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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GP370322201902000236项目名称:高青县木李镇户户通工程施工 采 购 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9年12月06日目 录敬 告2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23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26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49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3敬 告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表述不一致者,供应商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投标截止时间,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渠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开标前、确认中标前,签订合同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一、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以下内容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资料,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备案;仅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料,资格审查后原件备案。(一)资格审查内容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中国裁判文书网(sdf.lkj/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途径: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sdf.lkj/wenshu.court.gov.cn),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案由,选择刑事案由,选择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输入所查询单位名称,点击搜索。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提供被授权代表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指的是社保证明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社保机关网上截图)原件及复印件。7、2018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二)资格审查说明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须全部装于档案袋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不全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31日14时00分。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不全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不再参加项目评审。 4、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高青县高苑东路双创园9号楼1楼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临)。二、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和全权代表签章。 1、“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2、“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 3、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高青县木李镇户户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 高青县高苑路30号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方式:1568906100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联系人:巩女士 联系方式:0533-3171938二、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木李镇户户通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22201902000236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A高青县木李镇户户通工程施工1、具备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036.306558万元三、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已在采购需求公开中公示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10日08:30至2019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购买下载。已报名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16日17:00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电子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供应商只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同时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点击“供应商”进行注册,然后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已经完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zibo.gov.cn/)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企业会员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3-7015129/7015132/7015138,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4、请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五、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0日至 2019年12月16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高青县高苑东路双创园9号楼1楼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临)2、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531-8880-7619。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高青县高苑东路双创园9号楼1楼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临)。七、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400-998-0000。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女士 联系方式:0533-3171938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A 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投标中所叙述的高青县木李镇户户通工程施工。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工程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中标供应商”系指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确定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2.5“供应商电子公章”指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的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印章。2.6“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并使用电子签章生成的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B 供应商3 合格供应商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8凡具备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4.投标委托4.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格式)。 5.投标费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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