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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40Z 1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35472019核电厂施工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Period of Nuclear Power Plants2019 - 05 - 29发布2019 - 06 - 29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T 35472019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方案编制技术要求25 环境监测技术要求26 报告编写技术要求7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核电厂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格式8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核电厂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编制要求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郑雁、商博、张强、朱晨、刘菁、申东美、于光金、夏传真、邹康、刘金芝。 15核电厂施工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编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等一般性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新建、扩建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包括污染源监测、施工场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施工场界周边生态影响调查。核电厂施工期辐射、放射性污染源及环境辐射水平监测不适用于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7378.117378.7海洋监测规范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58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70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NB/T 20203核电厂受纳水域生态调查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核电厂nuclear power plant利用核裂变或核聚变反应释放热能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产生电能的发电厂。3.2环境敏感目标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targe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域内的环境敏感保护对象,包括学校、医院、住宅区、各类自然保护区、水产资源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水质目标水域等。3.3施工期construction period核电厂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在内的全部生产活动时期,至具备填装核燃料发电条件为止。3.4施工场界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4 方案编制技术要求4.1 监测范围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的施工场界范围一致。若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动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反映出实际环境影响时,监测范围应根据变动情况及实际环境影响情况对监测范围进行适当调整。4.2 评价标准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审核、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标准。若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4.3 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查应收集、分析建设项目各阶段(选址、设计、填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等相关文件资料。现场勘查施工区域及场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了解周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的环境背景情况。了解建设项目施工节点及查看实际进度情况。查看各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情况;分析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来源、治理及排放或处置情况等。4.4 编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测目的、依据及评价标准、监测因子及频次、分析方法及选用仪器、数据统计处理方法、样品采样与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内容。5 环境监测技术要求5.1 污染源监测5.1.1 土建阶段5.1.1.1 废气监测主要监测土地平整、主厂房区(核岛、常规岛)、配套设施区、厂前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及气象站等构筑物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及场区内各种作业车辆产生的尾气、供热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等。根据施工场界内废气排放源及施工活动状况设置监测点位,应在施工场界外上风向布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布设23个监控点,供热锅炉废气监测点位参照GB/T 16157相关要求设置。5.1.1.2 废水监测主要监测临时生活区及办公区餐厅、浴室、冲厕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根据废水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应在生活污水排水口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回用水池)设置监测点位。5.1.1.3 噪声监测主要监测施工场区内各种施工车辆、施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工业噪声。根据施工场区内噪声源分布情况设置监测点位,应连续测量20分钟并记录等效声级Leq和最大声级Lmax,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 及标准偏差等相关参数。5.1.1.4 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调查固体废物主要调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砂石等)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化学品、废润滑油等)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处置方式及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资质、暂存场所建设、危废转移手续等,有必要时可对固体废物最终处置去向开展跟踪调查。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GB 18597、GB 18599标准要求。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固体废物调查工作。5.1.1.5 监测内容5.1.1.5.1 样品采集与管理按照GB 12523、GB 13271、HJ/T 55、HJ/T 91、HJ 194、HJ/T 397、HJ 630、HJ 706、HJ 819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5.1.1.5.2 环境监测因子、频次及监测时段土建阶段污染源监测因子、频次及监测时段应按照表1执行。正常施工状态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测,应选取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量)较大时段开展监测;非正常施工状态,应及时实施加密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可参考HJ 589执行。表1 污染源监测因子、频次及监测时段类别来源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频次监测点位废气供热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1) 1)每个采暖期至少监测 1 次3 次/天不少于 2 天排放口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 级)1 次/天不少于 2 天表1污染源监测因子、频次及监测时段(续)类别来源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频次监测点位废气无组织排放场界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每季度至少监测 1 次4 次/天不少于 2 天施工场界外取(弃)土(石)场2) 2)颗粒物4 次/天不少于 2 天取(弃)土(石)场界废水生活污水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流量每季度至少监测 1 次4 次/天不少于 2 天排水口或处理设施出口(回用水池)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每季度至少监测 1 次昼间、夜间各 1 次不少于 2 天施工场界外注1: 以气、油为主要燃料的供热锅炉可不监测。注2: 封场后可停止监测。5.1.1.5.3 监测分析方法优先选用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方法。选用其他国家、行业标准方法的,主要特性参数(包括检出下限、精密度、准确度、干扰消除等)需符合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的,可选用其他方法,但须做方法验证和比对实验。5.1.1.5.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应选择与监测活动类型和工作量相适应的质控方法,包括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定期进行质控数据分析。5.1.2 设备安装与调试阶段5.1.2.1 废气监测主要监测常规岛汽轮机组、核岛反应堆、反应堆冷却剂系统(RCP)、循环水系统(CRF)及各种控制单元设备安装与调试过程中,施工场区内各种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供热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监测点位设置按5.1.1.1执行。5.1.2.2 废水监测主要监测施工场区内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反应堆冷却剂系统(RCP)和循环水系统(CRF)调试外排废水及临时生活区及办公区餐厅、浴室、冲厕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监测点位设置按5.1.1.2执行。5.1.2.3 噪声监测主要监测施工场区内各种施工车辆、设备安装与调试过程产生的工业噪声。监测点位设置按5.1.1.3执行。5.1.2.4 固废(含危废)调查按5.1.1.4执行。5.1.2.5 监测内容5.1.2.5.1 样品采集与管理按5.1.1.5.1执行。5.1.2.5.2 环境监测因子、频次及监测时段设备安装与调试阶段污染源监测因子、频次及监测时段按照表2执行。正常施工状态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测,应选取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量)较大时段开展监测;非正常施工状态,应及时实施加密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可参考HJ 589执行。表2 污染源监测因子、频次及监测时段类别来源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频次监测点位废气供热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3)每个采暖期至少监测1次3 次/天不少于 2 天排放口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 级)1 次/天不少于 2 天无组织排放场界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4 次/天不少于 2 天施工场界外废水生活污水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流量每季度至少监测 1 次4 次/天不少于 2 天排水口或处理设施出口(回用水池)生产废水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全盐量、总余氯、流量每季度至少监测 1 次4 次/天不少于 2 天总排水口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每季度至少监测 1 次昼间、夜间各 1 次不少于 2 天施工场界外注3: 以气、油为主要燃料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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