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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社会为什么扶不起老人权力部门混乱的逻辑,管理部门不作为,在这场道德危机中,该承担什么责任文 | 兰溪路遇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这个简单的问题,现在很多中国人都很纠结。以前有彭宇案,近期又有扶起老人被连环索赔逼死的例子,我们的社会为什么扶不起摔倒的老人?彭宇案的核心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成为话题,要追述到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2006年11月的一个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她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则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后来,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咬定彭宇就是“肇事者”。次年9月,南京某法院一审判决彭宇赔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万多元。兰溪: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被冤枉的、真正的肇事者却假装被冤枉的,见义勇为得到表扬的、肇事者坦然接受处罚的,各种情况都有,不过是生活百态,都不足以造成道德危机。其实,彭宇案作为典型案例,他究竟撞没撞人,并不是关键所在。问题出在法官的判决上,在彭宇与老太是否发生碰撞,这个核心事实并不清楚的情况下,法院根据推理进行了宣判,而且推理的逻辑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有人说,彭宇案让国人的道德倒退了50年。如是:法官的逻辑伤害了很多人。所以,老百姓宁愿相信彭宇的个人说法,也不愿意相信法院的判决。这里的核心问题是,民众对法律机构的信任危机,值得反思。按照正常状况,法院应该代表正义,法院判了一定有道理。如果这样,就不可能出现后来的事情,扶与不扶的争论,其实是彭宇案一直在发酵。法律是社会风尚的导向,所以一定要慎重。邪不压正湖南省湘潭市城正街的板石巷菜市场,以卖鱼为生的王培军是有名的本分厚道的老实人。2012年7月25日,他开着带斗的三轮摩托擦上前方一位卖菜妇女李伏英的人力三轮车,后者又将一位83岁老太袁希哲碰倒在地。王培军当即扶起老太,并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未见明显骨折迹象”,王培军支付了600块钱检查费。第二天,老太觉得疼得厉害,又让王培军赔偿6500元作一次性负担,约定“以后不付任何费用”,并由当地派出所予以公证。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直接撞倒老太的李伏英再也没有露面。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8月6日,老太的儿子、儿媳找到派出所,称其母亲经湘潭市中医院检查,断了5根肋骨,之前赔偿的6500元远远不够。为了息事宁人,王培军答应再赔偿老太6000元。之后,给老太检查的医生透露,老太自己说断肋骨是因为在楼梯上摔倒,而且只断了一根肋骨。撞人事情发生后,王培军曾数次找到菜市场办公室,要求其出面调解,但对方称“不关我的事”。 王培军的摊位每年向菜场交2万多元的管理费,又因在菜场出的事,因此,他曾请求菜市场减免其两个月的税,但被拒绝。他找派出所民警调解,对方又说“没时间”。8月7日,当他打算支付袁希哲剩下的6000元赔偿款时,袁希哲儿子又变卦了,说6000块不行,要赔20万!就在这天中午,王培军用一瓶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兰溪:这个案子很可能又会像彭宇案一样,起到恶的示范。如是:管理部门和法律部门是不是应该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呢?市场管理处、派出所不作为,任凭恶人讹诈,没有维护社会正义,老实人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保护。从另一方面说,王培军赔偿20万超出承受范围,找不到人求助,虽然很可怜,但还是应该坚信邪不压正,可以借助法律保护自己。自杀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伤害太大。兰溪:碰到有老人摔倒,先要掏出随身的摄像装置,边拍边问:“不是我撞到你的吧?”得到回答,“是”,然后再把他扶起来。这是一年前周立波在他节目中的调侃,但是现在这可能会变成现实。以前做好事不留名,现在做好事也一定要留证据。“因为每一个摔倒的老太太都可能有一颗碰瓷的心。”那些摔倒又讹诈的,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受到整个社会的谴责。如是:这真是国人的悲哀!摔倒的老太和她的家人需要反思,人要凭良心做事,适可而止,无限制的索赔、讹诈,即使没有法律的制裁,也会遭到报应。逼出人命,我不相信他们能心安理得。兰溪:彭宇案结束几年后,有媒体记者对此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发现当时高额索赔的老太徐寿兰并没有过得欢喜,为躲避人们的视线,她只好搬家。这一系列事件之后,很多人理直气壮地说,以后看到老人摔倒也不会扶,因为怕被赖上。中国有句古话,“邪不压正”,但是现在我们的社会怎么到了正义要避让邪恶的地步?如是:现在我们的公民道德建设缺乏一个标准,哪些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明确。这些案例中,扶起老人是公民的责任,维护正义是权力部门的责任,被扶起的人讹诈应该被追究责任!扶还是不扶兰溪:如果你碰到老人摔倒了,到底扶不扶?我们有没有义务去扶摔倒的老人?如是:人是群居的社会动物,每个公民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生活在团体中就有责任和义务,携老扶幼、帮助弱小是起码的公民道德。要不然,还要社会有什么用呢?连这个都做不到,还算人吗?我们年轻力壮的时候帮助老年人,等将来我们老了,又会有人帮助我们,这才是代代相传的良性的公民社会。所以我不认为扶起老人是额外的责任。兰溪:公民道德,就像老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扶老携幼是本分,现在很多人却把扶起摔倒的老人当作很高尚的行为,见义勇为。舆论很奇怪,彭宇案之后,本来应该谴责不公正的判决,后来话题的中心却转向了要不要扶摔倒的老人。如是:这是当下人们思维模式的自私与短见。如果我们年轻的时候没有扶别人,将来我们老了也没有人扶,这不是活该吗?上世纪六十年代,人们都学雷锋做好事,那时候是很真诚的。我们中国人并不是天生的冷血动物,恻隐之心本来人人都有。但近几十年,中国人都变成了经济动物,在道德精神方面花费的精力比较少,有今天的状况是必然的结果。记得马克。吐温的一篇小说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在美国边远地区的小村庄,有个农场主每次喂鸡的时候都吹喇叭,而且要在马路中间喂。长此以往,当有汽车经过村庄按响喇叭的时候,那些鸡以为有吃的,都跑到马路上,每次都会有鸡被轧死。农场主就会跑出来要高价赔偿,他就靠这个方式发财。故事能看出美国也曾经发生类似的情况。很多国家和地区发展过程中都遇到过同样的问题,香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时候,贪污、敲诈等社会问题也非常严重。这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阶段。所以希望把这个事件当作一个契机、转折点,每个人都需要反思,现在开始,行动起来,还来得及。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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