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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2 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1.5 阶段划分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1.6 响应级别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传播速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V、I四级响应。2.应急组织管理2.1 应急指挥机构市政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级防控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xx工业园区管委会、xx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教体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工贸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扶贫办、市公安局、文旅集团、农业园区管委会、xx市火车站、XX市汽车站、各镇街的主要领导组成。市级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市级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宣传工作组、交通运输组、市场监管组、社区防控组、执法监督组、后勤保障组等9个工作组。各组职能分工如下:(1)综合协调组: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协调领导及有关部门工作、会议筹备、值守安排;负责收集、分析、归纳各工作组,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信息,统一向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牵头负责对各工作组、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市政府、市卫健局)(2)疫情防控组:负责疫情监测、预防与控制,及时提出并调整防控方案,制定防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复核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汇总卫生防疫工作情况,每日按时报送综合协调组;选派流行病学、检测、清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及监督工作;发动全社会开展以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承办领异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市卫健局、市公安局)(3)医疗救治组:负责统筹调配医疗救治资源,制定完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制定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做好病例排查、安全转运;严格防控院内感染;做好病例每日统计和报告;保障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加大医保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患者医疗救治费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市卫健、市医保局)(4)宣传工作组:负责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宣传工作和有关通告、通知、公告的拟定,发布及舆情应对、管控工作。(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卫健局)(5)交通运输组:负责督促落实公共交通工具及火车站、汽车站的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移交可疑患者,协助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确保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物资以及病例生物样本的及时、安全运输;(市交通局)(6)市场监管组: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市场平稳。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非法售卖贩运各类野生动物:督促景区景点、饭店,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旅游团组等相关人员的信意登记;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7)社区防控组:负责对疫区返乡、返校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发放疫区来陕人员健康提示书;加强学校、社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一旦发生疫情,组织学校、社区、乡镇村实施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社区、乡镇村内扩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8)执法监督组:负责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及社区、乡镇村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市公安局,市卫健局)(9)后勤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资金、物资供应保障;落实医保支持政策,保障患者救治费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局)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的防控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2 专家组市卫生健康局成立市级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包括:(1)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风险,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和准备工作提出建议;(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4)提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同阶段的启动、调整和终止建议;(5)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6)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应急处置的措施和建议;(7)承担市级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3.应对准备3.1 制定应急预案及方案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定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3.2 医疗救治3.2.1 指定定点医院按照“分散接诊、集中收治”的原则,指定XX市医院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随时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定点收治医院应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住建部门相关医院建筑设计原则的要求。3.2.2 制定医院应急预案定点医院要认真总结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经验和教训,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工作应急措施和预案。3.2.3 加强门诊筛查与诊断(1)设立体温测量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门(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每位就诊者先测量体温并根据情况进行分诊。(2)设立预检分诊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要由熟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断的医生接诊,负责对呼吸系统发热病人做出甄别和鉴别诊断。(3)规范发热门诊。市卫健局指定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发热门诊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4)全市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置隔离观察室,并将设置隔离观察室医疗机构名单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3.2.4 病人的转运与转诊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咳嗽等呼吸系统症状病人应及时报告市卫健局,由市医院120急救中心专用车辆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定点医院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和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确诊病例需要转运的,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定点医院要做好上述人员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上报市卫健局。3.2.5 成立医疗专家组市卫健局要成立市级医疗专家组,诊断判定疑似病例,制定和完善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组织做好院内感染管理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3.2.6 病例的确认本市出现的首例疑似病例,经我市专家组会诊后报请省级专家组认定。市卫健局在接到首例高度可疑病例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定点医院配合市疾控中心进行标本采集送检。市疾控中心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事件网络直报。3.3 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各工作组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开展评估,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应急物资需求建议,后勤保障组负责统筹和协调保障。3.4 监测与信息报告3.4.1 疫情监测市疾控中心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监测、报告工作。3.4.2 监测网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网络由市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构成。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及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为监测哨点医院。3.4.3 监测内容与信息报告市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疫情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责任人。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核实,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健局,市卫健局接到疫情后应于2小时内核实并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3.4.4 流行病学调查(简称流调)(1)流调的目的是查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在何时、何地、与何人接触被感染,又可能在何时、何地传染给何人,隔离、保护可能受到感染的人。(2)流调的对象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病人。(3)流调的信息来源:医院,交通检疫站、社会举报,外省外地的通报及其它有关信息。(4)流调的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调查表的内容进行。(5)流调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疾控中心在接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信息后,立即派出市级流调组按照流调程序开展工作,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任务;真实、完整填写调查表;调查发现输入病例时,按照疫情报告的要求及时报告,并迅速通知病例来源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后,立即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表中的有关信息准确输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上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5 疫情信息发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信息,需上报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其授权后,由省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3.6 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市卫健局负责全市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建设与管理。建设覆盖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网络,市卫健局组织专家对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资料。3.7 宣传教育宣传工作组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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