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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项 目 号:18A2634招标项目编号:津采招H201897号招标项目名称:江津区鼎山小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八年十月- 1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7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8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9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4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18-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23-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小学校的委托,对江津区鼎山小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万元)备注江津区鼎山小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1001中标金额的10%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教学设备。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jk.uyt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hjk.uytjjqjyzx.cn)上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9日。(四)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五)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00时(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3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七)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3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否则投标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银行往来的在途时间,未充分计算在途时间造成保证金延迟到账的,后果自负。(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6:3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开户许可证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四)保证金退还方式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222.179.152.121/lbv3/n_regist_1.aspx进入注册登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性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或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区交易中心采购二科).(区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退还进度查询网站地址:http:/222.179.152.121:8083/lbv3/hf_refund_query_list.aspx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hjk.uytjjqjyzx.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小学校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邮 编:(二)采购代理机构: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邮 编:.电 话:.地 址:江津区几江办事处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科学实验室1设备1批1、智慧书法教室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2科学实验室2配套设备1间3小学科学实验仪器设备1批4音乐合唱室教学仪器1批5美术绘画室设备1间6小学版画教学设备1间7小学劳技室11间8小学劳技室2(棋艺)设备1间9科技活动室设备1间10智慧书法教室1间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见附件“江津区鼎山小学功能室设备采购清单”三、样品要求1、样品内容详见第四篇评审标准样品部分;2、样品递交起止时间:同文件递交起止时间。3、样品递交地点:同文件递交地点。4、样品采用暗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得标注投标人信息内容,评审时由采购人所指派的监督人员进行统一编号,以便在评标时进行评比打分。5、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未中标人应当自行保管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四、演示要求1、演示内容详见第四篇评审标准演示部分;2、投标人自带所需设备在现场进行演示;3、投标人可安排不超过3位技术人员,按照顺序依次进行演示,技术人员只能对所要求的演示内容进行现场演示,不能出现干预评标小组评标的言语行为;4、投标人演示次数:每个投标人有两次现场演示次数。5、投标人演示时长:演示的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6、演示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交货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调试、培训。(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6.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8.若验收过程发现实际交货与中标要求不符,采购人可以拒绝收货。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执行。(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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