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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常规业务知识介绍及操作 社会保险的含义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 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 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 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需要个人缴费的部分:养老、失业(城镇户籍)、医疗 退休业务 医疗报销业务四险支付业务 工伤认定业务 征缴业务 业务类型 单 位 开 户 增 员 减 员 补 缴 变 更 征缴业务 转 外 省 外 省 转 入 单位开户 单位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缴纳社会保险费, 先到本单位开户银行领取并签订意向书, 约定缴费方式; 选择“社保缴费”途径缴纳社会保险费, 先到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 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在社保网报服务平台中按照要求 录入单位登记信息后,打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的单位, 同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 一式二份 到社保中心办理网上申报业务, 即数字证书的办理 业务办理结束 需携带的表格及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等批准成立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任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5.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6.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二份(“银行缴 费”途径提供)或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保缴费”途径提供)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需携带表格: 1.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一式二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 3.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一式二份(需关联的提供) ; 4、数字证书 每月5-25日 强制实行银行缴费形式的13家银行 : 增员(每月5-25日) 一.新参(网报操作时间5-22日,柜台操作时间5-25日): a.一寸白底电子版彩照(要求:jpg格式、(宽)358像素*(高)441像素、大小在9KB-20KB之间;) b.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支持专员网报系统出表); c.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支持专员网报系统出表) ; d.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统一尺寸,信息清晰),加盖单位公章; 1.本市就业的外籍人员参保额外提供: a.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公章); b.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 人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件选一即可,复印件盖公章); c.外国人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d.报盘数据; 2.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参保额外提供: a.港澳台通行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b.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c.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d.报盘数据; 二.外区调入(每月5-25日) 1.网报系统操作即可; 2.外籍人员或港澳台人员外区转入,携带材料: (1)外籍人员: a.报盘数据; b.护照、就业证或专家证、居留许可以上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2)港澳台人员: a.港澳台通行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b.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c.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d.报盘数据; 减员(每月5-25日) 1.利用网报系统进行减员; 2.企业版软件报盘减员: a.外籍人员或者港澳台人员; b.死亡减少:1.在职人员死亡减少;2.退休人员死亡减少; 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报盘数据、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 或乡镇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一份或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包含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死亡日期、活化日起、加盖殡仪馆的章); 注:如果单位户里社保最后一个人需要进行减员,需要携带减少表两张去柜台办理 ; 补缴 1.时间三个月(含)以内所须携带材料: a.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加盖 公章,支持专员企业版软件出表); b.报盘数据; C.银行卡或者支票; 2.时间超过3个月但是在本年度内(即没有跨年): a.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b.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的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补缴期间参保人的原始工资收入表复印件及证明补缴基数的原始工资收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除本市城镇户籍外的员工,还需提供补缴期间的个人完税证明(海淀社保提供); e.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加盖 公章,涂改无效); f.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涂改无效); g.报盘数据 一、单位申报个人补缴 3.跨年补缴: a.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及相应的原是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b.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c.补缴2000年以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d.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 加盖公章,涂改无效) e.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涂改无效); f.报盘数据; 注:缴费人员类别为外埠农业户口,补缴期间为2011年7月之前的,社保中心不予办理。 海淀社保:补缴期间为全月,1-15日可以刷卡或者交支票(两张支票,医疗和四险分开)16-30日只能 刷卡; 昌平社保:补缴时间为每月26日次月14日。且114日只接收支票补缴,不可刷卡; 二、基数差补缴(多发生在稽核补缴中) : a.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补差确认表; b.参保人上一年度的原始工资收入表复印件,如没有则提供参保人在本单位的首月原始工资收入表 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c.表四、表十(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d.报盘数据; 三、滞纳金的计算: 政策的发布: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费的社会保险费,自欠费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 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费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计算规则和方法: (1)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费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 (2)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3)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4)计算滞纳金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器日期的前一天;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 应收滞纳金的天数为多少? 正常7月份的保险费用应在8月份进行收款,那么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也就是9月1日,则欠费 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的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 月9日止共计39天的滞纳金。 变更(5-25日) 一.个人信息变更: 1.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说明(变更定 点医疗机构外)、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如员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需要进行变更,海淀区需提供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申请表 一份(加盖公章),如果因户籍地派出所原因进行变更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 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户警姓名和联系电话;已参保三个月(含以上)的人员,要求法人签字确认; 丰台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昌平区需要提供报盘文件; 二、单位信息变更(5-25日,单位简称、邮政编码、单位经办人姓名、电话所在部门、法人联系电话 、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可在网报上直接变更): 1.变更单位名称: a.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b.报盘数据; c.单位变更申请; d.单位与开户行重新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一 份; e.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名称变更通知书(工商局开具的)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任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单位注册地址变更: 3.法人变更: a.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b.报盘数据或者在网报系统中提交过申请; c.单位变更申请; d.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任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f.社保登记证原件 a.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b.报盘数据或者在网报系统中提交过申请; c.单位变更申请; d.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名称变更通知书(工商局开具的) f.社保登记证原件 4.缴费形式变更(由“社保缴费”变更为“银行缴费”): a.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b.报盘数据或者在网报系统中提交过申请; c.单位变更申请; d.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二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转外省(5-25日 ) 前提:a.已减员 b.当月减员,次月办理 填表要求: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公民身份证 号码 缴费 人 员类别 停止缴费险 种个人停止缴费 (支付)原因 是 否 清 算 缴费 (支 付)减少 日期 转 移 单 位 代 码 养 老 失 业 工 伤 生 育 医 疗四险医疗 1张三男11111 本市城镇 职工 申请转 外省 中断 申请转 外省 中断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经(代)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2、四险按收缴业务、支付业务分别填报。 手写:本人同意将养老和 医疗转往外省,本人签字 并写明户籍地址和邮编 外省转入(5-25日) 1.转入条件: a.正常参保,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b.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当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北京户籍户口); 在京办理新参保缴费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外地人在京退休需缴够10年社会保险); 2.提交材料: a.填写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留手机号); b.填写一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申请表中原参保地名称 、原参保地行政区划代码、原参保地地址、原参保地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为必填项; c.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 d.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就业单位的参保人需提交与本市存档缴费机构签订的 缴费协议或街道享受政策人员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加盖骑缝章; e.参保人的身份证(北京户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f.参保人的户口本(原件和一份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仅限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外籍人员不需提 供); 昌平区:额外提供经我市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 动的,提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批件。 四险支付业务 生育津贴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死亡清算 工伤支付 申领生育津贴: 1.申领生育津贴: a.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b.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服人员提供居住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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