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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疫情分级2.1 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2 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3 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4 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3 组织体系3.1 应急指挥机构3.2 日常管理机构3.3 专家委员会4 监测预警与报告4.1 监测4.2 预警4.3 报告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原则5.2 分级响应5.3 安全防护5.4 应急终止6 保障措施6.1 通信保障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6.3 培训演练6.4 宣传教育7 后期处置7.1 后期评估7.2 灾害补偿7.3 抚恤和补助7.4 恢复生产7.5 社会救助8 奖惩9 附则9.1 名词术语解释9.2 预案管理9.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指挥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地方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扑灭本辖区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1.4.2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1.4.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以免疫和生物安全管理为主的预防措施。开展疫病风险评估、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置。加强防疫知识宣传,依靠群众、群防群控,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意识和能力。2 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级、级、级和级。2.1 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1.1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我省和相邻省(市)有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在我省范围内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l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在我省及其他邻近数省(市)呈多发态势。2.1.2 口蹄疫。在14日内,包括我省在内的5个以上省(市)连片发生疫情;或我省2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或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口蹄疫疫情。2.1.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经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级疫情的。2.1.4 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或我省有个以上设区市发生疫情。2.1.5 非洲猪瘟。新发疫情持续增加、快速扩散,30天内包括我省在内的多数省份发生疫情,对生猪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2.1.6 我省暴发疯牛病等人兽共患病感染到人,并呈大面积扩散蔓延。2.1.7 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2 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2.1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我省范围内有2个以上设区市发生疫情;或在我省范围内有20个以上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2.2.2 口蹄疫。在14日内,在我省范围内有2个以上相邻设区市的相邻区域或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或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重大口蹄疫疫情。2.2.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设区市。2.2.4 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在我省范围内有2个以上(含)相邻设区市的相邻区域,或者5个以上(含)县(市、区)发生疫情。2.2.5 非洲猪瘟。在30天内,包括我省在内的5个以上省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区集中连片,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2.6 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我省范围内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等其他一类动物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2.2.7 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在我省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在我省发生。2.2.8 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设区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2.2.9 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其他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3 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3.1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设区市辖区内有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2.3.2 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设区市辖区内有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2.3.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市辖区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2.3.4 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在1个设区市辖区内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2.3.5 非洲猪瘟。在30天内,在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5个以下省份发生疫情。2.3.6 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市辖区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2.3.7 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市辖区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我省已消灭、但国内其他地区未消灭的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等在我省又有发生。2.3.8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2.3.9 设区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4 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2.4.1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1个县(市、区)内发生。2.4.2 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内呈暴发流行。2.4.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县(市、区)内呈暴发流行。2.4.4 在l个县(市、区)内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2.4.5 非洲猪瘟疫情在30天内在我省发生。2.4.6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3 组织体系3.1 应急指挥机构3.1.1 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发生级、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可由省长直接担任。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海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林业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武警江苏省总队、省农垦集团等单位随时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处置需要,可成立疫情处置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为: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根据农业农村部授权发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并向国家报告疫情信息;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终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省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强化舆情监测监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必要时按法定程序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检测技术、兽用疫苗研发等应急防治技术创新,示范应用相关科技成果。省公安厅: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省财政厅:负责安排和督促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监管,防止餐厨废弃物用于饲喂生猪。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加强动物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管、检查;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有关单位和企业,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提供运输保障工作。省商务厅:协调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疫区(点)内人员防护有关措施的制定和技术指导,开展人兽共患病人间疫情监测预警、健康教育、与病(死)动物密切接触者和处置动物疫情等高危人群的预防及医学观察,做好病人的救治,参与动物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南京海关:负责做好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禁止进口来自境外疫区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加强对国际运输工具、国际邮件、跨境电商产品、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和检疫,加大打击走私力度,监督销毁非法入境的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境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加强出口货物的查验,会同有关部门停止疫区和受威胁区相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出口,并暂停使用位于疫区内的进出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参与制定动物疫情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照职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市场交易秩序监管工作。省林业局: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监测,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负责加强国际港口装载进口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入境飞机的监督、检查和登记,严格国际运输飞机的消毒以及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对邮件、快件等的检查。其他有关部门职责为:省民政厅:负责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捐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各地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的工伤待遇。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武警江苏省总队: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处置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省农垦集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政府做好农垦系统内各农场的疫情防控工作。3.1.2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建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3.2 日常管理机构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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