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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平安某某”调研报告 第一篇:打造“平安*”调研报告市“平安*”课题组平安既是一个地区的形象,也是一个地区重要的投资环境,我市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都需要一个平安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就市委、市政府打造“平安*”这个课题,深入部分镇乡和有关部门作了专题调研,并到宁波*和杭州*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形成了对打造“平安*”的一些设想。一、打造“平安*”的客观必要近年来,我市通过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特殊人群、公复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全市稳定工作总体形势比较好。但目前我市与其他县市一样,也正处在一个大变革、大开放、大发展的时期,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和国内“四个多样化”趋势的发展,经济社会正处在深刻的变化之中,社会稳定工作也出现了错综复杂的情况。在这种形势之下,打造“平安*”活动的开展,对于适应形势,顺应民意,创新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打造“平安*”是形势所趋。当前无论是全国还是我市,政治稳定的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西方敌对势力和一些不法组织,利用人权、民主、宗教、民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其手段越来越具体化,方法越来越多样化,领域越来越广泛化。特别是危害社会的有害气功组织的不法活动在我市比较猖獗。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活动区域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的管理工作在很多方面还跟不上发展变化了的新形势,导致刑事案件高发,特别是盗窃、抢夺、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性案件居高不下,团伙犯罪、流窜作案日趋增多。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今年17月,全市发生的刑事案件中,侵财性案件超过90%。三是我市是一个市场发育早、个私经济发展较快的经济强市,外来人员流动性强,外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遵纪守法的,但其中也混杂了不少品德低下、游手好闲之徒,甚至有一部分违法犯罪分子也隐匿其中。今年来,作案人员中,外来人员占75%,外来人员作案已成为影响我市刑事案件高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在“四个多样化”的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增多,就业方式多样,许多人由过去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自然人”变成了“利益人”,社会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盲区、盲层、盲点、盲人”,治安隐患增多,综合治理工作的难度加大。特别是由于各种文化相互激荡,加之受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盲目崇拜、贪图享乐、追求刺激等不良风气,对一些自身意志薄弱、家庭教育不健全的青少年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比较大的。今年1-7月份,我市14至25周岁青少年违法犯罪,约占作案总数的63 %。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任务将是长期的、艰巨的。以上这些都说明,社会稳定既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更是一个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政治问题,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交互作用中产生的,具有复杂性、动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打造“平安*”是民意所盼。打造“平安*”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在和平时期,老百姓最大的愿望就是富裕和平安。没有安全感就不会有幸福感,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不能调动人民群众创业致富的积极性。七月份,政法委在全市所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开展了一次安全感调查,在如何评价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一栏中,认为“时宽时严”的占68%,比去年增加了21%;认为“宽严适当”的占12%,与去年同比减少%;而有20%的人认为还过宽,比去年上升%。说明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的期望值在提高。但目前我市的社会治安状况还不够理想,表现在:1、各类案件居高不下:一是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数和治安案件受理数高于*平均数。今年1-7月份,刑事案件共立案1801起,每万人立案数为起,与*市的平均起相比是比较高的。治安案件共受理2289起,每万人口治安案件受理数为起,这个数字在*市各县市区中也是比较高的。二是毒品案件与去年同期比增长快。全市1-7月份共发案8起,而去年同期只有3起。三是八类案件多。1-7月份共发生111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的%,其中杀人案件5起,故意伤害案件35起,放火案件4起,强奸案件7起,抢劫案件60起,也高于去年同期发生数,而且恶性程度大,社会危害严重。2、矛盾纠纷频发不断。因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旧城改造、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各种民间矛盾比较突出,而且矛盾涉及的范围更具广泛性,触及的层次更具深刻性,牵涉的对象更具群体性,呈现的状态更具复杂性,显现的方式更具尖锐性。今年上半年,市、镇两级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63件,同比上升%,其中来信1578件,来访1785件5705人次。而且今年全市的集体上访有所上升,上半年共发生集体上访171件2520人次,越级到*的集体上访3件68人次,去省的集体上访2件21人次。全市上半年调处的民间纠纷也达到616件。从矛盾纠纷的内容来看,利益主导性突出,处理的难度都比较大,一些矛盾稍有不慎,就极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会削弱,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就会降低。通过打造“平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是民心所向、民愿所盼、民意所求,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打造“平安*”是创新所需。按照辩证法的观点,一个地区的稳定是相对的,不稳定是绝对的,稳定具有阶段性、区域性,不稳定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对于我市来讲,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的问题和矛盾也会不断涌现。而且,今年,浙江省建立了综治评估体系,将对各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排名。对照省综治评估体系,我市在这方面的差距比较大,特别是与市里提出的综治工作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综合治理的合力还不够强,意识还不够浓,基层基础还不够扎实,只有通过开展打造“平安*”活动,积极创新维护稳定的方式方法,才能有效解决各种问题,化解各类矛盾,从而为实现*的长治久安创造条件。“平安*”作为一个“大稳定”的概念,在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大道、安全文明校园等基层系列安全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以全市为单位来开展安全创建活动,是稳定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是稳定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新的积极的探索,通过进一步整合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市一级的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整治治安问题多发的地区,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紧密结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这无疑是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新时期的有益创举。二、打造“平安*”的目标定位通过借鉴外地成功经验,针对我市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的现状,我们认为,作为一个经济比较发达,但区域不大、人口不多的县级市来讲,“平安”的内涵主要是政治层面的安全、治安层面的安全和生产层面的安全三个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讲,打造“平安*”是与建设小康社会相一致的,因为打造“平安*”是我市实现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进步的终极价值追求。为此,我们建议把打造“平安*”活动的时间初定为三年,其目标定位为: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达到“一个化解”、“两个控制”、“三个落实”和“四个不发生”,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平安*”目标。具体来说,一个化解,即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推广“枫桥经验”,落实“四前”工作机制,矛盾纠纷调处率、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乡,矛盾不上交”,防止因调处不及时而激化为民转刑案件。两个控制,即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抢劫、抢夺、扒窃、入室偷盗、盗窃机动车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明显下降;各类刑事案件的发案率逐年下降,刑事破案率逐年上升;“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一般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控指标内,并做到稳中有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300万元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控制重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逐年减少,当年各项安全生产指标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不发生企业职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三个落实,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得到落实。青少年犯罪人员占全市刑事作案人员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归正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流动人口办证、管理、教育、服务、维权体系建立,犯罪同比率下降,暂住人口登记发证率不低于95%。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的恶性暴力刑事案件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不发生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灾害事故;不发生“”顽固分子进京滋事事件。从而使全市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环境优良,企业平安经营。三、打造“平安*”的推进措施小康社会首先应该是平安社会。打造“平安*”,必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真正把这项任务完成好,我们认为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在领导保障、长效机制、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四个方面下功夫、化力气,从根本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持加强领导与落实责任相结合,大力提高打造“平安*”的整体合力。打造“平安*”活动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首要的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创造条件。首先,市、镇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打造“平安*”活动的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履行“富裕一方、平安一方”的职责,将打造“平安*”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为民办事的实事工程和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对基层打造“平安*”活动的调查研究,善于从基层实践中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实实在在地加以解决;要尊重并鼓励基层和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营造勇于改革、大胆创新的氛围,形成激励成功、支持探索的竞争机制;要加强对打造“平安*”的理性思考,对创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寻求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同时,市、镇乡政府要认真落实打造“平安*”活动的工作经费,积极解决警力不足、政法经费紧张这一困扰活动开展的实际问题,为活动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活动充满活力,健康发展。其次,要落实综治及其成员单位的责任,切实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按照综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要推行综治成员单位年终述职制度,通过述职,把当年度开展综治工作的情况作为工作实绩加以总结,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为维护全社会的整体稳定出力。第三,要提高人民群众对打造“平安*”活动的参与度。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广大群众参与的程度决定打造“平安*”活动的力度、深度、广度和进度。为此,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依靠民众,鼓励广大群众自觉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群众参与打造“平安*”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强化群众参与意识,广泛宣传群众,深入发动群众,使“平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思平安、人人创平安、人人为“平安*”献计出力的良好局面。坚持“打、防、控”相结合,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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