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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争 性 磋 商采 购 文 件项目名称:2019年度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程项目编号:SDGP370321201902000102采 购 人:桓台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9年6月1目 录敬 告1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4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7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2第四部分 文合同本24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部分格式35敬 告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中标前、签订合同前3个时间节点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等渠道。(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中标前、签订合同前 3 个时间节点。(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4)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这项信用记录须供应商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代理机构复核),资格审查时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一同递交,信用记录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一、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以下内容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资料,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备案;仅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料,资格审查后原件备案。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是指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清单并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机关网上截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指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社保机关网上截图);4、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交纳税收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自行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附件)且附中国裁判文书网(sdf.lkj/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2、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单独装于档案袋内,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不接受二次递交;否则,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开标会议现场唱标完毕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取消投标资格,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三、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2019年6月20日14: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四、磋商报价表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章。注:全权代表指的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被授权代表人。五、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投标报价需扣除后评审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六、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投标报价需扣除后评审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供应商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七、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需扣除后评审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的政策。八、勘察现场:供应商根据制作响应文件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九、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桓台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委托,现对2019年度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一、采购人:桓台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地址:桓台县卫生街126号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18678199252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桓台县渔洋街1246号2-101沿街房 联系人:郭女士 王女士 联系方式:0533-6129548 邮箱:zbbhxmgl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程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321201902000102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招标控制价12019年度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程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是指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清单并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机关网上截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03746.71元三、需求公示: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四、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19年6月10日08:30至2019年6月14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购买下载。已报名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14日17:00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下载电子磋商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供应商只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同时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点击“供应商”进行注册,然后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已经完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zibo.gov.cn/)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企业会员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3-7015102/7015109,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0533-2270020/2270096。4、售价:150元/套,请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支付,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五、公告期限: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6月20日14:00分前(北京时间)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桓台县创智谷一期A4座二楼,黄山路与海河路路口南行200米路东)。七、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6月20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桓台县创智谷一期A4座二楼,黄山路与海河路路口南行200米路东)。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33-612954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2019年度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程。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桓台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工程”系指本次招标所需的建设内容。25“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咨询及规划发展方案编制服务。3供应商的要求3 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9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1.10凡具备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32供应商的限制条件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3.2.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4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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