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甲方:张付强 身份证号 410521197704160510 住林州市城郊乡王家庙村西王庙自然村122 号 乙方:秦林利 身份证号 410521198405195021 住林州市常青街218号院19号楼 1单元502号2014年3月27日17时 ,甲方驾驶豫 E58675/豫 EH17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至林州市东环路人工湖附近路段与乙方驾驶的洪都牌电动车相撞,致使乙方受伤,车辆损坏,甲方支付了乙方7100元医疗费。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决。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下达成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康复护理后期治疗费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精神损失费80000元(捌万元)元与电动车2000元(贰仟元)共计82000元(捌万贰仟元)人民币,不包含已支付的7100元(柒仟壹佰元)医疗费。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币8.2万元以后,乙方保证今后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赔偿等费用。三、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出院证以及病例交给甲方。四、本协议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交管部门:年 月 日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