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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实施方案 生态文明实施方案篇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富锦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富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厅字2015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谋划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追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基本方针实现由“环境换增长”向“环境促增长”转变,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基本动力实现转型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重大突破,以彰显巴山蜀水生态文明精髓为特色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美丽富锦建设取得新成效,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全面推行,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打好生态本底,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二、加快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一)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全面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富锦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推进市、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加快推进绵竹市等地“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 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重点开发的城镇化地区,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和影响;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要增强农产品生产能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防止污染转移和扩散;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和环境生态功能。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全面评价我市全域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二)科学划定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度,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重要措施。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确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城市建设和重大项目,应进行水资源论证,确保与本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永久保护和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大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力度,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合理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施成渝城市群(富锦)国家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染物综合减排,加强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取缔饮用水水源地所有排污口。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产品产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风险评估。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科学划定林地和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红线,确定生态红线区划技术规范和管制原则、措施,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出台征占用生态用地禁限目录,强化执法监督,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三)构建新型绿色城镇体系 加强绿色城镇规划。认真落实富锦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确定城镇终极规模,构建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城市群,高水平建设天府新区,合理引导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城镇发展。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杜绝大拆大建。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延续城镇历史文脉。 提高城镇发展质量。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合理确定新区建设规模,强化新区产业支撑,推动产业和人口同步聚集,有序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大力实施城镇生态园林建设工程,积极推动城市湿地公园、山体公园和绿廊绿道等具有地域景观文化特色园林建设,持续推进园林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抓好“百镇建设行动”300个试点小城镇建设,发挥好21个市级重点镇建设示范作用和小城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重要节点作用。 切实加强城镇管理。依托山体、水系、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系统,划定并强化城市绿线管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快成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气、综合管廊、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推进遂宁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落实科学规划理念,坚持规划先行,调整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新村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研究制定富锦市乡村规划标准,提升全市乡村规划编制水平。加快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传承农耕文化和农村民居特色,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乡镇、精品村寨。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保护传统村庄院落民居,加强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推行农村雨水收集工程及农田径流回收工程建设。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大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业态,提升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建设,稳步实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中国制造2025富锦行动计划,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推动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等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加快油气化工、钒钛稀土、饮料食品、汽车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着力打造成都汽车制造、绵阳电子信息、德阳重大装备制造、攀西战略资源开发等产业基地,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动态监测,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严把行业准入关,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支持和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兼并重组或转产升级,引导企业主动退出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做好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全面提升能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费,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为重点的水电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因地制宜适度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有序控制煤电建设。推动川东北、川中、川西等全国重要天然气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川南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优化城乡用能方式,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应用和能源转化利用方式变革。 (六)加快发展绿色产业 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建立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目录,引导绿色消费,推动高效清洁节能锅炉、节能电机、大气污染防治、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装备规模化发展,建设成都、自贡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基地和成都、泸州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基地等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强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天然气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适应性研发和应用。建设智能电网,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推进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公共领域和公共场所应用新能源汽车,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进入个人消费领域。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以研发设计、技术孵化、检验检测、商务咨询、软件外包等为重点,优先发展生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现代经营模式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旅游休闲等服务业。推进文化创意、会展业、餐饮业等特色服务业转型发展,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推进农业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依托农村自然环境、田园景观、乡土文化等资源,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七)推动科技创新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需求,突破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全市高端产业向自主研发跨越、产业链两端延伸、价值链高端提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加快“互联网+”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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