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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东平湖湿地修复工程(稻屯洼湿地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GP370923201902000163招标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九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13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74.投标195.开标206.评标217.合同授予218.纪律和监督2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6第六章 图 纸(另行发放)9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0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0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07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9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0五、施工组织设计111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17七、资格审查资料118(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0(二)授权委托书121(七)项目负责人、企业获奖业绩情况表127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 标 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地 址:东平县城东山路13号 联系方式:0538-2092180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电话:0538-2851166二、采购项目名称:环东平湖湿地修复工程(稻屯洼湿地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3201902000163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标段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环东平湖湿地修复工程(稻屯洼湿地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前处理床及表流湿地II项目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4省外企业需提供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67.800232万元2环东平湖湿地修复工程(稻屯洼湿地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表流湿地I、表流湿地I绿化、潜流湿地及游客集散中心项目831.500967万元注:投标人均可投报上述两个标段,但只允许成交一个标段。三、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需求公告4、 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线下纸质评标。1、投标报名供应商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sdf.lkjtaggzyjy.com.cn)上注册并报名。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采购供应商-供应商”)。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2、招标文件的获取2.1时间:自2019年07月09日起至2019年07月15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2.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45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现场不缴纳标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如因未按照规定缴纳标书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无效。),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再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6288136,山东CA认证:0538-6288106。5、 公告期限:2019年07月09日至2019年07月15日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9年07月31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三楼3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301开标厅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明志 联系方式:0538-2851166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十一、发布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发 布 人: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8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地 址:东平县城东山路13号 联系方式:0538-282164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西段联系人:何明志电话:0538-2851166 电子邮件:sdzcta163.com1.1.4项目名称环东平湖湿地修复工程(稻屯洼湿地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1.1.5建设地点东平县城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投资性质: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环东平湖湿地修复工程(稻屯洼湿地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本工程分为前处理床、表流湿地、潜流湿地、表流湿地、游客集散中心、表流湿地绿化工程。前处理床改造包含填料的清洗换填,地表植物的升级恢复等;表流湿地改造包含对底泥进行清淤等;潜流湿地改造包含进水渠的清淤,部分区域的填料换填地表植物的升级恢复等;表流湿地改造包含对底泥进行清淤等;游客集散中心改造包含对河道内底泥进行清淤,前半部分水系较窄处进行拓宽,在河道内设置复合纤维浮动湿地及受损植物恢复等;表流湿地绿化提升主要包含在现有绿化状况的基础上提升改造。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环东平湖湿地修复工程(稻屯洼湿地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前处理床及表流湿地II项目;第二标段:环东平湖湿地修复工程(稻屯洼湿地升级改造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表流湿地I、表流湿地I绿化、潜流湿地及游客集散中心项目。注:投标人均可投报上述两个标段,但只允许成交一个标段。1.3.2计划工期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日期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3、财务要求: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4、类似业绩要求:无要求。5、信誉要求:无要求。6、其他要求6.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或劳务员,(预算(造价)员证件有效期不作要求):岗位资格证书所载明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6.2、专职安全员(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证书所载明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6.3若为省外企业,需提供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备注:上述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的各项要求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依据第八章资格审查资料的具体要求执行。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10:00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9年07月16日16:30前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1日0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599.301199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67.800232 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831.500967 万元。项目招标控制价已经东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天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要求,如有可提供2016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的同类项目业绩。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指2016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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