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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02号)、X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府发201520号)精神及X市2020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实施方案(府厅发202022号)的要求,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从源头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特别是抓好春季鼠类蚊类防制工作,减少虫媒生物危害,策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推全县复产复工复学环境卫生质量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X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灭鼠灭蚊范围及目标本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以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农村灭鼠工作同时开展。通过本次活动,确保城区鼠密度、蚊密度符合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已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鼠密度、蚊密度符合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要求,其他农村乡镇鼠密度、蚊密度得到有效控制。二、组织形式灭鼠灭蚊工作按照“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灭鼠灭蚊工作,由县爱卫会和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按辖地、隶属关系双重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公共场所和家属宿舍开展统一灭鼠灭蚊工作。各社区、村(居)委会的灭鼠灭蚊工作,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单位,由社区、村(居)委会专人负责灭鼠毒饵的领发、组织投放及灭蚊工作。鉴于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的要求,原则上不开展人员密集、集中性的外环境孳生地治理工作,孳生地治理宜按照“分区域、分时段、不集中”的原则进行,灭鼠灭蚊工作中严格按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三、实施步骤本次活动分宣传准备、环境整治、完善防鼠防蚊设施、药物分发、统一投药、外环境灭鼠灭蚊、检查验收七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11日3月12日)各乡镇、各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墙报、宣传栏、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灭鼠灭蚊知识,大造除害防病声势。县爱卫会印制除害防病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各单位,由乡镇和单位指派人员发放给居民住户,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二)环境整治阶段(3月13日3月20日)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辖区内环境卫生,治理“四害”孳生地。1.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杂物,疏通下水管道和沟渠,铲除杂草,堵塞鼠洞。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臭水沟渠、无小型积水。2.由县城管局牵头,结合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小街巷清扫保洁,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及时清运,主次道路干净整洁,小街巷无暴露垃圾。3.由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经开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待建工地管理,清除垃圾、杂物和积水,防止各类工地成为垃圾堆放场所,消除“四害”孳生地。4.由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经开区、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修缮破损的窨井盖、化粪池盖、自来水表盖、下水道盖,疏通排水管道。5.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标准在外环境科学配置灭鼠毒饵盒,广泛发动居民、职工全面清扫鼠粪,堵塞鼠洞,清除鼠咬痕等鼠迹。(三)完善防鼠防蚊设施阶段(3月20日3月27日)防鼠防蚊设施的建设工作在各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和餐饮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确保防鼠设施达标。2.卫健部门负责督促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3.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城区内农贸市场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4.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城区内建筑工地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5.城管部门负责督促城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6.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7.商务部门负责督促各商场、超市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8.粮食部门负责督促各粮库、粮站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蚊设施。具体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灭鼠灭蚊、防鼠和防蚊设施要求见后附的X县2020年春季灭鼠灭蚊灭蚊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四)药物分发阶段(3月26日3月27日)1.灭鼠毒饵由县爱卫会按各单位的分配数量,统一分发到各乡镇、县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同时发放灭鼠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宣传单。2.县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再将灭鼠毒饵分发到本单位各家属宿舍及单位办公楼和下属单位、各居民住户。3.各乡镇将灭鼠毒饵分发到本辖区的各单位、各居委会(村委会);再由居委会(村委会)将灭鼠毒饵分发到各居民(村民)住户。用药数量,按每户一包毒饵计算。4.此次灭蚊工作主要以清理孳生地为主,化学消杀由各乡镇自行组织,不开展全县统一化学消杀。(五)统一投药阶段(3月27日)1.统一投药时间:定于3月27日(星期五)晚7时整。2.各地段、各单位灭鼠投药员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投药方法,统一时间布放毒饵。为确保灭鼠效果,县爱卫会要组织好相关的投药技术培训和指导。3.督促辖区宾馆、餐饮等重点行业单位开展灭鼠有偿服务,投放灭鼠毒饵。4.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场所投放鼠药进行灭鼠。5. 省、市驻县单位按辖区要求统一投药。(六)外环境灭鼠灭蚊阶段(3月28日5月底)1.各乡镇爱卫办要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各社区、村(居)委会指导其抓好辖区内的小街巷、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的灭鼠灭蚊工作,开展布设鼠饵盒、投放鼠药、堵塞鼠洞等活动,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控制达标;外环境灭蚊应精准消杀,重点对地下室、地下车库、楼道转角等场所进行滞留喷洒,减少早春时节的越冬成蚊密度;对居民区、单位以及公共外环境的喷泉、池塘、泳池等小型水体投放灭蚊幼颗粒剂。县爱卫办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外环境灭鼠灭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县直各单位按各自职责范围(见附表),对所辖单位的外环境组织灭鼠灭蚊。(七)检查验收阶段(3月30日5月底)1.县爱卫会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各单位的灭鼠灭蚊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是鼠药的发放、投放和蚊媒孳生地清理情况。2.各监管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除害工作不力、鼠密度超标、蚊幼阳性水体多的单位,依据X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X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进行处罚。四、灭鼠经费和药物供应灭鼠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居(村)民住户分担解决。本次活动使用的药物是“风云”牌0.005%溴鼠灵杀鼠剂(谷粒)。规格为每小包100克。药物的使用标准:各单位按面积计算,每60平方米投放毒饵1小包;居(村)民住户每户使用灭鼠毒饵1小包。毒饵价格为每小包(100克)1.3元。各乡镇要拨给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乡镇公共场所灭鼠工作。为确保鼠药质量、灭鼠效果和用药安全,灭鼠药物的供应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统一购置、统一价格、统一使用的原则进行。灭鼠药物的供应工作实行免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或加工毒饵特别是使用剧毒急性违禁鼠药。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参加本次灭鼠活动。县爱卫会设立违禁药品举报电话:XXX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灭鼠灭蚊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有力抓手,也是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X县2020年春季灭鼠灭蚊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组织实施,并对灭鼠灭蚊活动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保证,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到位。(二)确保灭鼠安全。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灭鼠后剩余毒饵和死鼠的处理工作。各片区、各单位的灭鼠投药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责任片区、本单位的死鼠收集、掩埋工作,做到无害化处理,以防死鼠污染环境卫生;灭鼠过程中投药人员要经常巡查,防止毒饵散落在毒饵盒外;灭鼠后的剩余毒饵由各地段、各单位的灭鼠投药人员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以防人畜误食中毒。如不慎误食,应立即救治,本次灭鼠毒饵的有效解毒方法为口服或注射维生素K1。(三)开展效果监测。为检查此次灭鼠灭蚊工作的效果,县爱卫会要认真组织专业机构认真调查辖区内鼠类、蚊类孳生地,县疾控负责组织对各乡镇辖区灭鼠前、后的鼠密度进行监测,同时密切监测蚊媒密度,并于4月30前将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后报县爱卫办。(四)强化监督检查。县爱卫会将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评选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附件12020年全县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宣传口号一、全民动员、人人动手,积极参与春季统一灭鼠灭蚊活动二、全县统一行动,打一场围歼老鼠的人民战争三、控制鼠害,预防疾病四、严禁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剧毒急性鼠药五、翻坛倒罐清理积水,全民运动防控登革热六、全家动手,共同灭蚊,保障健康七、单位和个人有参与灭防四害的义务和责任八、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九、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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