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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YNZFCG-2019-084YNZFCG-2019-084 招标单位: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单位: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日 期:二期:二一九年七月一九年七月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 第第 2 页页 共共 35 页页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 第第 3 页页 共共 35 页页 第一章第一章 磋商公告磋商公告 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9-5971010 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总部大厦 10 楼 联系方式: 0539-8099095 2、项目名称: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A 扶贫光伏 保险服务 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拟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 及行业标准; 4、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保监会批准成立的 保险公司或其设立的分公司,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1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 年 7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3、购买方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上 注册并报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上办理诚 信入库并网上报名后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三证 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 第第 4 页页 共共 35 页页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3)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回执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sdf.lkjccgp-)报名截图; 以上资料原件单独递交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在封面上清楚注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只有递 交合格报名材料的单位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9 年 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冉 联系方式:19963659859 0539-8099095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 第第 5 页页 共共 35 页页 第二章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一、总一、总 则则 1.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 的采购项目。 2.2.定义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 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 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 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 上两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临 沂政府采购网:sdf.lkj/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 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磋商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 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 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 该数据或资料。 3.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 历天。 3.5 磋商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 第第 6 页页 共共 35 页页 4.4.报价费用报价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5.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 5.1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3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7 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6.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 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 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 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报 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 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7.7.基础资料提供基础资料提供 7.1 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 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 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7.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 领取磋商文件后 1 日内(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 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 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 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贫光伏保险服务项目 第第 7 页页 共共 35 页页 不当条款。 二、磋商文件二、磋商文件 9.9.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 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 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 束作用。 9.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领取磋商文件后 1 日内(或招标代理 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 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0.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 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 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 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 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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