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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常德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常德安全教育培训中心 伍作君伍作君 1897360770518973607705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知 识 1、高处作业的分级 2、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3、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4、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5、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6、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7、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一、高处作业定义及分级 1、定义 1.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1.2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 1.3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 距离称为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 、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 高处作业定义及分级 1.4 基础高度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 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 础高度。 1.5 可能坠落范围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 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1.6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 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简称作业高度。 高处作业定义及分级 2、高处作业的分级。人体在高处坠落时,受到重力的影响 ,初速度随着坠落高度的增加而增大,当其他条件相同时,高 度越高,坠落后损伤的程度越严重,说明高度是危险性重要的 一个指标。所以高处作业的分级,系按照坠落高度来分。 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定义及分级 3、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以上进行高处作业时,称为 强风高处作业。 3.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3在降雪时进行高空作业,称为雪天高空作业; 3.4在降雨时进行高空作业,称为雨天高空作业; 3.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7在没有立足或没有牢靠立足电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 空高处作业。 3.8对突发的各种灾害事故,在高处进行抢救作业时,称为抢救高 处作业。 高处作业定义及分级 4、坠落范围半径R。它随高度h的不同而不同 h为高处作业时的立足基准面至底部坠落点水平面之间的距离 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作业业位置至 其底部的垂 直距离 h 2m 5m 5m 15m 15m 30m 30m以 上 其可能坠坠落 的范围围半径 (R) 3m4m5m6m 注:1、通过过最低坠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为坠 落高度基准面 2、在作业业位置可能坠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为该 作 业业位置的最低坠坠落着落点。 二、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 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 ,减少高处作业;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中的高处作业部 分,应采取措施确保作业点的安全,安全带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 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等,也有各种专项措施。为了明确职责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施工以前,应该由单位工程负责人, 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 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对各种用 于高处作业的设备和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经确 认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3、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 附近,也不可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作业中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 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 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不 能抛掷,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 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4、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 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位 和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都要报施工负责人 审批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5、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高处作业人员,一般 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不适 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类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 底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操作时要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7、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 8、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结构安装工)人员危险性都比较 大,因而对此类人员应该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后再持证上 岗。 9、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纬度相差甚大,各地习惯又不相同,故在高 处作业中,可以按照各地区的气候条件情况和具体条件,分别采取可靠的防 滑,防寒和防冻等安全措施。高耸建筑物的施工中,还应该设置安全可靠避 雷装置,以防止施工人员触电事故。 10、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 道栏杆高1.05M-1.2M,下道栏杆高0.5M-0.6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 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11、当高处行走区域不能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M高的安 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12、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13、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 14、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足够的照明 。 15、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6、高处作业人员在从事活动范围较大(水平活动在垂直线围中 心的1.5m半径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 17、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绳梯或钢筋爬梯上下攀登时必须使用攀登 自锁器。 18、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下不得堆放超过 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19、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教授杆或栏杆等攀爬, 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20、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 物品时,严禁抛掷。 21、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 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 借栏杆起吊物件。 22、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 等应放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23、高处作业区域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 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24、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作业时,必须有防止 坠落的可靠措施。 25、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及拉线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 否足够,并应选用适合于杆型的脚扣,系好安全带;在脚构及电线杆 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监护、联络;等杆工具应按表规定进行检查 、试验。 名称 试验试验 静 拉力KN 试验试验 周 期 外表检检 查查周期 试验时试验时 间间 安全绳绳 2.25 半年 一个月 5min 升降板 2.25 脚扣 1 竹木梯 1.8 26、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 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27、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 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临边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3.1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3.1.1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 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 ,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1.2 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 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1.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 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1.4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 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 予分隔封闭。 3.1.5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 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2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 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 无泻滑。 3.2.2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 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 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2.3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 定。 3.2.4 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 电焊固定。 3.2.5 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 格,以电焊固定 3.3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 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 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 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 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 打在板桩外侧。 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 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 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 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 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 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 或加密柱距。 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 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 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 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 五、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 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屋面和楼层临边防护栏杆示意图 楼梯、楼层和阳台临边防护栏杆 示意图 通道侧边防护栏杆 四、洞口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4.1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 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 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4.1.1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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