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9页
第2页 / 共9页
第3页 / 共9页
第4页 / 共9页
第5页 / 共9页
第6页 / 共9页
第7页 / 共9页
第8页 / 共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2019年12月以来,武汉市持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引起了全球广泛关注,XX市已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尚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输入我区的风险,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医疗救治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任务,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降低病死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编制依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救治处理。二、医疗救治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救治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XX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工作,负责制定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医疗救治专家骨干队伍。(二)成立区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主要职责:对全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的排查、诊断,参与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及危重症病例的会诊和抢救。(三)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区级定点医院为:XX区人民医院。主要职责:隔离、治疗、转运、集中收治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危重症病例。配合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二、明确病例定义(一)疑似病例(原观察病例):同时符合以下2条: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2.临床表现(1)发热;(2)具有以下胸部影像学特征: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二)确诊病例: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基础上,痰液、咽拭子、下呼吸道分泌物等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三)重症病例:负荷下列任何一条:1.呼吸频率增快(30次/分),呼吸困难,口唇紫绀;2.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3.动脉血氧分压(Pa02)/吸氧浓度(Fi02)300mHg (1mHg0.133kPa);4.肺部影像学显示多叶病变或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5.合并需住院治疗的其他临床情况。(四)危重症病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2.出现休克;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三、规范病例发现、转诊和确认(一)病例发现个体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对诊疗病人进行初筛,并认真登记。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区卫生健康委医疗救治组,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者区有关专家会诊,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流程和相关要求按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执行),并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二级及以上医院通知并尽快将标本送至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基层医疗机构通知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标本并进行检测。(二)病例转诊经检测符合疑似病例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XX区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区卫生健康委医疗救治组和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症病例由专用救护车转诊至重医附二院永川分院集中治疗。患者转运过程应加强患者隔离及运送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转诊医疗机构应认真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做好医疗文书资料交接,不外泄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三)病例确认确诊病例确认按照以下程序确认: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种试剂检测均阳性,将检测结果反馈送样医院后,由医疗救治专家组结合临床进行确认;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种试剂检测,有1种是阴性或弱阳性,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标本到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检测,相关疾控机构将检测结果反馈送样医院后,由医疗救治专家组结合临床进行确认或排除。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可以排除。确诊病例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发布。四、有序开展诊疗(一)严格落实病例诊断管理疑似病例患者或确诊病例患者,在XX区人民医院进行集中治疗,必要时由医疗救治专家组向市卫生健康委防控领导小组的医疗救治组提出市级专家会诊申请,由片区负责指导的市级医疗救治专家小组进行会诊指导。对需要转入片区重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患者,向片区市级医疗救治专家小组组长申请组织会诊,小组长提出转诊意见后方可进行转诊。转诊使用专业救护车,切实做好随车医护人员防护。对急危重症患者,由市级专家组组长组织制定诊疗方案。(二)明确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五、强化院感防控,严格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特别是收治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的医疗机构,要注意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降低院内传播的风险。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培训患者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流动水洗手,手上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可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限制患者探视或陪护,减少院内交叉感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严防医务人员因密切接触感染患者造成感染。依据国家卫生行业标准WS/T 311-2009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隔离与防护知识的培训,为其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正确掌握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方式和防护技术,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切实做好职业防护工作。六、医疗救治应急工作保障措施(一)做好药品物资保障储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储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消杀用品,及时按照新的要求,补充完善储备物资,并确保台账清晰、使用规范。XX区人民医院要做好急救药品、抗病毒药品、必要的设施设备等储备工作,确保能及时使用,实现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目标。(二)做好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围绕国家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和全国各省(区、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卫生院、建制镇卫生院要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感防控、个人防护、信息报送等内容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同时,经开区人民医院和各中心卫生院要对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医务室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做到培训工作全员覆盖。七、做好信息报送与发布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制度,及时有效报送信息。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发布,其他机构、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发布。众志成城、万众一心、防控疫情。本文仅供参考,如有不对,请联系删除。第 9 页 共 9 页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