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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水城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201447 号) 、 郑州市都市区生态水系全面提升工程规划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城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4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1、 总体要求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突出截污治污和河流两岸生态建设,让市民享受生态水系整治成果。2、 主要目标(一)2015 年春节前,落实“河长制” 、 “水长制”责任制,对辖区内贾鲁河、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魏河等五条河道进行集中整治和加强监管,实现“水清河美”的目标。(二)水清:即河道有水面,水质达到四类以上,无污水、无漂浮物、无异味;河美:即河道管理范围内及堤外 50 米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垃圾、无枯树杂草,景观绿化管理规范有序。三、主要任务(一)河道沿线实现污水零排放。2015 年 1 月底前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所有排污口污水不入河。2015 年 6 月底前,彻底 2 完成截污治污任务。(二)沿河两岸环境整治及违章建筑拆除。春节前清除垃圾、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城市行洪、河道景观改造的违法违章建筑。四、实行“河长制”责任体制推行“河长制”管理体制是网格化管理的扩张和延伸,是生态水系管理的重要抓手。辖区河段由区长担任河长,辖区内各有关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担任所辖河道河段长,办事处承担排污口封堵、沿河垃圾清除及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具体工作任务。相关部门按照政府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执法监管、行业指导、整治等工作。五、相关部门职责区农委:负责魏河、贾鲁河河道排污口的排查和动态管理,协助市河道管理部门做好生态水系工程建设,对发现的排污口提出分类治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查处整改。区城管局:负责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河道排污口的排查和动态管理,对发现的排污口提出分类治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查处整改;配合市城管局做好辖区排水管网清淤工作,禁止向生态水系河道、市政雨污水窨 3 井倾倒垃圾;配合市城管局排查辖区内雨水管道内擅自接入污水管道的情况,做好污、雨水分流改造建设工程。区环保局:负责加强生态水系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环境监管,依法对违法向生态水系超标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理。区国土局:负责生态水系建设用地以及截污治污工程项目用地手续的审批工作。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文化旅游局、金水规划分局、区城建局:根据部门职责支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截污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排查和治理、沿河垃圾清除及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具体工作任务。六、处罚措施(一)所有污水口禁止向河道排污,在截污规定完成时间内,未完成截污的排污口或被市政府新发现的排污口,依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郑州市生态水系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 (郑办201150 号)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金水区生态水系截污工作奖惩措施 (金办201158 号)规定,给予相关街道财政扣款 200 万元处罚。(二)不得有积存垃圾,对不能限期清理的,按照市行动方案标准,每一处按有偿清运 10 倍标准给予相关街道处罚,由 4 区财政直接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扣款。(三)违章建筑限期拆除,实行考核、通报。(四)涉河工程必须做好导流措施,不能因施工阻断生态供水。七、督导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河长制” 、 “水长制”目标考核办法,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农委、区城管局、区环保局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现场督办、专项查办、明察暗访、集中验收等常态方式,强化截污治污、垃圾清运、违章建筑拆除等督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其结果与所在街道、部门评先挂钩。附件:1.金水区河道排污排查情况统计表2.金水区河道违法建设统计表 5 附件 1金水区河道排污排查情况统计表河流名称 排污位置 具体情况 所属街道办事处 备注一、生态水系入河排污口情况文化路桥上游右岸 20 米 丰庆路贾鲁河(2 处)新庄桥右岸 杨金路丰庆路桥下游右岸 10 米 丰庆路丰庆路桥下游左岸 20 米 丰庆路魏 河(3 处)丰庆路桥下游左岸 150 米 丰庆路二、城区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排污口情况金水河(1 处) 金水河金水路桥西北角 有中量灰黄色污水排出三、沿岸垃圾积存情况贾鲁河(11 处) 索凌路桥上游右岸 30 米处 建筑垃圾,约 2000 立方米 丰庆路金洼桥下游右岸 50 米处 建筑垃圾,约 12000 立方米国基路金洼桥下游右岸 300 米处 建筑垃圾,约 4500 立方米 国基路京水桥下游右岸 200 米处 建筑垃圾,约 2000 立方米 杨金路京水桥下游右岸 300 米处 建筑垃圾,约 2000 立方米 杨金路新庄桥下游右岸 生活垃圾,约 3500 立方米 杨金路大贺庄桥上游右岸 20 米塑料厂 生活垃圾,约 3000 立方米 杨金路大贺庄桥下游右岸 50 米塑料厂 生活垃圾,约 6000 立方米 杨金路大贺庄桥下游左岸 100 米 建筑垃圾,约 6000 立方米 杨金路小贺庄桥上游左岸 200 米 生活垃圾,约 2000 立方米 杨金路姚店堤桥下游右岸 150 米处 建筑垃圾,约 8000 立方米 兴达路魏 河(2 处) 同庆路桥右岸防护网外 10 米 建筑垃圾,约 200 立方米 丰庆路花园路桥下游右岸 30 米处防护网外生活垃圾,约 50 立方米 国基路 6 附件 2金水区河道违法建设统计表所属街道办事处 河流名称 违建数量 备注丰庆路街道办事处 魏 河 2 处国基路街道办事处 魏 河 4 处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贾鲁河 6 处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贾鲁河 92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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