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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PKZC-2018JZ-H30 项目名称:浦口区大桥中学江苏省数学课 程基地项目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2018年12月24日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大桥中学(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 托,就浦口区大桥中学江苏省数学课程基地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 判。 1、项目编号:PKZC-2018JZ-H30 2、项目名称及内容:浦口区大桥中学江苏省数学课程基地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500000元。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3 供应商应办理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详见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 4.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 6、本次采购供应商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考察现场签到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10,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 ,地址:浦口区大桥中学(浦口区永宁街道余慈线),具体地址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13776502780 。请 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只接受参加集中现场考察答疑(以现场签到表为准)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勘查现场及答疑时,应携带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壹万 有限公司南京珠江支行(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帐号:4301027429100053610,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珠江支行办理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或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支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龙华路26号金盛田铂宫07幢106-113室,咨询电话:025-58877410 、025-58882276。 9、网上投标时间、开标时间: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30:00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4日 09:30:00 开标方式: 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开标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大桥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浦口区永宁街道大桥社区3号(大桥中学)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丁峰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558201129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何频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025-6965904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 1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谈判文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免费下载。 (2)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更 正公告。 12、其他: (1)供应商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 交公告发布。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 章和规定等。 1.2 采购方法 1.2.1 本次采购采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谈判时将获得优势,参加谈判的小企业,应当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 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 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 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 费用。 4.2 本次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二、响应文件编制 5. 网上投标 5.1 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在 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 5.2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5.3 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5.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 投标系统。 5.5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 5.6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扫描上传认证证书复印件。 5.7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在投标系统说明。 5.8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 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投标产品如果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6.4 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 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 ,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 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谈判保证金 8.1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 失,交易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2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谈 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8.3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谈判文件要求成 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的等。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盖章 9.1 供应商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数据)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9.2 投标截止时间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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