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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二章 课文剖析 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欲:想要,喜欢。可得:同义词复用,能。兼:同时得到。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相同。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亦:副词,但与前两句的“亦”不同,这里同“固”,本来。文章以贴切的比喻引出了本段的论点。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生命本来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所欲者:“所欲”是主语,“有”是谓语,“甚于生者”是宾语。于:介词,比。为:做。苟得:“苟且偷生”之意。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患:祸患,灾难。患有所不辟,直译就是“祸害中有我不该躲避的祸害”,这里用意译。辟,通“避”,躲避。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使:同义复用的假设连词,假使。之:结构助词,的。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手段,哪一桩不可以干呢?恶:厌恶。莫:否定复词,没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介词,用。是:近指代词,这里用意译。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这几句话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作者先从正面来讲, 接着从反面来申述观点,正反对比,很有说服力。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非独:不仅。勿丧:不丢掉。耳:而已。孟子认为人人都有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不丧失而已。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此为第一部分,开头运用比喻论证的方法提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浅显生动。然后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接着提出了新的命题:“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人都有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引出下文对这一命题的论说和阐述。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箪: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豆:古代盛羹汤的器皿。羹:用肉或菜做成的带汤的食物。弗:不。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呼尔:吆喝的样子,“尔”为副词词尾。之:泛指“与”的对象,译作“人家”。蹴尔:用脚踢的样子,蹴:踢。不屑:瞧不起。此段举出了一个行道之人、乞丐“不食嗟来之食”的例子证明了人人都有“本心”。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文章用具体事例来证明论点,更具有说服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万钟:指优厚的俸禄。不辩礼义:即“不辨以礼仪”,不按礼仪来分别。这里用意译。辩:通“辨”,辨别。加:增益,这里指所获得的益处。举一反面例子证明论点,即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这是丧失“本心”的表现。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为:介词,后边带三个并列的宾语。宫室:住宅。之:均为结构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所:起指示作用。穷乏:贫困、贫苦。乏,指缺少钱财。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乡:通“向”:从前。为:第一个是能愿动词,肯,情愿;第二个是介词,为了;第三个是动词,接受。之:第一个是结构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第二个是代词。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是:近指代词,这些。亦:加强语气,无义。已:结束,停止。本心:指天性,天良。拓展延伸:孟子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事例让你联想到什么?他的“保有本心”的观点在今天有积极意义吗?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却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这不就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他们确实是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而且也提醒后人应该时时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贪图爵禄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以上两段为第二部分,运用举例论证法证明保有本心的重要性。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两个事例从正反两方面证明了全文的主旨,增强了说服力。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舜从田野中发迹,傅说从筑墙的泥水匠中高升,胶鬲自鱼盐贩中被 举用,管夷吾从狱官手里获释被录用为相,孙叔敖从隐居海边进了朝 廷,百里奚从市井之间而登上了相位。于:从,介词。畎亩:田亩、田野。举:被举用、选拔。版筑:夹板筑墙。士:狱官。市:市井。开篇一连运用六个事实论据,说明这些人虽出身贫贱,但在经受了艰苦磨难之后,终于成就了一番大业。有力地证明了“生于忧患”的观点。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所以,上天将要下达重大使命给这样的人,一定要先使他的内心痛 苦,筋骨劳累,体肤俄瘦,身受贫困之苦,种种行动去阻碍、干扰他的事 业,(通过这些,)来让他内心警觉,使他的性格坚定起来,以不断增长才干。是:这。苦:形容词使动用法,使痛苦。劳:形容词使动用法,使劳累。饿:使动词,使饥饿。空乏:资财缺乏。这里用作使动词,意思是使他受贫困之苦。所以:即“以所”,用这些方法来。动:使动用法,使惊动。忍:形容词使动用法,使坚忍。曾:同“增”。益:增加,增长。所不能:“所不能的(本领)”。此段论述了造就人才的客观条件,其中“故天将降曾益其所不能”一段已成为至理名言,不知鼓舞过多少身处逆境的人。此段在上文六个事例的基础上,得出“天将降大任于是人”的结论。孟子认为人才是艰苦环境中造就的,有了“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的磨练,才能“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一个人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内心忧困,思绪阻塞,然后才能有 所作为;(一个人的想法,只有)从脸色上显露出来,在吟咏叹息声中表 现出来,然后才能为人们所了解。而一个国家,内部如果没有坚持法度 和辅佐君王的贤士,外部没有敌国外患,这个国家就往往会导致灭亡。恒:常常。然后:“然后才”连词。困:困扰。衡:同“横”,不顺。作:奋起,指有所作为。征:征验,显露征兆。喻:了解。法家:坚持法度的大臣。拂士:辅佐君王的贤士。拂,同“弼”,辅佐。这几句是由个人成才问题说到治理国家的问题。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这样,人们才会明白,忧患可以使人谋求生存,而安乐必将导致灭亡。然后:这样以后(才)。忧患:忧愁、患难。而:连词。最后一句归结中心论点。孟子重视人的主观因素,提出“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的观点,这样把造就人才的主客观条件都说到了。再有个人说到国家,提出“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论断,由此自然导出本文的中心论点:“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延伸拓展:孟子认为逆境出人才,有人认为顺境出人才,你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结构巧解鱼我所欲也全文共三段,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第1段):提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用道理论证来证明。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段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对本段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第二部分(23):运用事例论证证明人应该保持本心这一中心论点。第一层(第2段):以不接受“嗟来之食”为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第二层(第3段):以不辩礼仪接受“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可以图示如下:不食嗟来之食(正面)不辩礼仪接受“万钟”(反面)人不能丧失本心(论点)舍鱼取熊掌 舍生取义本心人人有,贤者勿丧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全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l2):说明人要有所作为,成就大业,就必须先在生 活、思想和行为等方面都经受一番艰难甚至痛苦的磨炼。第一层(第1段):举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事迹加以概括。其共同点是,在经历艰难困苦之后才成就了不平凡的事业。第二层(第2段):从上述事实归纳出作者的观点。第二部分(3段):从正反两面论证经受磨炼的益处。第三部分(4段):归纳全文中心论点。可以图示如下:六个事例:经受磨难方成大业动心忍性,曾益不能(客观)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主观)(治理国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写作特色鱼我所欲也1、大量使用排偶句,使文章读起来节奏感强,并且富于文采和气势。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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