重大举措、重点工程和主要行动计划,所提出的多项建议被国务院医改办在研究制订“十二五”医改规划时采纳。在规划研究制订过程中,各地卫生规划财务部门立足本地医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制订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符合实际的“十二五”医改规划做出了积极努力。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医改投入。2011年中央财政通过卫生部安排的医改资金达1517亿元,比2010年增加564亿元,增长59%;三年总计达到3186亿元,年均增幅45.6%。中央财政新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专项补助资金、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等,有力促进了医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地方各级卫生规划财务部门也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卫生投入,有力地保障了医改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青海、内蒙古分别落实地方财政卫生资金5亿元、18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了98%、75%。河南明确省级财政对中央投资卫生项目按不低于30%比例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山西利用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76亿元支持卫生重点项目。三是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1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中央财政继续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比例,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的病种范围。江苏以立法形式建立了新农合稳定增长筹资机制。北京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年人均520元,并推动新农合全市统筹。江西实施了困难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救治。四是继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投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启动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等建设,并为中西部边远地区配置农村巡回医疗车。内蒙古、吉林、浙江、广西等省区配套资金落实较好。五是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免费向城乡全体居民提供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加强,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逐步落实。内蒙古探索实施了牧民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丰富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载体。天津、厦门、西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30元,拓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贵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村医收入、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二)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完成卫生规划财务工作任务。一是科学制订卫生事业相关规划。不断完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置了若干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行动计划。江苏、浙江、山东、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4省(区、市)出台了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福建、天津、河南、安徽、四川以省(市)政府名义印发。积极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修订工作,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确定了卫生资源配置重点,以及卫生资源总量、结构和布局。河北、黑龙江、海南、宁夏印发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或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北京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向郊区、城市新区和资源薄弱地区转移;湖北推进武汉城市圈卫生一体化建设,实现医疗急救一体化、妇幼保健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体化。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各级卫生规划财务部门统筹兼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制度,实化措施,保障各项政策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卫生部坚持预算管理重大事项均经部预算管理工作委员会集中研究审议决定,进一步强化集体决策和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推进预算信息内部公开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方查询和监督;制定并严格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十条措施”,取得明显效果。卫生部预算管理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财政部、审计署的认可和肯定。安徽、四川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每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天津构建市级医疗机构、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3个分析体系,大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深入开展项目资金监管和专项督查工作。推进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继续推行总审计师委派制。圆满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98.4%的“小金库”已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卫生专项资金综合督导检查和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了检查地域与检查项目的全覆盖,促进了项目规范执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河北落实一岗双责,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建设权力监控机制。广西将卫生项目实施情况纳入自治区政府督导和绩效考评范围。深圳对直属单位内部分配、人员费用控制等开展专项审计。四是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相继组织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协调推进会、汶川地震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结会、全国卫生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座谈会、六省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工作座谈会,有力推动对口支援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协调落实15家新的支援单位开展对口援疆工作,促进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与青海省人民医院、海南藏族自治州以及四川省阿坝州共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推动了对口支援和卫生定点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与贵州省构建省部共建支持毕节试验区医疗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工作机制。甘肃确定了10个市卫生局对口支援省内10个藏区县(市)工作关系。黑龙江启动实施“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选派897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连续5年帮扶1个乡镇卫生院。五是积极推进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专题研究,开发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查询数据库。研究制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库。研究制订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完成了手术机器人和TOMO采购工作。山东、湖北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较本省上年度总体分别下降39%、30%。青岛建立评标专家库计算机管理系统,有效避免了“人情分”现象。六是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严格依据部属管单位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为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挥示范作用。认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湖北实施全省卫生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了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标牌。湖南启动乡镇卫生院小户型公转房建设。(三)抓住难点,努力实现卫生规划财务工作新突破。一是寻求医药费用控制管理工作的突破。修订完成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的暂行规定,选择104个病种开展单病种收费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部医药价格行为管理。联合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积极整改违规行为。福建将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上海利用医保杠杆作用,推出22条具体控费举措。山东、青岛建立了医药费用公示制度、预警制度和处罚制度。甘肃通过对医务人员“四排队”、医疗机构“八排队”,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管。广东、宁夏、吉林以支付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建立费用控制新机制。陕西通过实施临床路径、完善补偿机制等手段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寻求卫生资源配置调整工作的突破。印发了关于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布局结构。认真指导部属管单位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明确了新上项目单位必须先编制事业发展规划及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再确定建设项目,有效避免无序建设。印发了PET-CT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十二五”配置规划,明确了公立医院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以政府投入为主,并大力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上海、天津、重庆积极优化卫生资源布局,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层级分明的城乡医疗服务新体系。三是寻求资金监管措施手段的突破。大力建设卫生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及时掌握各地资金安排和拨付情况,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投入责任。推进卫生总费用核算和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工作,建立数据复核制度和通报制度。建设医改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数据库,为争取医改投入、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辽宁、浙江、天津开展卫生总费用研究工作,为制定宏观卫生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浙江深入研究政府卫生投入的规模、流向以及管理情况,及时监测资金使用。四是寻求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形成机制的突破。研究建立了业务部门提需求并组织专家论证、规划财务部门组织审核、部预算工作委员会集中审议的医改重大专项形成机制。建立医改“十二五”重大专项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改革项目下达方式,中央层面仅下达任务量和考核要求,省级层面细化项目实施要求;建立医改资金下达信息专报制度,使各地能够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资金和制定措施。2011年,全国卫生规划财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突破,是部党组部领导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正确指挥的结果,更是全国卫生规划财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对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二、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卫生规划财务工作方向总结医改以来卫生规划财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理清 “十二五”时期的工作思路,对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规划财务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充分肯定医改三年来卫生规划财务工作成绩。回顾三年改革历程,卫生规划财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卫生投入增长机制初步建立,实现了“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和“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目标。二是卫生经济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保障医改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三是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动了卫生资源结构布局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序性。四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展开,投入647.5亿元建设了近4万个医疗卫生机构,有效提高了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项目资金监管手段不断丰富,通过内部审计、监测监管、专项治理、项目督查等有效手段,构建了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同志们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也积极开展了工作创新。在政策措施创新上,紧紧抓住医改宏观层面和内部管理微观层面的重点和难点,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实施差异化制度,充分运用卫生经济理论解决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在管理手段创新上,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既实现了项目资金安排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又实现了监管工作的即时性和有效性,提升了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在工作实践创新上,既发挥各地主动性、积极性,及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全国总结、推广,又注重从实践中验证新思路、新方法,积极开展工作试点,破解难题,提升了卫生规划财务工作水平。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反映在卫生规划财务领域,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近年来卫生总费用结构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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